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络通知签发:部门核稿:办公室核稿:编号2009-101拟稿人王国强电话62034997主送:管内各单位标题:关于加强中铁九局物资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为了认真开展好“安全整治月”活动,加强全局物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料库料场的管理料库料场选址应选在地势较高、平整、材料进出安全方便的区域,坚决避免选在地势低洼、水害、泥石流、滑坡易发地段。料库料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面积要满足材料存储的需要,地面需要平整压实,必要(需要)时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料库四周要挖排水沟,围上安全栏,料库料场四角安装照明灯,利于夜间巡守人员作业。二、消防管理所有料库料场均要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做到“五五配置”-2-(防火锹、防火钩、防火桶、灭火器、沙箱),防火用蓄水装置要有一定的蓄水容积且要蓄满,根据料库、料场存储物资的性质及面积,视具体情况配备防火车和消防栓,明确防火责任人。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换药,保持状态良好。三、警示标识及通讯管理在料库料场(易燃易爆品、木材存放点)醒目位置书写火警电话、盗警电话、严禁烟火及其他安全用语。料库对外通讯每日要保持24小时畅通。四、物资搬运、装卸管理1.物资搬运、装卸作业现场应有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2.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取得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发生事故。3.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4.对于施工现场中原材料、特殊产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由作业队物资负责人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的物资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5.对于整车交货的物资,应在搬运前对该物资进行验收,-3-出现质量问题应予以记录,同供方共同确认,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搬运。6.对于施工生产形成的成品、半成品,项目经理部及作业队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必要的搬运方法,该方法应在施工文件中得以体现。7.对于搬运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负责人作好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8.对于上述搬运过程应配置必要的搬运设备、机具,维护其搬运能力,并注意在搬运过程中维护好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五、物资保管保养、出库管理1.保管场所的分配要适合物资的保管条件,并合理布置,库房容积有效利用,便于装卸、搬运及收、发、保管作业。2.产品存放应做到定量、整齐、安全稳固,料签齐全,检验试验标识明显,固定货位存放物资实行“四号定位”、“五五堆码”,砂石料要成堆成方,周转材料要及时除灰、涂油。3.合理苫垫。库内物资下垫要达到200mm,料棚料场存放物资下垫高度不低于300mm。苫盖时垛顶必须平整,适当起脊,同时苫盖材料不能苫到地面,妨碍通风。易燃物资不能用油布等苫盖。4.储存的产品记录准确、完整,帐、卡、物相符。管库人员按照“六查”进行自点,循环自点率每月不少于30%(化学危险品100%),对检查结果填写《材料自点记录》,确保在贮产-4-品质量,做到无变质、无锈蚀、无损坏、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5.产品出库依据《发(领)料单》或《用料单》,必须凭证齐全、手续完备、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标志清楚,管库人员方可办理出库。6.产品出库必须坚持“三检查”、“三核对”。产品出库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保管期限内发放,贮存期过长时,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7.对发出的物资要监督其使用,防止错用、损坏、丢失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六、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应设专库保管,并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技术保管要求保管,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收、发保管制度。乙炔瓶、氧气瓶必须单独设库站立存放,距离10米以上。安全胶圈、安全帽要齐全,使用过程乙炔瓶、氧气瓶距离10米以上,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格执行466号国务院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七、既有线施工物资存放管理在建的福厦工程、哈大客专沈阳枢纽工程、沈抚城际、通辽枢纽、通让线和即将开工的前庄、盘海营、沈丹、苏家屯车辆检-5-修基地改造等既有线施工使用的物资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存放到指定的位置,要堆码整齐,取拿方便,不得侵限,设专人监护。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索取“五证二书”,即:销售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使用所说明书、检验报告书。不得在“五证二书”不齐全的单位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对其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严格检查,对证件不齐全、质量不合格、安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验收入库。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设专人保管、维护和检验。建立采购发放使用台帐,随时掌握其质量状况,失效和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到当地有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和测试,不合格的或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继续使用。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工程开工前,使用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和试验,确保其使用状态安全可靠。6.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执行中铁九局程发〔2004〕178号文件,保证质量按时足量发放。-6-九、仓库安全管理1.管库员要熟悉贮存产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产品入库前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方可入库。露天存放产品应当分类、分组和分堆,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产品应当分离。2.进入库区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装置或设施。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火具。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放烟花爆竹。3.仓库区域要禁止吸烟,禁带火种,严格管理火种及火源。进入易燃易爆类产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4.库区内必须动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应严格隔离,设专人看护,作业完毕应将现场及时清理干净。5.仓库电器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和电烙铁等电气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泡。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灯头与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仓库电源开关、保险装置应设在库外,并安装符合要求的开关箱。危险品库要设防爆灯具。6.库区内必须按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场地的大小,配足相应的消防器材,标明数量,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五五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管库人员要懂灭火常识,会操作使用灭火器材。-7-7.管库人员应对仓库安全负责。每日上班要检查门窗、锁封有无异常,下班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门锁加封。仓库门锁钥匙不得随意存放或带回家,应集中在门卫或保卫部门。巡守人员对料场料库负起巡视责任避免盗窃事件的发生。8.仓库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无火情,无设备、物资破损事故,无人身伤亡。9.在单位行政主管领导下,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组织训练演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火、防盗教育,发动群众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设施,并认真贯彻执行。经常的开展防火、防盗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九局物资管理部从4月1日起开始对各子分公司、局属项目经理部重点工程进行督导检查,对本次安全活动不重视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处罚。中铁九局物资管理部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