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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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2024/X/XX2024年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xx年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和《xx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泰政办发〔xx〕91号),坚持以人为核心,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细化实化改革举措为重点,现提出xx年度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一、进一步提高市民化质量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愿落尽落,进一步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研究分析户籍人口流出因素。实施新生儿入户、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等事项“跨省通办”,推进全省范围内高频户籍事项跨派出所通办,进一步提高户籍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有意愿的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xx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动态调整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有序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范围,提高非户籍人口公共服务实际享有水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保持在95%以上,鼓励将随迁子女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持续推动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保应保尽保,促进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稳定在90%以上。进一步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扎实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成平台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攻坚活动,重点针对xx户籍未参保人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儿童、新就业劳动者等开展参保扩面,基本医保参保率提升至%以上。落实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举措,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断优化参保人员结构。落实异地就医急诊直接结算、补备案等新要求,积极开展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试点,大力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落实《xx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制定xx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数占比提高到17%。扩大普惠托育供给,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2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个。制定《xx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进社会救助省内通办,开展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制定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新开发7000个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举办“创富xx”系列大赛。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设2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新建规范化零工市场2个,兜底帮扶1500名困难群体就业。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跟踪落实国家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意见,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免费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实施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聚焦“1+4”现代产业体系、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企业等领域和高龄照护、低龄抚育、家政服务等行业,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电子培训券+”培训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推进技能xx建设,培育工匠精神,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深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步行街等城市载体建设,提升重点商圈服务能级,争创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打响“消费福地”品牌。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在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累计建设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00个。持续打响“苏新消费”四季主题购物节等活动品牌,推动批零住餐、休闲娱乐等消费回暖。大力拓展“文旅+”消费,积极组织参与xx“水韵xx·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xx“水韵xx·非遗购物节”、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积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健全配套政策体系。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支持基层提升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加大对流入人口多的地区建设用地计划倾斜和政策支持力度。跟踪落实国家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办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和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等生活需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优化城镇化格局形态6.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积极参与全省“1+3”重点功能区建设。高质量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建设,深化锡常泰跨江融合发展,谋划建设xx中轴。协同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兴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服务保障北沿江高铁、盐泰锡常宜铁路建设,加快常泰长江大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和宁盐高速、建兴高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东兴高速、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北接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积极融入都市圈发展。发挥跨江融合先发优势,加快融入苏南、接轨沪宁。推进锡常泰高质量跨江融合城市组团,积极参与共建苏锡常都市圈,协调推进江阴靖江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江阴—靖江、泰兴—新北跨江融合发展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8.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持续做好“一轴一核三极三城”规划建设,围绕打造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塑造城市功能高地,着力推进环凤城河、文化中心、金融商贸、体育休闲、城市新中心、高铁枢纽等六大片区建设。建成328国道姜堰南绕城快速化改造工程,推进东环高架南延和姜高路二期快速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落实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分类推进县域经济升级和县城功能完善,支持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深化改革探索。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信贷等资金支持,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做好用地计划管理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统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xx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促进小城镇特色发展。持续推进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支持1个小城镇开展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综合示范段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省级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工作,争取新增命名1个省级特色小镇。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先行先试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争取更多小镇经验入选“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新型城市建设11.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深化“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统筹推进20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1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育苗工程,发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和机制优势,加快建设长三角国创中心xx离岸孵化基地,推动国家级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创建,推动泰兴经济开发区融入xx实验室“网络体系”。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2500件以上。健全市级天使投资基金“募投管退”运作机制,组建大健康产业引导基金及直投子基金,发展“创新积分贷”“标易贷”“知易贷”等金融产品,推动公募基金公司组建和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力争新增上市企业4家。构建“泰有引力”人才生态,新引进高层次人才2800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落实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推进一批省级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96个,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位2万个。聚焦“一老一小”,同步增设住宅楼出入口无障碍设施300个、完成老楼加梯100部,新增停车位3000个。深入开展物业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继续打造30个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30个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市级示范点,20个市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800套,基本建成11860套,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支持农民工集中的产业园区及企业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将市政运行、教育医疗等领域非户籍常住人口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提升到28%。持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3400套,基本建成5395套。跟踪落实国家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的意见。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健全便民服务设施。跟踪落实国家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出台《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三年建设行动方案》,实施社区服务设施功能融合建设,在全市重点打造20家精品示范项目,推动社区服务提档升级。加快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新建居住区同步达标配建养老用房,既有居住区因地制宜配备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城市文化新空间建设行动,创新推动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等文化惠民工程,人均接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次数达5次左右。新建改建6个体育公园(广场)、50公里健身步道,推动11个公共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持续优化市区公交线网布局,致力打造主城区“30分钟公交圈”。推进智慧停车建设,统筹推进“三市三区”停车平台纳入“好停车系统”统一管理;优化布局新能源充电桩,新增140个公共地下空间4G/5G信号覆盖。(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通管办,市交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以“综合监管+智慧监测”双向联动发力,搭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平台,探索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动态监测、事前预警的信息化运行模式。遵循应改尽改、统筹实施的原则,将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纳入道路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同步实施,全年计划改造城镇老化燃气管道70公里。持续推进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必要的路面电网及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通管办,国网xx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防治城市洪涝灾害。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加强城市排涝河道整治、调蓄空间恢复与排涝泵站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把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全覆盖。加强主次干道脱空检修和积水点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提高城市抵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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