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背景•危险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制度•几项配套规章简介修订《条例》的背景情况•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基本情况;•我国轻工行业基本情况;•《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局限性;•国际社会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过程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基本情况•我国化学工业基本情况•我国石化工业基本情况我国化学工业基本情况•12个主要行业:化学矿山、无机化学品、纯碱、氯碱、基本有机原料、农药、染料、涂料、精细化工、橡胶加工和新材料;•2000年,年销售收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2216家,职工人数403万人;•建成了一批先进水平的大型生产装置:30万吨以上合成氨厂30个60万吨以上纯碱厂5个200万条以上轮胎厂10余个30万吨以上的硫酸厂5个12万吨以上的高浓度磷肥厂10个10万吨以上的烧碱厂15个•2000年,全行业工业产值4661亿元,实现利税397亿元。我国石化工业基本情况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76亿吨居世界第3位汽煤柴三大类油品1亿多吨乙烯生产能力442万吨居世界第5位五大类合成树脂生产能力916万吨居世界第5位合成橡胶生产能力86万吨居世界第4位合成原料生产能力341万吨目前,全国有加油站78216家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32785家,占41.9%石油化工+化学工业(总量)•2000年,我国共有乡及乡以上的石化、化工企业13461家,从业人员545万多人•2000年销售收入13142亿多元,占全国工业的13.6%•进出口总额741亿元,其中创汇218亿多元。•我国能生产32000余(规格)的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属危险化学品。化学工业安全生产形势(1996----2000)伤亡事故1060起,死亡678人,重伤646人。•发生事故起数最多的:----机械伤害事故:252起,占总数的23.77%;----高处坠落事故:171起,占总数的6.13%。•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学爆炸事故:死亡168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4.77%;----中毒窒息事故:死亡9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4.60%。•导致重伤人数最多的:----机械伤害事故:重伤202人,占总重伤人数的31.36%;----高处坠落事故:重伤101人,占总重伤人数的15.36%。我国轻工行业基本情况•我国轻工行业共有20个制造业(不含烟草):造纸、日用机械、硅酸盐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盐、食品加工、皮革、家具、日用电器、轻工机械、文教体育用品等制造业•2000年,轻工业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53186个,从业人员1297万人,工业总产值16448亿元•自行车、电风扇、时钟、电冰箱、皮鞋、塑料农地膜产量已居世界第一位•盐、合成洗涤剂、产量居世界第二位•手表、机制纸及纸板、空调器产量居世界第三位1987《条例》的局限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企业经济类型和投资主体多样化•管理措施已不适应新体制的需要•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日益突出国际社会化学品安全管理立法•《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苯公约》•《石棉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印度博帕尔事故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中央邦首府博帕尔市的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酯(MIC)储罐泄漏:•35吨MIC及其反应物泄漏•随着时速5公里的西北风向东南方向的市区飘去:MIC比重大于空气,高温MIC蒸汽迅速凝结成雾状,贴着地面随风向市区飘逸•毒气弥漫、覆盖了25英里的市区范围:数十万人在茫茫的黑夜中奔逃,咳嗽声、呼喊声、哭叫声响成一片•博帕尔市顿时成了一座恐怖之城:天亮后,看到的是完好的房屋及满街人、畜及飞鸟的尸体•共有2500余人丧生,20余万人中毒•流产和死产122例,77名新生儿出生后不久死去,9名婴儿畸形甲基异氰酸酯(MIC)MIC的毒性比光气还强,对人体的毒性表现为:1、眼和上呼吸道的刺激表现:低浓度引起咳嗽、流泪,高浓度致角膜溃烂,失明,刺激还可致上呼吸道感染及嗅觉丧失;2、高浓度MIC可通过无损的皮肤吸收,引起皮肤水肿,组织坏死。;3、高浓度MIC可引起严重的急性肺水肿而致人死亡,并继发感染、肺功能损伤及肺纤维化,还可引起呼吸道过敏反应;4、MIC的长期影响有失明、不育、智力迟钝等。全国人大批准170公约1994年8月16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的议案》(国函[1994]87号)1994年12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70公约170公约的主要内容•会员国应制定和实施有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政策•实行危险化学品分类、标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的责任•雇主的责任•工人的权利与义务会员国应制定和实施有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政策1996年12月20日原劳动部、化工部联合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实行危险化学品分类、标识与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度•《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的责任•对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鉴别和分类•编写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加贴或拴挂安全标签•及时修订安全技术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雇主的责任•应购买和使用经营分类并有标识的化学品•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消除、控制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的潜在危害•尊重工人的知情权,告知危害:向工人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技术培训•为工人提供个体防护装备和用具•工人健康监护•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供急救工人的权利和义务•享有知情权和接受培训的权利•撤离危险作业环境的权利•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义务•配合雇主实施安全计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344号令的突出特点•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忠实履行了对170号公约承诺•结合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律法规方面,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将我国十几年来风险评价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确立为制度部门监管职责分工(一)(一)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3、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5、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部门监管理职责分工(二)(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部门监管职责分工(三)(五)铁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六)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七)交通部门负责:1、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2、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八)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四)(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十)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要制度《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1项公告制度2项备案制度10项审查、审批制度1项公告制度•《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分类、命名相关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769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2项备案制度•在役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制度(《条例》第十七条)•从业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条例》第五十条)10项审查、审批制度1.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条例》第四条第二款)2.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制度(《条例》第九、十一条)3.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定点审批制度(《条例》第二十一条)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条例》第二十七条)10项审查、审批制度(续)5、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条例》第四十七条)6、区域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批准制度(《条例》第四十九条)7、剧毒化学品准购、准运制度(《条例》第三十九条)10项审查、审批制度(续)8、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条例》第三十七条)9、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审查制度(《条例》第三十五条)10、责任追究制度(《条例》第六章)344号令配套规章(一)尽快制定的规章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⒊《危险化学品包装定点管理办法》⒋《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5.《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规定》6.《剧毒化学品目录》344号令配套规章(二)抓紧制定的规章⒈《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规定》(暂定名)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暂定名)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代理办法》(暂定名)⒋《危险化学品在役装置安全评价管理规定》(暂定名)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评价导则》(暂定名)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暂定名)⒎《化学品危险性鉴别、评估机构认可管理办法》(暂定名)344号令配套规章(三)暂缓制定的规章1.《使用危险化学品许可管理办法》(暂定名)2.《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使用防爆电器(气)安全标志规定)》(暂定名)3.《收费规定》(名称待定)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暂定名)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暂定名)几项配套规章制度简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剧毒化学品目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机构: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省(区、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登记范围:1、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化学品2、国家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化学品3、生产、储存单位4、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登记的主要内容1、生产、储存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能力(量)2、新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报告和评估报告3、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营许可是经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适用范围:民爆物品、放射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除外;适用于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种类:A证----可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B证----经营除剧毒化学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