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美丽人生倡导健康消费——化妆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一、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的定义化妆品的分类化妆品的界定化妆品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这一定义从化妆品的使用对象、使用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性等方面作了规定化妆品的必要条件安全性稳定性使用舒适感有效性化妆品分类化妆品生产的分类:发用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香水类按管理模式不同分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界定化妆品界定首先以《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化妆品定义为准,抓住使用方式、使用部位和作用等主要要素;同时结合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关于产品作用、性质和特点的宣称做出准确的界定二、化妆品对皮肤的作用化妆品与皮肤化妆品对皮肤的保护作用化妆品风险性分析化妆品风险控制与管理化妆品与皮肤化妆品对皮肤的保护作用化妆品对皮肤或毛发的养护和美化是不可或缺的加强皮肤的功能化妆品风险性分析化妆品对人体引起的主要风险与危害主要风险来源化妆品对人体引起的主要风险与危害刺激性伤害过敏性伤害感染性伤害全身性伤害主要风险来源原料生产过程施用不当高危部位和高危人群化妆品风险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法规化妆品危害的预防符合卫生标准了解性能和成分、适合人群注意事项皮肤试用保质期使用禁忌三、值得警惕的几类有毒有害物质汞氢醌雌激素糖皮质激素甲硝唑甲醇四、化妆品皮肤病诊断和不良反应监测化妆品皮肤病是一组有不同临床表现、不同诊断和处理原则的临床症候群。定义范围包括6类: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痤疮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根据近年来我国卫生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资料分析,由于化妆品过敏或刺激导致的接触性皮炎约占化妆品皮肤病的90%以上。引起化妆品过敏的因素许多因素都能影响对某种化妆品的过敏化妆品的组成原料的浓度和纯度产品的使用条件和部位与皮肤接触时间使用频率产品保存“敏感性皮肤”对化妆品过敏有重要影响“敏感性皮肤”对化妆品过敏的影响“主观刺激现象或亚临床刺激现象”常有人在使用化妆品后局部出现灼热感或针刺感,但并无可见的主观症状,这种情况称之为“主观刺激现象或亚临床刺激现象”,由于这种现象持续时间短暂且缺乏症状,患者很少就医。“化妆品不耐受综合征”少数人在此基础上可发展为“化妆品不耐受综合征”,即对几乎每种化妆品都产生不良感觉或反应。这可能与造成敏感性皮肤的多种成因如精神神经因素、接触性反应、某些其它疾病等有关。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真实发病率可能被低估,因为大多数反应轻微且短暂,使用者只是换一下产品。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测及上报体系,门诊医生忙于大量病人的接诊工作,可能使大量化妆品过敏的患者漏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国家现在建立了“化妆品预警”系统。中国卫生部门于2004年扩建了原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监测点从原来的5家扩大到13家医院或研究所,从地理分布上覆盖全国大部分区域。桃丽丝-眼膜帖李医生-清豆洁面乳、神奇暗疮水中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卫生部执法监督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卫生部13家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中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上海皮肤性病医院(上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天津长征医院(天津)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江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福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京)山东省皮肤性病防治所(山东)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大连)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谢谢祝愿各位美丽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