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城市管理局昆城管〔2010〕31号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弘扬安全生产文化,倡导安全发展风尚理念,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要求和昆安监〔2010〕45号《关于开展2010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组织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工作,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知识2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活动主题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昆政办发〔2010〕35号)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本着“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生产第一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和方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围绕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昆山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局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三、组织机构2010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管理科牵头,各下属单位按要求结合各自特点,自行组织活动。四、活动内容2010年全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我局除按要求完成活动内容外,各下属单位要注重资源整合,形成宣传合力,以局、所(科、处、大队)、班组(中队)为平台,努力扩大宣传发动面;以重点开展以下“九项”活动为载体,努力扩大3宣传覆盖面;以安全知识“六进”为重点,努力扩大宣传参与面。各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成,倡导先进理念,着力体现良好的宣传效果。(一)组织学习年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讲话6月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将在昆山日报上对我市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宣传讲话,各下属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提高认识,领会精神。(二)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集中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活动。局管理科牵头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督查。(三)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知识普及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多的单位重点围绕“预防为主、防范事故”这一主题,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讲“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四)制定应急预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组织学习昆山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的公益性安全知识宣传广告和普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企业员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全系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4五、活动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安全宣传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二)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早部署,充分准备、突出主题,把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穿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始终。要本着“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的原则,立足实际,精心策划,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开展。(三)结合实际,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日前报局办公室、管理科。二○一○年六月二日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