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川安办函〔2008〕19号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迎检工作的通知攀枝花、乐山、南充、广安、达州、广元市和凉山州人民政府:2008年6月5日—6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将对我省及你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请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督查日程安排2.督查的内容3.督查组人员名单二○○八年六月四日抄送:相关市(州)安监局。附件1:督查日程安排6月6日上午11:00乘机到攀枝花;下午3:00听攀枝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6月7至8日上午:盐边县检查尾矿库;6月8日下午:到攀钢集团矿业公司检查;6月9日上午乘车至凉山州会理县;下午检查尾矿库;6月10日上午在会理县继续检查尾矿库;下午3:00乘车到西昌;6月11日上午检查凉山州泸沽铁矿(地下矿山);下午3:00听凉山州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6月12日上午由西昌乘机回成都;下午到乐山;6月13日上午听乐山市政府汇报,召开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由乐山市做好参会人员准备;下午检查大为石膏矿;6月14日上午检查旅游安全;下午回成都;6月15日至17日上午检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庆钻探公司)龙岗气田和广安气田;6月18日至20日检查中石化川气东送建设工程指挥部广元元坝气田和达州普光气田。附件2督查内容及重点一、综合内容1.各地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2.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以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4.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5.隐患排查治理中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查、验收与执行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相结合的情况。6.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7号),建立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救援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情况,以及建立当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情况。7.专项预案、部门预案、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案制定情况。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情况。8.督促和指导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情况,以及改善装备,开展预防性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二、专项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开展情况。3.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4.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5.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以及在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6.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7.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9.企业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10.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使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石油天然气:1.防井喷失控。井场安全距离,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和使用,起、下钻操作,压井材料储备,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井涌、溢流的处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2.防硫化氢中毒。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井下工具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和人员防护设备的配套,点火程序的制定和点火器材的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3.重大基础设施的防火、防爆。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油气处理站场、天然气净化厂、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间距的设计,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工具的配备,泄露监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装置的配套,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以及管道占压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规程、标准的要求。4.安全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和审核,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放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演练等方面,是否达到要求。5.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除险加固情况;尚未消除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应急管理制度的情况。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尤其是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与相关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衔接。3.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通信保障是否落实。4.应急救援队伍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开展经常性训练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和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情况。5.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参加隐患排查工作情况。附件3:督查组人员名单组长:周彬(总局监管一司副司长)成员:甄小丰(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处长)刁红兵(总局协调司主任科员)梁成钢(总局监管一司科员)李振平(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工程师)刘小林(长沙矿山研究所高工)刘曙(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程潮铁矿高工)刘谋春(中化建矿业公司高工)郭景洲(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集输总厂高工)雷岳彬(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巡视组高工)牛世广(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高工)四川省安监局陪同人员名单苏国超四川省安监局副局长黄志文四川省安监局正处级监察专员谢述奎四川省安监局副处级监察专员说明:6月5日-14日检查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阶段,石油行业的专家不参加;6月15日-20日检查石油天然气行业阶段,非煤矿山方面的专家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