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通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防安办〔2011〕19号关于印发2011年通州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征求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委办局: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区县(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的通知》(防安字〔2011〕2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通州区消防工作实际,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专门研究制定了《2011年通州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以下简称《项目书》)。现将《项目书》(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提工作意见,特别对组织实施部门分配不合理和确实超出职责范围的项目要及时说明情况。请于8月9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盖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本单位公章,传真)。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2特此通知。联系人:程新允电子邮箱:tzhfh@126.com联系电话(传真):52821119转213附件:2011年通州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3附件:2011年通州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征求意见稿)注:1、区综治办、通州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国土分局、区气象局、区城管大队、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通州交通支队、区农委、区水务局、区商务委、区文委、区卫生局、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广电中心、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园林局、区旅游局、区民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区交通局在项目书中统称为“相关成员单位”。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简称为“乡镇街”(一)消防规划体系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1颁布通州区“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区消防支队区发改委、规划分局2组织召开通州区“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宣贯会。区消防支队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3制定通州区“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任务分解账单,明确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区消防支队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中期和年终评估。区消防支队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4完成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推进规划落实。区消防支队区发改委、规划分局5编制修订各乡镇消防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编制修订各乡镇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各乡镇总体规划。各乡镇区消防支队4(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区消防支队、乡镇街相关成员单位、派出所7制定下发通州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组织同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区消防支队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派出所制定下发本辖区构筑“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绩效评价项目书,组织行政村、社区、部门领导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乡镇街部门领导、行政村、社区8区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工作督查;有关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消防检查。区安监局、城管大队、教委、民政局、商务委、质监局、住建委、文化委、卫生局、工商分局、体育局、旅游局、民防局、消防支队乡镇街、派出所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工作督查。乡镇街区消防支队、派出所9健全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和涉及消防安全案件移送查处机制,切实加大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导致衍生火灾隐患的综合监管、查处力度,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城管大队、教委、民政局、商务委、住建委、质监局、文委、卫生局、工商分局、体育局、旅游局、民防局、派出所区安监、公安、规划、住建、工商、质监、民防、文化、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固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以及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导致衍生火灾隐患的综合监管、查处力度,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区安监局、消防支队、规划分局、住建委、工商分局、质监局、民防局、文委、卫生局、城管大队乡镇街(三)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5序号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10深入推进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进会议,通报调度“四个能力”建设进展。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区消防支队、派出所乡镇街11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已达标单位开展“回头看”,每半年进行一次“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备案。区消防支队、派出所乡镇街12区教委、民政、住建、商务、旅游、文化、卫生、体育、民防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作用,组织分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区教委、民政局、住建委、商务委、旅游局、文委、卫生局、体育局、民防局区消防支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确定一至两个行业、系统,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推动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打造通州区“四个能力”建设示范行业、系统,在通州区各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区消防支队区教委、民政局、住建委、商务委、旅游局、文委、卫生局、体育局、民防局(四)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序号分项类别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13常规工作组织做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动员部署、措施落实等工作。区消防支队、派出所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结合实际,针对通州区火灾易发、多发行业、领域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城管大队、教委、民政局、商务委、质监局、住建委、文委、卫生局、工商分局、体育局、旅游局、民防局、乡镇街、派出所614建筑消防设施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依法从严查处自动消防设施关停、瘫痪或不能发挥报警灭火功能等火灾隐患。年底,区防火委组织检查考评,凡发现自动消防设施存在关停、瘫痪问题,将实行考评一票否决。区消防支队、派出所乡镇街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委托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中介机构定期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区消防支队、派出所乡镇街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及地下建筑应明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区消防支队、派出所区住建委、民防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卫生局、教委、文委、商务委、体育局、旅游局、乡镇街、派出所针对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因维护管理职责不明晰、长期得不到有效维护,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损坏等问题,突出加强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提高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区消防支队、住建委、派出所乡镇街成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服务队,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对辖区社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性技能培训,增强其应急处置能力。区消防支队乡镇街15外保温材料组织开展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整治工作,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及在建工程,依法严格督促主责单位整改。区消防支队、住建委派出所16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切实加大“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力度。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工商分局、商务委、乡镇街、派出所717机制建设按照区政府安全隐患“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账、动态整改销账”常态化监管机制工作要求,深化落实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制度,强化火灾隐患信息收集、会商研判、督办促改、报告移送、公开曝光等工作;对属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整改难度较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每季度实行挂账督办。区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城管大队、教委、民政局、商务委、质监局、住建委、文委、卫生局、工商分局、体育局、旅游局、民防局、乡镇街、派出所18试点工作在本辖区选取一个老旧高层居住建筑集中区,集中力量推进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切实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打造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样板工程,在通州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区消防支队区住建委在本辖区选取一个“三合一”场所集中区,集中力量推进消防安全治理,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务求实效,在通州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区消防支队待定(五)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整治项目序号分项类别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19农村地区深入贯彻《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统筹规划,将农村消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庄社区化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评;在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统筹考虑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需要;将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村庄整治、改造范围,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小旅店、小作坊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区综治办、农委、消防支队各乡镇、派出所8督导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切实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好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落实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年内,所有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公安派出所验收。各乡镇、派出所-------20居民住宅区强化落实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职责及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对社区应急车通道实施综合治理,有效解决私搭乱建、乱停车、设置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区住建委、城管大队、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支队、派出所每个社区设置完善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社区内的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年内,所有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公安派出所验收。街道办事处、派出所-------21平房胡同区切实加强平房胡同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乡镇街区消防支队、派出所22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布局、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急车通道、消防水源、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等消防安全建设工作,切实加大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衍生火灾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经常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最大程度改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乡镇街区消防支队、综治办、派出所92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按照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重点村消防安全治理,统筹做好村庄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净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消防安全环境。乡镇街、派出所区消防支队24试点工作在本辖区选取一个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集中力量推进消防安全治理,打造样板工程,在通州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区消防支队待定(六)消防经费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序号分项类别项目内容主责单位配合单位25经费保障认真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消防业务工作需要适当增长。区消防支队区财政局落实消防器材装备维修经费和打造消防铁军攻坚组器材装备经费。区消防支队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消防支队区财政局积极保障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建设工作。区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