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准备一区区长:编制:二〇一〇年六月1通用工种采煤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2.经班长对工作地点进行“三位一体开工”全面检查,确认达到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工作。3.熟悉采煤机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4.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5.开机前首先检查采煤机的各种保护、控制系统其完好,油质油位、内外喷雾及水压、截齿、采煤机闭锁输送机装置、瓦斯、防尘设施等必须达到齐全完好有效,并符合规定要求,采煤机卫生干净。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警号试、开机。6.采煤机运行时禁止处理其它问题。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机停电闭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7.工作完毕后将滚筒落地,断开采煤机上的电源隔离开关;清理好采煤机及其附近的卫生,并清理好现场。8.配合机电维修工对采煤机进行加注油。检修采煤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采煤机附近停留或作业。9.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10.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11.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12.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13.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214.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6.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二、责任追究1.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机司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采煤机司机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事故的;(2)采煤机司机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采煤机司机阻碍、干涉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采煤机司机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杨村煤矿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液压支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液压支架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液压支架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2.经班长对工作地点进行“三位一体开工”全面检查,确认达到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工作。3.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4.支架工要熟练掌握支架的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精心操作支架,做到操作不失误,保证支架巷道掘砌效果。5.搞好各工种间的配合和协作,操作支架时,检查好周围环境安全,及时移架,控制好顶板,严防移架时挤坏液压胶管、电缆、水管,支架应保证平、直、齐,杜绝挤架、咬架、歪架现象,6.对支架各部位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支架处于完好状态。37.及时清理架内的浮煤、矸、杂物,保证支架内整洁卫生。8.工作中要与采煤机司机相互配合,与周围人员打好招呼,注意安全。9.对支架精心维护,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不许乱扔、乱放和丢失。10.积极参加矿、区组织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11.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12.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1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14.熟悉本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15.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16.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17.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8.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二、责任追究1.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液压支架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液压支架工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事故的;(2)液压支架工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液压支架工阻碍、干涉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液压支架工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杨村煤矿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刮板输送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4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2.经班长对工作面进行“三位一体开工”全面检查后,方可工作。3.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4.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5.开机前首先检查刮板输送机的完好情况,液力偶合器、易熔合金塞、刮板和刮板链及连接、行人过桥、紧停保护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卫生干净,刮板输送机上禁止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试机。6.刮板输送机运行时禁止处理其问题。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机、闭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7.工作中要注意拉出的大块煤(矸),及时停机、闭锁,按规定进行处理。8.工作完毕后要按照规定停机、闭锁,清理好工作地点附近的卫生。9.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10.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11.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12.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13.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14.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6.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对刮板输送机司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刮板输送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工作区域内的检查不认真,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5.刮板输送机司机不能够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6.刮板输送机司机不持证上岗,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7.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8.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未及时报告处理,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9.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安全防护措施等,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10.本岗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1.未及时发现、整改本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2.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3.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刮板输送机司机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干好本岗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自身工作安全负责,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一、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和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安全指令、指示。2.经班长对工作面进行“三位一体开工”全面检查后,方可工作。3.熟悉转载机、破碎机的性能、结构原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一般的故6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4.必须佩带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穿好工作服并扣全扣子、扎紧袖口5.开机前首先检查转载机、破碎机的完好情况,液力偶合器、易熔合金塞、刮板和刮板链及连接、行人过桥、进料口防护装置、紧停保护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试机。6.转载机、破碎机运行时禁止处理其问题。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必须立即停机、闭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7.工作中要注意拉出的大块煤(矸),及时停机、闭锁,按规定进行处理。8.工作完毕后要按照规定停机、闭锁,清理好工作地点附近的卫生。9.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10.服从班组长领导,团结同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共同搞好本班的安全工作。11.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当班负责人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12.熟悉本单位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灾害防护知识13.按时参加工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14.及时向班(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15.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6.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对转载机、破碎机司机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7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工作区域内的检查不认真,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5.转载机、破碎机司机不能够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6.转载机、破碎机司机不持证上岗,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7.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8.工作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未及时报告处理,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9.本岗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0.未及时发现、整改本工作区域的安全隐患,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1.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12.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转载机、破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