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PPT56页)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第一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农产品安全事件舆情反应海南毒豇豆烟剂问题多多二、导致的结果菜地滥用国家明令禁用或限用的农药,祸害早已令人惊心,且有加重之势。其除了直接威胁食品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之外,更向土壤、水和空气注入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在自然中积累富集而成为生态环境的巨大负担。当“基本上什么虫都能杀”的剧毒农药被用于蔬菜上,菜农“基本不吃”自己种的菜,可以想象其可怕的程度。其潜在的危害哪怕作为一种预警,也不能等闲视之。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是总体上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薄弱环节,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过去这些年出了很多事情,比如,我们出过“多宝鱼”、“速成鸡”、“甲醛白菜”“药袋苹果”和“毒生姜”等多起农产品质量全事件,影响很坏,损失很大。——山东省副省长赵润田尽管经过这些年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高度分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依然存在,在一些地区、个别品种、某个时段还比较突出——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201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12月23日至24日,北京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顶层设计)•(一)、政府引导•2014年6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鼓励和扶持措施,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创立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快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四、蔬菜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二)、加强监管•《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2014年4月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经营者:1.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药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农药经营者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经营者应当将经营农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销售区域内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告。农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3.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农药经营者违反规定,未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生产者:1.刑法144条中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2.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农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故意使用禁用农药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3.《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监测或者执法中发现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责令召回、停止销售或者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营和使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加强蔬菜质量安全问责使用“神农丹”的种姜地块已全部翻种其他作物。销售“神农丹”的赵戈果树(蔬)医院负责人周爱花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被判刑1年,违法使用者判刑半年•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失职渎职案案件: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处理:峡山区管委会、王家庄街道和当地农业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检查不严问题。峡山区管委会副主任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王家庄街道: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街道办主任:行政记大过街道办分管主任:免职街道办农副中心主任:免职,降级峡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书记和农林局长:行政记过执法队长:免职,行政降级五、蔬菜食品安全最终是产出来1、我国蔬果分级有机、绿色与无公害是我国有关机构对农产品认证的三个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蔬果)是指没有受到有害物质污染的产品,即商品中不含有某些规定不准含有的有毒物质,而对有些不可避免的有害物质则要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人们的食用安全。无公害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农药残留量不超标:无公害果蔬中不含有禁用的高毒农药,其他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允许标准。(2)硝酸盐含量不超标:食用果蔬中硝酸盐含量不超过允许标准,一般控制在432ppm以下。(3)“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等有害物质含量不超标:无公害果蔬必须避免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商品菜中的“三废”和废原生物等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标准允许量。绿色食品(包括蔬菜和水果)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为核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有机农产品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这是蔬菜生产追求的也是人们期望的最高目标。2、蔬果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治•目前,我国蔬果不安全因素存在于其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列举如下:(1)产地环境污染因素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203077万亩。全国有5000万亩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至2012年底,全国耕地为20.27亿亩,受污染的重点区域,都是过去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比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还有东北老工业基地,还有湖南有一些地方,都是重工业的地方。包括大气、土壤、灌溉水。重金属(Pb,Hg等)污染对蔬菜的毒理作用主要是通过其与酶或其它蛋白中的琉基结合而使酶蛋白失活、酶的功能减弱或丧失,从而引起蔬菜生理代谢功能的紊乱,生长发育受阻甚至死亡。蔬菜中积累的重金属还可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的危害。(2)农药因素蔬菜病虫害是影响我国蔬菜产量和安全品质的重要因素,一般可造成蔬菜产量损失的10-30%;在病害流行时,损失更加严重,据分析损失可达一半以上甚至绝产。农药的使用非常普遍,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限制使用的农药,至今仍然在蔬菜农作物中检出。农药在蔬菜中的残留程度取决于农药的性质、剂型和施药方式、蔬菜品种特性及外界环境条件等。•农业防治措施选用抗病虫品种;生物防治是实现蔬菜绿色化生产的保证;充分发挥自然界天敌的作用;化学防治措施严格选择农药品种,遵守国家规定。全面禁用禁限用农药(3)化肥因素氮肥会增加蔬果硝酸盐含量,是化肥的主要危害之一,硝酸盐可以还原成亚硝酸盐,研究证实,亚硝胺是强致瘟物之一,硝酸盐是亚硝胺的前体物。(4)保存因素包括清洗水、包装材料,一些催熟剂(黄瓜),增红剂(如用于西红柿),膨大剂(西瓜等多用)、二氧化硫(香蕉等多用)的应用,在反季节蔬果中的应用更多,这些都会人体的健康。对于危害因素的防治首先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予以处罚;其次,应该加强对农民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守法意识;监督机制应该更加完善,不定期的抽查应该普及;市场准入的机制的推广,检测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3.蔬果危害综合防治策略•政府为解决蔬菜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每年投资几千万元,用于国内各大城市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销售市场蔬菜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为核心可以为蔬果安全防护提供指导,由四部分构成:(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即《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4)绿色食品包装、贮藏运输标准。•食品质量不是检测出来的,而是控制出来的,目前国际上普遍推崇HACCP(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认证体系,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此危害通常并不代表健康方面一种不可接受的威胁。识别食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通过对生产过程的每一步进行监视和控制,从而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HACCP并不是新标准,它是20世纪60年代由皮尔斯伯公司联合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和美国一家军方实验室(Natick地区)共同制定的,体系建立的初衷是为太空作业的宇航员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障。•近年来,随着全世界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食品工业和其消费者已经成为企业申请HACCP体系认证的主要推动力。在美国、欧洲、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越来越多的法规和消费者要求将HACCP体系的要求变为市场的准入要求。一些组织,例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微生物食品标准顾问委员会、以及WHO/FAO营养法委员会,一致认为HACCP是保障食品安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我国的HACCP体系已经提上日程,但是仍未与国际接轨。3.蔬果危害综合防治策略•部分专家与群众认为反季节蔬菜存在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反季节蔬菜以大棚菜为主,大棚中的温度和湿度较高,不利于农药降解,使它们大部分残留在蔬菜上。•2反季节农产品虽然在生长环境上能通过一些手段来调节,但是也会加入一些特殊的生长激素类物质来适应反季节。对人体的伤害,一定程度上来自于化学药品的积累所产生的对人体器官组织的损害。•3反季节农产品并非自然生长,所以其营养结构等等都与正常农产品有所差异,而这种差异,某些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不健康的。但是以上观点也被一一反驳,蔬菜是否被污染与其是否采用反季节种植方式无关,而是与农药、化肥施放合理还是过量等因素有关。对于农药的使用要合理合法,重在监督,从目前的情况看,除非人为非法添加,否则反季节蔬果并不会积累对人体有害的激素。事实

1 / 5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