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安发[2010]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要求,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六部委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二〇一〇年四月四日2山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九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中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要求,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部署要求,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二、活动时间和主题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3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1、活动时间和地点:6月5日在泉城广场举行。2、活动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图片展;(2)安全文化书画摄影展;(3)千支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启动仪式;(4)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猜;(5)现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等。省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济南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各区和企业参加活动。3、组织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济南市政府主办,省安监局、济南市安监局承办。(二)组织千支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1、活动内容:由省、市、县各行业部门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所属企业、厂矿、工地、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省有关部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消防、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方面分别组织10支服务队;各设区的市组织10支、每个县组织5支服务队。2、组织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安委会(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省煤矿、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2、组织单位: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1、活动内容: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主要围绕理论考试、法理应用、技能操作和文书制作四个方面,着重检验执法人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使用仪器设备的能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填制执法文书的能力。2、组织单位:省安监局(五)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活动1、活动内容:结合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改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等“六类道路通行条件”,以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2、组织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六)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及巡回演讲活动51、活动内容:为启发和教育企业员工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经逐级选拔,由各市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省里决赛。省里选调优秀演讲人员赴各地基层企业单位进行巡回演讲。2、组织单位:省安监局省总工会(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1、活动内容:国家确定6月份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省安监局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一次井下撤人演练。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负责组织全省所有煤矿开展一次井下停产撤人演练。省海洋渔业厅组织开展海上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2、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八)开展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答题活动1、活动内容:配合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答题活动。4月份发布题库,5月份在省安监局等网站刊登试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各种媒体登载答题内容,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动员广大员工参加答题活动。各市安监局6月底将本市答卷情况报省安监局。62、组织单位:省安监局省总工会(九)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1、活动内容:在全省各类企业集中开展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举办全省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和竞赛活动;在全省各大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的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2、组织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安监局(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集中宣传报道活动1、活动内容:组织大众日报、山东电台、电视台、中国安全生产报、大众网、齐鲁网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活动,集中报道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省委17号文件、省政府鲁政发[2010]26号文件和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不断深入。各新闻媒体可采取开辟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和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报道密度,营造活动氛围。2、组织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五、企业活动安排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7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全省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并将各企业培训情况汇总逐级上报。(二)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企业班组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每个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文),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五)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8动。发动全体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科学筹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和省政府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市、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及中介机构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四个创建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9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5日和7月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联系人:王宪国王全军联系电话:0531-81792162(传真)81792163电子信箱:zfc6062546@163.com10主题词:安全安全生产月通知抄送: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王军民、郭兆信副省长,曲植凡、周齐、吴鹏飞省长助理,李世瑛副主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