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卫生部办公厅安全生产督导组李增栋组长2010年3月15日第一节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概念:安全生产工作是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事故,事故征候,事故隐患和风险进行分析诊断,识别评价,预测控制和补救预防的过程的监察,监督,管理和科技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范围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二、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人类为其生存和发展向大自然索取和创造物质财富的经营生产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基本前提,它具有“基本”的性质;(二)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问题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它具有“绝对”的性质;(三)在人类进化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生产方式和生产水平各不相同,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手段,设备和工艺不断的复杂化,安全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也各不相同,它具有“时代”性质;(四)在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和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科技含量不断增长,安全生产工作也将进入高科技,高新科技的范畴,它具有“与时俱进”的性质;(五)安全是系统工程,涉及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中又涉及到各个相关学科,它具有“系统综合”的性质;(六)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公众生命安全、生产财产安全,社会经济的和谐和安全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它具有“强制性”。第二节一、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演变过程(一)、五六十年代,保卫工作的任务明确把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列为当时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二)、1986年,公安部在《关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加强和改革企业保卫工作的通知》中,把有效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列为保卫工作的重要工作。(三)、1997年,公安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文《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保卫工作的重点是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四)、2001年,公安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五)、2002年,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校和医院。(六)、2004年,国务院下发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单位内部重点要害部位列为保卫工作的重点,采取一切预防措施,确保安全。(七)、2007年以来,卫生部连续下发做好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防止单位内部发生重大事故,是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什么是治安事故(1)事故的发生,必须是事故责任者的过失行为所引起;(2)事故责任者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3)事故已造成后果,既造成了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二)治安灾害事故的分类(1)破坏事故破坏事故,是指由于某个集团或个人,出于某种目的和动机故意制造的事故。(2)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事故行为人或领导人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管理不善、违反法规、技术规定或领导人强令工人违章作业等过失行为引起的事故。(三)怎样追查事故?追查事故分工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后勤部门保卫干部要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把现场保护好,会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追查事故:追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处理火灾、炸药爆炸、剧毒物品中毒和因公共秩序混乱造成伤亡的治安事故;参与处理严重的灾害事故。其他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一律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保卫部门不再参与。只是配合协助、充当配角。(四)认定事故性质需要注意几个问题各类灾害事故分为人为破坏和过失行为的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不等于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各类灾害事故要分清事故的性质。防范工作要做扎实、力争不发生各类灾害事故。事故的定性,是正确处理事故的依据。认定事故的性质,必须在对事故进行周密调查研究,取得人证,物证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准确地认定。事故性质有以下四种情况:犯罪分子的破坏事故;由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责任事故;自然界或事物内在因素所造成的自然事故;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或设备不良所导致的技术设备事故。在认定事故性质时,应划清几个界限:1、要划清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的界限。2、划清故意破坏事故与责任事故的界限。3、划清政治破坏事故与其他人为破坏事故的界限。4、划清一般责任事故与重大责任事故的界限。(五)治安保卫部门的职责要明确治安保卫部门重要职责以《内保条例》为准则。(六)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内保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1、认识到制定各类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重要性;2、认识到建立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护体系的必要性;3、认识到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过程中,领导支持和队伍建设的关键性;4、认识到单位责任人须对单位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负全责的法律性。第三节我国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判断要坚持“两点论”,讲两句话:一句是,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趋于好转;另一句话是,形势依然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社会管理范畴。一、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2009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安全生产保持总体稳定,逐步好转的态势。二是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保障能力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二)2010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三)从今年面临的新形势看,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安全生产领域原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体制性、结构性因素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和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多年没有过的严峻形势,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放缓,又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课题和新挑战。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潜在的反复性,及以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二、发生重大事故暴露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四大问题一是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二是发生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三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和地方方针,政策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三、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方面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支持保障体系不能适应和满足安全发展的现实要求。三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些方面与事业的快速发展还不平衡。四是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模式与传统安全管理思想和模式交织碰撞,产生不同影响和效果。五是安全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与新情况,新问题相互交织,加大了工作难度。四、目前,卫生系统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法人承担安全责任认识程度上不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少还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层层传达上,没有真正抓落实。重医疗,轻安全,重硬件,轻软件,存在普遍性。二是一些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思想上麻痹,管理松弛,对存在安全的安全隐患危害性认识不足,整改力度决心不大,严格不下去,落实不下去。涉及到具体问题互相扯皮,抹稀泥,走过场。三是一些单位没有真正落实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队伍建设工作,缺乏有效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没有着力研究,统筹思考单位内部的整体安全防范体系和长远规划。四是一些单位的应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力量明显不足,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下降,后继乏人,严重不适应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单位的法人没有全盘考虑、研究这支队伍建设问题。五是一些单位历史欠账较多,安全投入资金不足,缺乏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全防范力度不够,舍不得在设备更新上,维护保养上,加大投入。六是一些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直解决不了,下不了决心,打不开情面,没有和奖金、政绩、晋升结合起来。种种原因造成单位内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治安,火灾隐患久拖不决。七是一些个别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单位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不认真查处,不如实上报,存在瞒报,及迟报的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健全。八是一些个别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不够。对专门从事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员重视、关心、教育培养不够。九是一些医疗机构的主管领导对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对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应对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注重不够、投入不到位。十是个别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法制观念淡薄,安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不如实反映真实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盲目为上级领导隐瞒安全问题,应付检查,找关系、托人情,给领导“扛着”、“顶着”,不解决实际问题。五、当前安全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一)安全生产观念相对滞后。一些单位领导人没有真正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法制观念淡薄,甚至置职工的生命安全与不顾,为所欲为,导致伤亡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二)安全文化建设缺乏准确定位。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提高本单位的文化素质,促使本单位从技术,科学,管理以及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全面认识安全的本质,遵循其运动规律,最终实现安全操作与安全运行。(三)安全文化建设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机制。许多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与人力资源、制度设计存在脱节现象,激励机制不健全。第四节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做好预防工作一、在党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靠群众做好预防工作(一)要把预防工作落实到科室、车间,班组,结合生产对职工群众进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预防或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二)公安保卫部门应积极协助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把安全生产责任制,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做到措施严密,责任明确,管理到位,人员到位,便于实行。(三)预防工作应贯彻“确保重点”的指导思想,突出重点单位或重点部位的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四)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检查,查隐患漏洞,边查、边改、边落实,把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五)防范工作应实行精细化的管理,从点滴做起,注意细节,再好的技术、设备、规章制度无法取代人自身素质和责任心。任何责任事故可以证明细节决定成败。(六)在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毒菌种和放射性危害的场所,设置技防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七)预防工作,是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需要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质检部门,供电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公安、保卫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工作应掌握的方针“单位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内部安全工作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责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破坏,刑事犯罪分子所制造的破坏事故,但它的危害不亚于甚至超过破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它可以给职工生命带来危害,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阻碍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影响社会稳定。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重要的工作。卫生系统的安全发展,需要5个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安全管理要到位,监督检查要到位,执行力度要到位,责任追究要到位。三、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掌握五条原则:(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变作风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