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安监化〔2010〕56号关于印发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合政办〔2010〕5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安监办秘〔2010〕5号),制定了我市《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2-2010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10年,按照省安监局和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一、加强源头管理,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1.制定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确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项目安全设立审查申请,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2.强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政府计划出台《合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意见》,坚持“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等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管理,掌握外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我市供应烟花爆竹制品情况,落实合肥市统一的防伪标签制度,确保市场上烟花爆竹产品正规、质量合格。二、严格安全条件,做好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4.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和-3-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己建和在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规问题,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和竣工验收审查,从源头上防止产生重大事故隐患。5.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新办、延期、变更的申请材料,坚持现场检查制度,严格安全条件,坚决淘汰不具备或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6.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认真贯彻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规定,积极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监管,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监管制度、季报和年报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7.加强剧毒化学品使用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市政府108号令)等规定,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等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剧毒化学品登记注册,落实每年对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制度,实行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管理。三、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8.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督促危险-4-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以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等协调机构替代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9.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鼓励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安全生产许可政策,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新建生产企业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内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化等级。10.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好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重要时段检查、专业性检查和日常巡查;建立专家排查隐患制度,适时组织化工和烟花爆竹专家进行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形成企业自查、专家检查、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建立每季度核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制度,掌握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1.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推动相关企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作业安全规范》〔AQ(3021—3028)—2008〕,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班组建设和岗位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四、加强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12.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一-5-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基础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数据库建设。13.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加强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推进地方政府或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消防站,逐步配备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化工园区内应急资源共享。14.突出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上海世博会、全国四体会、广州亚运会、夏季高温和恶劣气候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自查,组织力量对涉及液氯、液氨和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单位进行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库房罐区、储存设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治安保卫、人员进出、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相关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落实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15.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管理。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督促指导重大危险源单位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落实监控管理责任。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监督企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等基础工作。16.推进化工生产企业自动化改造。引导化工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企业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实现自动化控制。对现有涉及15种“化工危险工艺”而没-6-有实现联锁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涉及合成氨、氯碱、光气、氧化等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对涉及“化工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加装紧急停车系统。17.推广应用化工经营储存先进技术。鼓励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场所,直接购销发运,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鼓励支持成品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埋地双层储罐,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安全技术,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五、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8.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或搬迁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19.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以瑶海区长江东路、新安江东路、长江批发市场西大街、义乌小商品市场,庐阳区大杨镇、包河区姚公庙、长丰县双墩镇等烟花爆竹集中经营市场为重点,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总量控制,限制发展”的原则,加强安全执法检查,严格经营许可,强化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禁止非法批发和非法储存现象,全力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整治。-7-20.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转产、退出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关闭、注销、转产和退出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销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建档。对未经安全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实施处罚。21.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落实各级政府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居委)的积极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不法分子和组织者的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主题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要点通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4月12日印发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