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江涛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一厂内机动车辆概念及发展趋势二厂内机动车辆分类三参数四结构五主要监察措施六复习题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一概念及发展过程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仅限于在厂矿、机关、团体、学校、码头、货场、生产作业区、施工现场、厂内火车专用线等企事业单位区域内使用运行的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运输作业、搬运作业、以及工程施工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厂内机动车辆往往兼有装卸与运输作业功能,并可配备各种可拆换的工作装置或专用属具,能机动灵活地适应多变的物料搬运作业场合,经济高效地满足各种短距离物料搬运作业的需要,在现代生产过程中已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厂内机动车辆应用范围的扩大和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提高,对废气净化、作业视野、以及车辆的振动与噪音和在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等问题日益重视,相应的技术规范亦日益完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采用车辆搬运货物是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的进步而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搬运机具的进步是由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系统,由零散到单元集装化的过程。随着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的普及率越来越高,已从港口、码头进入了整个社会,成为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工具。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现代厂内机动车辆已配备自动导向车辆系统,利用计算机实现车辆的控制和信息通讯。自动导向车除具有自动导向运行、认址、避让等功能外,还可实现原地转向、横向侧移、自动移载装置、升降平层认址功能。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厂内机动车辆的特点1、工作环境差异大,工况恶劣。厂内机动车辆施工和作业环境千差万别,不同环境的气候条件和地理地质条件相差悬殊,所以要求厂内机动车辆的性能和质量必须具有广泛的环境适应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2、同类厂内机动车辆的规格差别较大。如:履带式推土机的驱动功率从40KW到1000KW,平衡重式叉车起升重量从0.5T到42T。这是由于不同的工作对象和不同类型的工程对施工和作业的不同要求所决定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3、一机具有多种可换工作装置。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并满足各种工程施工和作业要求,在同一种底盘上更换不同的工作装置,以实现不同类型的施工和作业。如在叉车门架上可配备各种叉车专用属具,如吊钩、夹持器、旋转夹、圆木夹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厂内机动车辆的发展趋势:1、零部件专业化生产正在扩大和发展。2、安全保护装置日臻完善。3、产品向大型化和微型化两极发展。4、提高车辆的安全性,降低维修费用。5、节约能源,提高作业效率。6、减低车辆的噪音、振动和排气污染。7、应用人机工程学原理,使车辆的操作安全可靠舒适。8、发展专用车辆及属具,拓展使用领域;产品进一步向多样化、系列化方向发展。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二、厂内机动车辆分类1、按照动力特点分类A、内燃车辆。由内燃机(柴油机、汽油机和代用燃料发动机)驱动。B、电动车辆。由电动机驱动,由蓄电池供给能量或由电网供给能量。C、内燃电动车辆。它由内燃机带动发电机,再由电动机驱动。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2、按照产品功能、结构特征分类A、汽车B、轨道式搬运车辆C、工程建筑机械工业搬运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三、参数(一)装卸能力1、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量是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允许起升的货物最大重量。2、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额定起重量货物的重心至货叉垂直段前表面的水平距离。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3、最大起升高度最大起升高度是指货叉在平坦坚实地面上,在额定起重量下,门架处于垂直状态起升至最高位置,货叉水平段上表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4、自由起升高度自由起升高度是指在无载状态,门架垂直、门架高度不变条件下,货叉水平段上表面至地面最大的垂直距离。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5、最大起升速度最大起升速度是指货叉满载时,货物起升的最大速度。6、门架倾角门架倾角是指无载叉车在平坦坚实路面上,门架相对其垂直位置向前和向后的最大倾角。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二)运行能力1、牵引性能牵引性能也称动力性能,表示叉车能克服各种运行阻力而以需要的速度运行的能力。(最大行驶速度、最大牵引力、最大爬坡度)2、制动性能制动性能是叉车迅速减速停车的能力。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3、机动性能机动性能表示叉车通过狭窄曲折通道以及在最小面积内回转的能力。4、通过性叉车的通过性是指叉车克服道路障碍通过各种路面和门户的能力。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四、结构(叉车为例)叉车的结构分为五部分:1、动力装置。2、底盘。3、工作装置。4、液压系统。5、电气设备。厂内机动车辆标准体系厂内机动车辆标准体系综合性标准GB6104-85机动工业车辆名词术语GB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T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产品标准JB/T2391-19940。5-10吨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JB/T3811-1999固定平台搬运车JB/T3340-1999插腿式叉车基本参数JB/T3341-1999脱盘堆垛车基本参数零部件标准GB/T5182-1996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GB/6074-1995板式链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五、厂内机动车辆主要安全隐患1、车辆倾翻。2、违章操作。3、安全装置不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认可办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许可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厂内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综合性办法:检验单位、检验人员、安全监察员标准各种审查、考核、登记细则技术标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一定义和范围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2000年6月27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执行本规定具体的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危险性程度提出,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并公布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从事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内搬运或工程施工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汽车和各类拖拉机等机动车。常见的有:叉车、固定平台搬运车、牵引车、堆垛车、挖掘机、装载机、正面吊运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经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法〔2003〕206号)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国质检锅[2004]31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附件:特种设备目录二OO四年一月十九日厂内机动车辆标准体系厂内机动车辆标准体系综合性标准GB6104-85机动工业车辆名词术语GB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T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4387-19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产品标准JB/T2391-19940。5-10吨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JB/T3811-1999固定平台搬运车JB/T3340-1999插腿式叉车基本参数JB/T3341-1999脱盘堆垛车基本参数零部件标准GB/T5182-1996叉车货叉技术要求和试验GB/6074-1995板式链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1制造单位许可(3C认证;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工厂审查)2改造维修保养单位许可3检验单位许可4检验人员考核5管理、操作人员考核6使用登记7型式试验8首次验收检验(新车由检验单位确定是否进行首次检验)9定期检验10其他:事故调查行政处罚宣传教育指导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厂内机动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位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等)的型号和编号。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四条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到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了解申请注册登记车辆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验收检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免于验收检验或者验收检验合格的,由该监督检验机构发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凭有效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办理该车辆的注册登记,并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六条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收回牌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复习题名词解释: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2、厂内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从事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内搬运或工程施工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3、厂内机动车辆分类包括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汽车和各类拖拉机等机动车。常见的有:叉车、固定平台搬运车、牵引车、堆垛车、挖掘机、装载机、正面吊运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主要安全监察措施选择、判断、填空题:1、按《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应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一份保留在本单位存档,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A)厂内机动车辆注册通知书(B)厂内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