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纪委书记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六个方面”自查自纠问题清单2024/X/XX一、信仰缺失方面一是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均衡。日常学习倾向于广泛涉猎,但缺乏精读,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各个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刨根问底的“钻”劲不足。如已通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但对于每个专题的内容,未能全部做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二是立足政治机关角度审视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比如我委去年办理的**案件,案件办结后,“解剖麻雀”不够到位,只是单纯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向案发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但在运用**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违法人思想根源、蜕变过程、外部环境等综合因素上还需进一步提升,以典型案件办理推动全区政治生态建设还需加强。产生原因:理论学习虚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检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止“灯下黑”的重要论述学习重视程度不高,学习不够聚焦、学习浮在表面,深钻细研和分析研究不够,没有按照“真学、真懂、真用、真信”的标准执行落实致使理论学习虚化。二、政治动摇方面一是政治思想出现懈怠风险。作为纪委书记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够深刻提醒自己,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守牢防腐底线,但在执法执纪过程中,有时候满足于不出失误、不踩红线、不犯错误,对一些细枝末节的危害性认识浅薄,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强,致使思想上出现漂移,精神上出现懈怠,动力上出现减弱,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存在质量和效率不高,工作应付对凑,思想行为上还存在变通折中的现象。二是政治判断力有待提高。虽然自己能够把讲政治贯彻自我党性淬炼和履职尽责全过程,但站在政治全局观察处理问题的思辨能力、见微知著能力仍需加强。如对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提前甄别、精准研判的能力仍需加强,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反思还不够,查处力度和手段有限,融会贯通运用各类监督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产生原因:对政治理论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很好地运用科学理论加强思想改造,没有通过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领导班子的政治历练、政治经验、政治能力等方面都亟需增强。三、放弃原则方面一是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有所松懈。虽能带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安全办案,但把握全局和抓细节的统筹兼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容易出现“抓大放小”的情况。如有时候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对于个别案件存在的安全研判工作内容雷同、谈话方案不够细致周全等问题把关不够严格。二是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意识不强。有时存在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主动担当不够,思考谋划不远,责任的链条没有压紧压实,持续传导压力不够,面对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缺乏敢于动真碰硬,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三是监督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增强。在监督推动整合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力量破解问题、谋求新突破方面仍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如巡察发现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督促做好后续的跟踪问效,统筹探索从上至下推动整改、化解矛盾、打破困局的有效途径不多,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产生原因:虽然自己能够严以律己,规范言行,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准则,但纪律法规的敬畏心不强,对纪律法规局限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深钻细研、琢磨领会、吃透精神方面做得功课不够,致使纪律规矩失调。四、作风不正方面一是日常监督上用力不够,缺乏有力抓手。虽然采取了函询谈话、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比较有效的监督方式,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开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较为有限,按部就班定期检查较多,采取“四不两直”检查督导相对较少,在将监督融入日常融入经常上做的还不够好。二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成效离群众期待有差距。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力度还不够,民生领域监督网织得还不够密,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如,查处的**袁某继,利用手中“小微权力”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抓群众参与监督力度不够。近年,我委在充实全区基层监督力量上不断发力,但在带头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信访举报宣传较少,基层监督中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如据2022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检举控告件情况统计分析,群众反映的涉及党员、干部有关问题,多为贴牌举报,有的举报对象指向不清、内容逻辑混乱,未能形成有效线索信息。产生原因: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主要是对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解不够深入,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贯彻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政治要求把握得还不够全面深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部署的周密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把握不够精准。五、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对滥用权力的理解和思考不够。有时存在对权力使用理解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延展性和拓展性,偶尔出现权力界限模糊不清的现象。如执法执纪工作中,权力运用把握的尺度不够、权衡利弊的角度把握不当,有时候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的流程进行,致使责任机制管理不严、责任链条压得不紧、责任履行不强,离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在规范使用权力方面思考研究的不透。有时缺乏弹性约束的长效机制,具体操作上出现一定的偏差,总体把控不足,措施实施不力,作风管理不严。特别是面对一些急难险重的问题时,规范使用权力尺度和分寸把握不好,下狠招,动真格,全力惩治“四风”问题的力度不强,刚性约束不足,缺乏和刀刃向内、亮剑争锋的魄力。产生原因: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导致对标找差的意识不强,“一日三省吾身”做的不够,勤勉自律的标准还不高,从严律己还没有形成高度自觉,面对纪检监察体制不断变革的新形势,缺乏积极进取的强大动力和责任担当的强烈使命感。六、清廉失守方面一是自我严格约束上有所放松。由于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自认为对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能够做到常用常熟、了然于胸,对违纪违法行为具有丰富的鉴别力,对不良风气的侵蚀具有足够的免疫力,一定程度上存在廉洁修身、自我提升、理论学习有所放松,没能做到经常性的静下心来、沉下心去,拿起书本、温故知新,放松了对廉洁知识的再学习、再出发,距离主动学、带头学、终身学要求还有差距。二是统筹“清正廉洁”监督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村(社区)抓的不够到位,对经济社干部的监督仍然缺少强有力抓手,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顶风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如**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在已出租的农用地上,不履行重新入市程序,使承租人低价租赁建设用地。产生原因: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带头及时跟进学习党纪法规的示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十个手指弹钢琴”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能力仍需加强,贯彻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面还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