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汇报精编多篇2024/X/XX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甄选1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1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1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1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1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1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1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1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1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甄选2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选人用人工作?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甄选3党的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们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干部工作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真心实意想干事、勤奋学习会干事、务求实效干成事、严于律己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德才兼备,要求始终把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合格的干部首先要政治上靠得住。选人用人,就要把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特别注意防止和纠正重才轻德的错误倾向。近年来,个别干部没能经受住名、利、权、色的考验,主要是德上出了问题。“有德有才是精品,有德无才是庸品,无德无才是废品”,对道德品质不好的干部决不能提拔重用。德才兼备,不是求全责备,而是要做到用人所长、量才使用。德才兼备原则要求任人唯贤,把善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类优秀党政人才选拔出来,输送到急需的岗位上去。而求全责备则不允许人有任何缺点。所谓“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知人善任,就必须全面、客观、发展地看人,而不能拘泥于一时一事。在选拔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时,既要用人之长,使人才的专长和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又要容人之短,恰当地做到扬长避短。既要给干部提供展示才华和特长的合适岗位,又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对有发展潜力的干部适时地给位子、压担子,加速优秀年轻干部锻炼成长。德才兼备,就要消除本位主义思想障碍,凡事处以公心。在选人用人上,眼界要非常宽阔,胸襟要非常宽阔。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必须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克服局限在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选人用人的问题,防止拉“小圈子”、搞“近亲繁殖”甚至“山头主义”等倾向。这就要求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必须坚决摒弃个人好恶和亲疏远近等私心杂念,“苟无才虽亲不用,如有才虽仇不弃”,看准用好一把手,选强配齐领导班子,公道正派地把好选人用人关。二、坚持注重实绩原则注重实绩,就要客观公正地评价政绩。评价一个干部的政绩,要坚持在同等条件下、同级干部中来比较,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来考量,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一是要看干部做了哪些事。为官一任,为群众造了哪些福,群众满意度怎样。二是要分清显性和隐性政绩。考察干部政绩,要分清基础条件,不能单纯看表面现象。既纵向比,也要横向比,同时还要看个人的努力程度。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从而切实把各级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艰苦奋斗、干事创业上来。三是要看个人的作用如何。看是起了关键作用,还是起了辅助作用;是直接组织指挥者,还是一般性的参与者。四是要具体看数字、指标完成情况。对数字要挤干水分、作量化分析,不能量化的,也应尽量具体化。五是要辩证看待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鼓励干部开拓进取,就得正确对待干部推进发展中出现的失误。要弄清失误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程度,区分是主观上玩忽职守,还是客观上环境条件恶劣造成的,只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干部,才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干。注重政绩,就要打破论资排辈。我们在选人用人上,还存在论资格、平衡照顾等现象,导致不能真正体现注重实绩原则,阻碍了选贤任能和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进程。论资排辈是一种落后的习惯势力。落实注重实绩原则,必须强化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意识,冲破论资排辈陈腐观念的束缚,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适时地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三、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要发扬民主,严把干部作风关。衡量一个干部的作风,不仅要看他嘴上说得怎么样,更重要的是要看他做得怎么样。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对他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群众最有发言权。作风好的干部,能够自觉做到“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里始终装着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作风差的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成天盘算位子、车子、票子,自然会脱离群众,甚至站到群众的对立面。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就能有效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在选人用人时,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把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下真功、用实劲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坚持党管干部,为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提供保障。党管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宝贵经验,是确保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根本保障。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是辩证统一的,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由于客观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评价干部常会发生褒贬不一的情况。对此,必须坚持用党管干部原则来统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