2017年9月8日交通运输部安全质量监督司文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及制度主要内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总体思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背景及依据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背景及依据2013-2016年较大以上等级交通运输安全年生产事故情况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较大以上事故总量事故数量212.5223178162死亡人数10511045857735较大事故事故数量194215168.5156死亡人数837897720640重大事故事故数量134.59.55死亡人数1486813760特别重大事故事故数量0201死亡人数0980352013-2016年较大以上等级交通运输安全年生产事故情况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特点:管理方式模式落后开会、文件、运动式保姆式监督检查责任不落地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缺乏有效手段手段单一,现代化监管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例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15年二、安全监管职责存在交叉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及地位有待提高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及问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人员素质不高一人员准入门槛低、待遇差,流动性大,业务培训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较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上面重视、下面不重视;政府重视、企业不重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场组织结构松散三市场主体多小散弱现象突出,且企业内部经营形式多样化,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的现象较为突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场淘汰机制不健全四企业安全生产违法成本低,政策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主动性不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五安全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不够完善、不够细致、不够科学、不够协调等问题突出,碎片化现象严重,对企业的指导要求、对岗位职责和规范的要求不明晰,指导性不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全基础不扎实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总体不满足安全发展需要,安全性能不高的载运工具和装卸设备所占比例很大,先进设备和技术手段未得到广泛应用或应用后不能很好发挥作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表现在交通运输行业,也是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共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在顶层设计方面也在不断研究、完善,明显方向和任务。背景和依据2012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提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思路。背景和依据2014年,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报有关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相关标准,实施监督管理。背景和依据2016年4月28日和10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分别印发了《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系统对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进行部署。背景和依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背景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在有关批示指示中对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背景和依据2016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李克强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大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背景和依据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也从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督机制两个方面对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作了系统部署。改革发展意见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健全责任制改革监管监察体制建立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依法治理背景和依据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总体思路形成之前,我部自2012年起,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始研究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原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机制、各领域致险因素,并于2015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意见》,选择28个试点单位开展风险管理试点。前期工作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同时,部也于2015年着手研究制定两个办法,3月22日部务会审议通过,4月27签发。截止目前,除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外,其他部委和行业均为出台相关规定。总体定位是改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厘清责任管理、明确责任边界,变行业企业和管理部门无限责任为有限责任,同时通过转变事后漏洞堵塞为事前主动防控,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前期工作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本质安全建设法规责任预防保障宣教国际化人机物法环指导监督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技防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牢固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平安交通”为统领,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和打造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为两条主线,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中长期思路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努力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重要意义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创新引领和改革驱动,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系统建设、闭环管理、持续改进,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手段,加快构建科学规范、严实高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总体要求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到2020年,基本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动态可追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转变,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和事故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自辨、自评、自控”及重大风险源“自报”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纠”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岗位责任标准,并有效落实。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责任体系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掌握管辖范围内重大风险分布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跟踪督办和处罚。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制度体系制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分类分级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履责要求以及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内容等。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本行业领域特点,细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标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相关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系列基本规范)。制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分领域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划分标准或指南。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运行机制规范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重大风险源报备,以及隐患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销号、告知、奖惩等内容和程序,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及验收的闭合管理机制,并依法依规建立管理部门监督抽查和跟踪督办工作机制。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技术保障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注重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及时制修订法规标准,研究制定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标准、政策、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和加强主动安全防控技术应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手段,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任务双重预防机制总体思路重点说明:关于安全生产风险的定义。鉴于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过窄,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一定量的危险物品场所和设施,没有包含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等安全监管对象,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印发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意见”中将危险源的概念进行了拓宽并确定为安全生产风险。《办法》采用了安全生产风险的表述,保持了与国务院安委办文件一致,同时尽可能避免提出新概念、新名词。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重点说明:关于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分级。《办法》将安全生产风险分为四级,事故隐患分为两级,符合《安全生产法》要求,同时与国务院安委办保持一致,便于今后相关工作的衔接。鉴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涉及领域多、环节多,《办法》作为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顶层设计,仅对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的分级做出原则的指导,保持行业相关工作的基本一致,具体分级的判定指南需要分领域作出技术性规定,由各业务领域具体研究确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重点说明:关于企业工作责任的界定。第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实施主体,应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落实重大风险登记、重大危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在事故隐患治理方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或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隐患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隐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重点说明:关于管理部门工作责任的界定。《办法》在不改变法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界定,明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指导管辖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和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有关政策、标准和工作措施;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的治理、管控和报备。为指导和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尽职免责,《办法》对相关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要求尽可能的进行了具体化和量化。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共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