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商户号商户消防安全档案单位名称:经营业态:2/53说明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的规定,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三、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五、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六、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卷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存档备查,一份交由朝阳大悦城管理处安保部备案。七、该档案的制定格式由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提供,并根据朝阳大悦城实际情况修改制定。3/53商商户户消消防防安安全全档档案案单单位位名名称称建建档档日日期期北北京京市市朝朝阳阳大大悦悦城城安安全全环环保保办办公公室室制制4/53卷内文件目录编号内容页-----页01卷内文件目录02北京市朝阳大悦城商户消防安全告知书03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04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05消防安全责任人承诺书06消防安全管理人承诺书07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08员工消防安全工作承诺书09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10消防器材设施登记表11消防器材年检记录12商户落位平面图13消防疏散平面图14消防设施分布图15灭火器分布图16消防行政审批文件(检审、验收、开业检)17油烟管道清洗登记表18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登记表19违约处罚登记一览表20安全事故调查登记表21消防安全制度登记表2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3消防演练登记表2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登记表5/53北京市朝阳大悦城商户消防安全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要求,朝阳大悦城商户均需如实填报《商户消防安全档案》。。朝阳大悦城商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需将《商户消防安全档案》材料送至安全环保办公室备案,档案中所涉及的各种记录表格应按照填写要求及时更新,并按时送至安全环保办公室,以规范商户消防安全管理和便于政府机构及上级单位检查。(安全环保办公室盖章)年月日被通知单位人员(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单位,一份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6/53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5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商铺号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职务照片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是□否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高凤卫职务店长照片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是□否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工作部门从事消防工作时间培训情况有有有备案类别□新确立备案□变更备案8/53消防安全责任人承诺书我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单位:(盖章)时间:(说明: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由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9/53消防安全管理人承诺书我单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七)配合朝阳大悦城,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单位:(盖章)时间:(说明: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管,一份单位存档,一份由朝阳大悦城安全环保办公室存档)10/53北京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防火、治安)甲方: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大悦城管理处乙方:商铺号:公司名称:商铺(品牌)名称:11/5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指导方针,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及管理原则,甲方(北京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大悦城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作为受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基业公司”)委托的合法物业管理企业,结合朝阳大悦城购物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朝阳大悦城商户安全责任书》,明确甲方(管理处)、乙方(购物中心商户)的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商户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防火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下列内容履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一)目标1、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须做好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防止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2、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甲、乙双方要定时定期排查本单位内部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排查发现问题以文字形式上报甲方。3、商户员工消防知识培训率达100%。要求所有商户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会报火警并正确熟练操作消防器材,掌握逃生自救常识。(二)甲方责任及义务:1、负责向乙方传达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法令、法规、条例的相关要求;2、维护大悦城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区域(不包括乙方承租区域)消防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及巡视工作;3、负责大悦城购物中心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4、为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甲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承租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内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会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超限期未整改,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及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12/535、负责大悦城购物中心消防安全防范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6、负责在大悦城购物中心发生火情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施救及事故调查等工作;7、乙方承租区域内公共消防栓内的各项设备器材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8、其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及义务。(三)乙方责任及义务:要求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落实以下防火要求: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安全员,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交“管理处”安保部备案;2.乙方必须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3.乙方必须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4.乙方必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档备查;5.乙方必须认真配合甲方定期进行的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6.乙方必须每日对其经营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操作行为;乙方从业人员人数大于50人或经营面积大于1000m2的必须每月对其经营区域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乙方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定整改负责人,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甲方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所有安全检查应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管理处”安保部备案;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8.大悦城购物中心为重点防火单位,乙方因需要对承租区域装修改造时,应按照“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二次装修有关规定提供书面申请和施工方案等资料,不得擅自动工;9.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商铺内严禁燃香、燃蜡等私自动用明火的行为;禁止在营业期间在经营区域内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乙方和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共同采取防护措施,13/53必须按要求到“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开具《动火证》,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期间安排专人监护,临近孔洞的动火施工必须在孔洞下方另设专人监护,确保安全;10.乙方不得擅自在承租区域内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微波炉、烤箱、电炉子、电熨斗等),如因经营需要(如餐饮、服装类租户)使用电加热设备的,需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在使用电加热设备时,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现场需有专人看护;11.乙方如需使用大功率电器(1000W以上),需提前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设备使用手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时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按插座等,发现线路老化及时更换;大功率电器周边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乙方未按照正常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12.乙方不得擅自在承租区域内存放危险品(如液体酒精、甲烷、木炭等),如因经营需要(如餐饮租户)使用,需储存危险品的,需向“弘泰基业公司”和“管理处”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危险品储存量不能超过当日使用量;乙方未按照安全操作要求使用及储存危险品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13.乙方必须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库房、燃气间以及液体酒精、甲烷、木炭存放处、疏散通道处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14.乙方应根据《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每日对厨房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进行清洗;每60日至少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经营区域内操作间集烟罩和排油烟管道、油烟净化器、排油烟风机进行一次清理,并将相关清洗记录和清洗前后对比照片交予“管理处”安保部备案。1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年检,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性;16.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保障不得有圈占、封挡、埋压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17.乙方必须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14/53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18.乙方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并积极配合“管理处”安保部人员工作,不得擅离职守;1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20.火情发生后,乙方要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安保部,准确报告所在位置、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信息,同时迅速使用灭火器扑救和对现场人员疏散。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着火情况;备注:朝阳大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