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密云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文件的通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现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要求组织落实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2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文件京食安办发〔2009〕3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转发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文件的通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区县(地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现将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附件:《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3〔2009〕47号)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卫生食品安全△添加剂△整顿转发通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4月23日印发4关于做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规范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含青岛、大连、深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和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做好第三阶段的规范巩固工作,并对4个月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要求,现对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继续深化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在转入第三阶段前后,各地都要认真检查清理整顿阶段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于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工作的地区,可在完成抽检任务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由第二阶段转入第三阶段;对于尚未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地区,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采用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并行的工作方式。要以查办案件和整治5重点食品问题为重点,深入细致地完成清理整顿阶段部署的工作任务,但原则上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本轮集中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与开展为期2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做好衔接。(一)继续做好案件查办和媒体宣传工作。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对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办的案件和各地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继续按照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进行查处。各地都要积极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及查处结果,继续保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高压态势。(二)做好重点食品的整治工作。各地要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21号)要求,做好8个重点品种的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果。要将抽检情况作为完成第二阶段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分析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在向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交抽检结果的同时,提交案件处理和责任调查情况。二、认真做好规范巩固阶段的工作6(一)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各地要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采取派员督查、专项督办、专门汇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促力度,必要时可联合监察部门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市、县政府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还要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列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巩固扩展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二)加快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按照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快清理与专项整治相关的地方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各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责任,建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各地要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将提高监管能力作为贯穿第三阶段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研究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扎扎实实履行职责。7(四)落实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制度和措施。各地要认真总结在专项整治中各食品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的情况,继续督促、支持其发挥好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依法履行行业组织的职责,要高度重视行业协会通过调查发现的本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在行业自律中发挥较好作用的行业组织要进行鼓励表扬,对于未及时发现、报告本行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在全面总结基础上启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做好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认真研究基础上,提出对本次专项整治的考核评估办法。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情况,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考核评估工作,对评估考核成绩较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落后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省(区、市)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估,对部分重点地区开展工作督导。(二)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启动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第三阶段结束后,各地要对本轮为期4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和分析本次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准备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采取的解决措施。各地请于4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交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好总结的同时,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2009〕88号)的要求,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统筹安排好本次集中整治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有序衔接。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4月中下旬召开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总结前一阶段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