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首轮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将陆续期满,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延期换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对象(一)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其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的生产活动;或医药化工企业将危险化学品作为化工合成过程中的溶剂或助剂并回收的活动。(二)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在同一厂区地址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1产活动的下属企业。(三)以危险化学品储存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仓储企业参照本《通知》换证。二、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料要求(一)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办理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省安全监管局)提出换证申请。换证申请须分别经由县(市、区)和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并在换证申请书上签署审核同意报送意见后,随同换证其他申请文件、资料报省安全监管局受理窗口(省部属企业直接由市级安全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局受理窗口)。所有企业的延期换证申请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通过“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网上报送电子申请材料。(二)延期换证的资料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2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3.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4.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副本(复制件);25.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书两证”或相关规划建设证明材料;6.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7.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8.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9.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培训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11.具相应资质评价机构出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安评报告有整改意见的,须提交评价机构逐条明确的、已落实整改的确认意见书和安全现状结论;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取证后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报告;14.国家级或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须提交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申请书;以上材料(除申请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总结报告和免予现场审查申请书外)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三、延期换证的审查及发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令第10号)规定,延期换证可采用申请资料审查方式或3现场条件审查方式。(一)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审查申请企业在首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的条件,且为国家级、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视为现场审查符合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办理换证手续。(二)对其他企业的现场审查对不符合免予现场审查条件的企业均要组织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工作由各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我局受理企业的延期换证申请后(查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受理状态),各市即可组织现场审查。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企业申报资料情况和现场审查结论对所有延期换证申请企业组织抽查,抽查企业数不低于申请延期换证企业总数的10%。(三)发证申请文件、资料经受理、审核或现场审查合格后,对决定批准换证的,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换证。四、延期换证的相关资料说明(一)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行政许可证明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安监总厅[2006]15号)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须持“一书两证”,即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4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我省仍至全国“一书两证”实施情况来看,一些老的企业难以补办,为此,对未能提供“一书两证”的,要求企业提供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及当县以上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活动的证明;对租赁用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提供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出租土地范围内设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证明。(二)工伤保险费缴存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自上一轮发证年度起连续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含社会工伤保险或其他商业性工伤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三)取证后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报告首次领证后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报告应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员工教育培训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等内容。五、其他要求(一)各地安监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宣传、组织和许可工作,严格安全条件、规范审查程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要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对于安全生产5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期换证,或者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对于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应督促其按规定程序到省安全监管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二)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依法承担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把关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对相关安全评价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安全评价机构,要予以通报。要把好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审核关,评价报告中必须明确被评价单位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的危险化学品品名、危规号、生产规模、工艺和企业周边情况等具体内容,最终须有明确的结论;有整改意见的,须有整改落实情况的确认意见。同时,要做好评价报告时效性的审查。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3.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申请书4.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二OO八年三月三日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省安科所,各安全评价机构。6附件1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7申请单位名称经济类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数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单位设立时间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人数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万元)申请单位简介与本单位不在同一厂区、不具法人资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名称、领证状态(可另附页)生产单位名称设立时间厂区地址占地面积(亩)土地性质自有□租赁□承包□经济类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从业人员人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联系人电话传真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万元)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编号发证日期上一年度风险低押金提取比例合计金额(万元)8生产单位情况原产品规模许可范围产品名称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生产控制系统主要原料备注现申请产品规模许可范围产品名称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及生产控制系统主要原料备注取证后,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新、改、扩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列出项目竣工验收单位、文号及投产时间):取证后,许可内容是否发生变更。若有,列出变更内容、变更日期对照。9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若达标,说明达标批准单位、时间、证书编号。取证后,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概述(发生过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说明事故原因、经过、事故责任人处理以及事故整改情况)安全评价开展情况首次申请领证起已开展安全评价情况(评价报告名称、出具日期,评价机构、资质):本次延期换证申请评价报告名称、评价机构、资质、报告出具时间:本次延期换证申请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评价报告结论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落实情况确认意见(盖章)(必要时需附评价机构整改情况确认书。)10生产单位生产原料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危规号剧毒品编号需要量(吨/年)储存情况化学名称商品名称俗名仓库数量总库存面积(M2)储罐数量个)总储罐容量(M3)11生产单位中间产品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危规号剧毒品编号生产能力储存情况化学名称商品名称俗名仓库数量个)总库存面积(M2)储罐数量(个)总储罐容量(M3)12生产(副)产品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危规号剧毒物品编号生产能力储存情况化学名称商品名称俗名仓库数量(个)总库存面积(M2)储罐数量(个)总储罐容量(M3)13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序号化学品名称危规号剧毒品编号最大储量储存情况化学名称商品名称俗名仓库数量总库存面积(M2)储罐数量总储罐容量(M3)14部门审查批准意见生产单位主管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15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受理人审查类别发证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16项目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字备注1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3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制定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4是否建立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5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核合格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8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并应建立相应台帐。9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是否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1711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12危险化学品新、改、扩项目是否执行国家8号令规定13安全评价报告对安全评价结论是否明确,需整改的问题是否有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确认报告1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当地县以上规划要求。1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16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7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181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