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责任书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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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责任书范例【通用4篇】2024/X/XX从严治党责任书【第一篇】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x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制定本责任书。一、工作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入、系统学习贯彻XXX,认真学习贯彻XXXX。围绕公司发展大局,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使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更加突出,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更加巩固,为公司事业发展引领方向、增添动力、提供保障。二、主要内容(一)学习教育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推动学习贯彻XXX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巩固深化XXX教育成果,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二)班子建设工作1、贯彻落实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党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2、支部班子健全,政治坚定,分工明确。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书记认真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成员履职尽责,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组织建设工作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不设党小组的不需召开。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2、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3、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按季度足额上缴党费,《党费证》填写规范。党费使用要符合规定,定期公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5。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实践中检验本支部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党员管理工作1、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规程》发展党员。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对象公示及政审工作,按要求输送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2、建立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三必谈”。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支部书记每年与全体党员谈心谈话1次。(五)党风廉政工作1、结合实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记实制度,认真填写记实手册。2、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筑牢廉洁自律和遵规守纪意识。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巩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成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氛围,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六)精神文明及宣传工作1、加强团队建设,加强党员沟通交流,提升支部凝聚力。2、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和展示支部党建工作亮点,树立和宣传支部先进典型和事迹。4、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强化对所属党员干部互联网账号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旗帜鲜明传播党的声音,积极主动地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七)群团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开展的活动;重视群团工作,结合客户关爱、车友会等活动开展公益性志愿者服务活动;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权益。三、奖惩考核(一)对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厅级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对其免去党内职务。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x年度。从严治党责任书【第二篇】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忠诚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完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改进思想作风,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政治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一)教育局党委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和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高校对教育行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二)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三)各处室、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二)坚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央“两学一做”的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好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廉洁从政(教)情况。(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和“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七)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依法治教责任。加强招生制度建设,巩固“零择校”,落实“零择班”。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依法依规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分岗聘任、绩效考核、岗变薪变”工作。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公务人员廉洁从政和教职工依法从教行为,把师德教育及效果纳入考评范围。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性教学的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校应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列入教师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分。(八)严格执行财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收支。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帐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程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九)落实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和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和家风的监管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教育形象。三、责任考核(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组织处牵头,纪委监察室等有关处室协助组织实施。(二)考核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每年考核一次,与每年度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于半年和年终分别报告一次落实情况。(三)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拔使用,组织部门要事先听取同级纪委的意见。四、责任追究(一)对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评价时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不推荐为省、市文明单位(含复核推荐);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个人。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较差的领导干部,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发现问题能及时指出,并采取措施,但仍然造成不良后果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包庇、纵容,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三)直属学校在市教育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中,家长满意度低于平均水平且排名后三位的(含倒数第三名),局党委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本责任书由各级领导(责任人)与分管的干部(责任对象)双方签署,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保存一份。从严治党责任书【第三篇】为了在全县非公经济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和战斗力,加快实现我县非公经济组织科学发展,县委决定与全县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完成下列工作目标:一、责任目标1、已建立党(群团)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五个基本”建设,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专题党建活动不少于1次。2、有党员但未建立党(群团)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于12月以前建立党组织,并采取“公推直选”“公开、招聘”,或双向、多向方式选择党组织负责人。3、没有党员的非公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4、各非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规范党员档案和党建活动台账。5、认真做好党员年度发展计划,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组织和2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要注重在工作(生产)一线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6、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流动党员在本单位固定从业3个月以上的,督促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6个月以上的,督促其转入正式组织关系。7、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累计时间不少于6天。党的组织负责人3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上级组织的党务或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8、及时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每年不少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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