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季度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5月31日)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县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主要议题是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抓好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刚才,县安监局邱绪峰局长通报了我县1-5月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执行情况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总体来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企业生产安全隐患突出和证照不全、违法经营等问题。要继续按照市、县“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做好督促检查及巩固提高工作。一要认真开展检查。今年“打非治违”集中打击阶段为5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既定实施方案稳步开展,7月上旬市安办将组织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同时,各单位也要组织相应的督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要搞好阶段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制定遏2制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要持续巩固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被查处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死灰复燃。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方面问题与不足,要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二、加强领导,严格分解落实控制目标(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建立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工作落实。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农业机械四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18人,与去年持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要纳入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要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控制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统计公报。(二)加强督导,确保不突破市、县下达的各项控制考核指3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控制指标超进度的单位,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全县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考核指标。(三)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责、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政府安办要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每月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进展情况,半年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评比表彰。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要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加大力度,贯彻“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今年是首轮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我县按照“边定级边整改”的要求,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安全标准化建设,4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与级别评定企业单位覆盖率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能积极推动行业内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对部分规模小、条件相对较差的企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级别评定,人为减少了开展活动的企业数量。二是评级标准把关不严。部分企业自查自评、乡镇初审分类、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定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现象,致使企业级别评定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水平。三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活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参与活动,影响了活动的覆盖率和评定率,影响了三年行动的工作进度。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和完善。四、重在落实,全力抓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回顾前两季度各项工作,全面总结经验,深刻反思不足,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落实措施,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第三季度各项工作。(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企业的安全生产从被动行为转为自主行为,实现从强制执法到自主管理的转变。要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把事后管理变为事前预防,把对事故的处理变为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把对结果的考核变为安全生产的预警预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上一定要创新,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预警预防机制。(二)加强检查,严密防范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自行业特点,组织对重5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密防范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了几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关注;5月27日,市里专门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重点强调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集中整治客运隐患和“打非”专项行动,结合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一要加强监督检查。要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四个关口(即驾驶员考试关、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线路审批关),对因把关不严而导致事故的,要从各个环节实施责任倒查;要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二要深化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剖析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高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三要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继续开展保安全、保畅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省道要以制止超速行驶、超员行驶为重点,城区要以严防酒后驾驶为重点,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要以纠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为重点,通过依法严防、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公众聚集场所监管方面。时令已进入夏季,天气干燥,也是火灾事故高发期,要重点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6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室内燃放烟花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楼梯)和其他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煤矿安全方面。要落实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技改整合矿井发生事故;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规定,继续抓好以水害防治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工作。4.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要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各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强制实行地采矿山机械通风,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防止淹井、垮坝等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停产矿山、关闭矿山、废弃矿山巡查责任制,加强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乱挖乱采行为的整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矿山各类事故发生。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省内外近期发生的危化品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涉及危险工艺企业自动化改造,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同时,还要抓好建筑施工、旅游、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电力、水利、冶金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跃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