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经纪人调研报告通用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经纪人调研报告通用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经纪人调研报告1农村经纪人行业是活跃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经纪人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全国各地大力推动农村经纪人发展的大趋势下,xx市如何发展农村经纪人行业,并使之达到预期的目的,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实践的问题。一、宣传要广泛由于xx处边疆民族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落后,存在着对农村经纪人行业不熟悉、认为离自己很远不会干、当地农副产品数量少不想干、农村经纪人行业收入差不愿干、自己无门路关系不敢干等问题,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经纪人在当地的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负有服务和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及相关媒体的宣传工作显的尤为重要,行政部门要站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不断增收的高度,加大在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村经纪人的有关概念、政策、法规、条件、作用、收入等情况,使农民群众明政策、懂法规、清收入、无顾虑,从而提高农民群众“经纪有2/16为、经纪增收”的意识,增强从事农村经纪人行业的信心。同时,在城镇居民区也要大力宣传,力争人人了解农村经纪人行业的政策法规等内容,使那些有门路、有能力的城市居民也加入到农村经纪人行列中来,进一步扩大农村经纪人执业人员的范围,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增加了就业渠道。二、准入要放宽在起步阶段,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在农村经纪人的市场准入方面要降低标准、减免税费、放宽条件、主动服务,尽量降低其投入成本,减轻其怕亏损的负面心理,树立其“干就赚、不干也不会亏”的信心,鼓励广大的农民群众和城市居民加入到农村经纪人这个行业中来。通过允许农民兼营、季节性经营、注册与备案相结合、免收税费及政府部门主动上门服务解难等举措,增加农村经纪人的就业数量。三、目标要明确促进农村经纪人行业的发展,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途径仅限于农副产品能卖出去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卖出去的农副产品要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较大收入。为此,发展农村经纪人的目标不能只盯在发展的数量上,重点应盯在发展的效益上,只有明确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目标并付诸实施才能真正达到发展的目的。一是经纪地域要走向外地。农村经纪人的活动范围不应停留在当地,而应走出去,面向全国乃至世界。因为交通和信息不畅,影响了xx当地农副产品的外运、销售及价格,这就要3/16求农村经纪人站出来解决购销双方的困难,把农副产品向全国乃至世界各地进行推销,让外地的企业和市场了解xx的产品,从而解决xx产品无销路、外地企业无原料的两难境况,通过农村经纪人的运作,从而使而xx的农副产品能以较好的价格外卖,从而达到农户、企业、经纪人三方共赢的结果。如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正红草柳编经纪人协会副会长陈乃良,通过农村经纪人平台,为以10万多亩芦苇、100亩蔺草、1。5万亩杞柳为资源的两万多家编织户牵线搭桥,使得乡亲们的产品远销16个国家和地区,年撮合成交总额8000余万元。二是经纪商品要富有特色。经纪商品的特色和数量是决定经纪人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特色的、对路的、优质的农副产品才能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纪人发展的“为炊之米”。凡是能被当地企业全部消化吸收的农副产品,不必再经农村经纪人的中间之手,完全可以采取“企业+农户+政府”的模式运作,企业可直接向农户进行订单收购,也可通过村委会协助与农户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而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支出,这里的政府包括村委会,从事的是无偿的、纯服务性的工作,主要是根据市场行情,对企业拟定的农副产品收购价进行必要的干预,通过采取“保底价+市场浮动价+二次利润分配”等形式,防止企业低价收购,从而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害。所以,经纪商品的范围要重点锁定在外销商品上,如果当地没有对路适销的特色产品,就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地理等条件,引进适销对路的产品,如特色水果、优质蔬菜、基础原料等,再通过订单4/16种植、养殖、加工等形式,使对路适销的产品在当地进行推广、普及,扩大受益农户的覆盖面,从而促进农民增收。政府部门要在引进工作中发挥服务作用,利用信息、人际、行政等优势,帮助当地农民引进好的项目,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是经纪业务要不断创新。农村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不仅要面对农副产品,还应不断扩大范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均可成为农村经纪人的经营业务范围。同时,要注重品牌的创建,通过不断增加业务量和宣传力度,打响自身品牌,特别是要打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个人信誉等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增加业务量,提高自身信誉程度,加强市场抗风险能力,提高因知名品牌而产生的附加值,不断扩大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能量。四是经纪水平要不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应该是“有门路、会经营、懂法律”,有门路是指农村经纪人要联系有农副产品收购方或收购市场的上线,没有上线的则不能确保农副产品的销售;会经营是指农村经纪人要在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销农副产品,尽量让农副产品卖个好价钱;懂法律是指农村经纪人在从事经纪业务时要熟悉有关合同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国际法、国际贸易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善于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降低经营风险。四、扶持要全面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运作、5/16帮管结合、带动农业”的原则,政府机关要以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主要措施,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和城市居民投入到农村经纪人这个行业中来;政府职能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条件,积极主动地为农村经纪人解决登记注册、业务培训、资金支持等各种困难,使农村经纪人在经营过程中敢为、有为;在扶持过程中要做到帮扶与管理相结合,防止出现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扶持农村经纪人的目的要放在带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上来。五、管理要规范附着农村经纪人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规范工作也应不断加强。为防止农村经纪人出现恶性竞争、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监管和引导工作,通过市场合理竞争和淘汰,扶持真正能为农户带来利益的农村经纪人,使其不断做大做强。积极协助建立农村经纪人协会等团体组织,通过农村经纪人队伍自律和重组,合理控制农村经纪人的数量,使一些业务量小的经纪人转变成业务量大的经纪人的分支机构或收购点,防止因经纪人之间恶性竞争而影响农民的收益。严肃查处农村经纪人利用各种形式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妥善解决各种纠纷和投诉,特别是群体性投诉事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权为根本,防止农民利益受到任何损失,从而使农村经纪人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生力军。6/16经纪人调研报告2农产品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从事农产品收购、储存、销售等中介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助农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其组织化程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县新一轮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情况作了专题调研:一、发展现状: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是11月初经县民政局批准成立,由县农副公司牵头,县农民经纪人自愿发起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是全县性行业社团组织,协会发展会员59个,其中单位会员13个,个人会员46个。县供销联社在12月初举办了全县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班,免费为农民群众提供住宿和培训资料,全县参加培训的农民经纪人和农产品经营大户达70人次,取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67人,为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我县农产品经纪人目前的组织形式看,农产品经纪人以自然人居多,法人组织相对较少。其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双石铺、凤州、平木、留凤关、河口等中心城镇、交通要道和农副产品集散地。其中有少数农产品经纪人经营规模较大,经常在7/16四川、河南等地进行农产品交易活动,但是从事国际农产品交流的少之又少。我县农产品经纪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平时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事活动,在销售旺季或农闲季节则自发“转型”成为农产品经纪人,这种经营形式既保证了农业生产,又保证了农副产品的顺利销售,也给农副产品营销网络带来了强大的生命力。此类经纪人约占全部经纪人队伍的60——70%左右。也有相当一部分农产品经纪人专职进行经营活动,他们不但拥有自己的门市,具有稳定的客户群,而且资金实力较雄厚,经营规模也较大,早已不从事农事活动。此类经纪人约占全部经纪人的30%左右,他们是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主力军。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农产品经纪人已经成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带动力量,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促进力量。他们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纵观我县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历程,他们有几点作用非常值得肯定:(一)在农产品货畅其流上有促进作用。农产品经纪人长期从事农产品流通业务,上连龙头企业或外地客商,下连农户,有广阔的销售渠道,有利于活跃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二)在市场信息的传递上有促进作用。农产品经纪人长年从事购销活动,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他们走南闯北,腿长耳灵,信息渠道畅通,掌握着大量的经济信息、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是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8/16重要力量。(三)在打造农产品品牌上有促进作用。农产品经纪人见多识广,他们深知品牌的功效和作用,因此,他们坚持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并积极引进外地的品牌。(四)在农业科技的应用推广上有促进作用。农产品经纪人一方面是商人,一方面是义务科技宣传员、推广员,他们不仅积极引进新品种,而且对品种改良、技术推广非常积极,直至产品推销都全程服务,对农业科技进步有重大贡献。(五)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有促进作用。农产品经纪人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但最初大都是农民,他们不离土不离乡,降低了农民土地短缺矛盾,自己富裕了,而且通过搞活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也带动了周围农民收入的增加。实践证明,当地出一个“大贩子”,会带出一批“中贩子”,跟上一群“小贩子”,相当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被转移到非农产业。二、存在问题。由于我县农产品经纪人多是自发产生的,多年来,地方政府大多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和鼓励上,缺乏有效的研究和扶持。因此,对农产品经纪人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统一的政策和策略。组织形式过于分散,多为单打独斗,单帮独闯;经营方式相对落后,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金融部门缺乏有9/16力的资金扶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经纪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经纪大户少,法人组织少,加入经纪人协会的更少;二是执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信息不灵。主要表现在执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经过专业培训的不多,主要凭经验执业,不能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掌握和运用信息;三是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多数经纪人做买卖凭感情,口头谈价,不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没有维权依据,多数都受损失;四是社会地位不高,政府扶持不足。主要表现在:虽然农产品经纪人在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个别人对他们还存有“二道贩子”的偏见,他们在融资、税金、登记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健康有序地发展。三、对策及建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着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科技企业、流通企业和中介组织。根据我县实际,应把农产品经纪人的发展规范问题置于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大局中去运筹,置于产业化的链条中去把握,置于产业化经营龙头的地位中去对待。制定发展目标和途径,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和资金扶持。抓住关键的瓶颈环节,积极应对发展中的挑战。1、加强对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的管理。10/16过去,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是自发兴起的,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在以后的发展中,县上要成立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对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