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卫生局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方案为了规范兰州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下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学校公共卫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抓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工作目标1、协调教育部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2、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3、建立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件发生时受伤师生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三、工作原则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在学校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迅速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防止中毒事件发生。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信息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协助卫生、教育等部门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处置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健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一旦发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四、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兰州市卫生局加强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开华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谢伟市卫生局副局长3杨继良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芳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敏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丁延虹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曾刚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吴丽荣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董大海市中医医院院长马建军市肺科医院院长张建民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卫平市口腔医院院长李志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陶有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王生云市卫生学校校长史晓宁市健康教育所所长金俊河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惠学科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常虹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史危安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李家宏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金天海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何武伟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古文波市卫生局妇幼处处长谢宏林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主要职责:在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指导、规范和4督促落实兰州市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组长:谢伟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史危安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张峰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医疗救治组:组长:杨继良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何武伟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丁延虹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曾刚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马建军市肺科医院院长疾病预防控制组:组长:李志强市疾控中心主任成员:李家宏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王智永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晓宇市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卫生监督组:组长:陶有生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成员:金天海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古文波市卫生局妇幼处处长5刘炯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宣教及后勤保障组:组长:胡芳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成员:金俊河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惠学科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常虹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史晓宁市健康教育所所长五、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成立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落实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坚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督促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在学校形成以校长为公共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体系。(二)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1、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要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6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详细记录排查情况。(1)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期发现。2、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1)报告内容及时限。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7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属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3、加强和规范学校消毒管理工作。学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应当定期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消毒。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每日一次,并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必要时请属地疾控中心指导做好各项消毒处理。(三)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1、协调教育部门共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保洁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二次供水水源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二次供水水质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等。82、督促落实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学校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提供桶装水必须严格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加强学校生活用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的疾病传播。(四)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以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学生行为、心理卫生、营养卫生、用眼卫生、口腔卫生和个人卫生等健康教育,深入开展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与健康、环境卫生与健康、体育锻炼与健康、青春期卫生、伤害预防与安全以及物质(包括物质)滥用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和技能教育,大力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增强个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内、周边环境整治,防止环境污染。(五)有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联系,制定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应急处理组织指挥体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物资供应、人员安排,制定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接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的防控和救治措施,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限度。9学校发生其他安全事件时,要在省、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调集医疗救治队伍,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转运至后方医院全面救治。(六)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落实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饮用水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发生传染病流行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学校发生其他安全事件时延误时机、救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