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项目经理部组织安全、设备、施工、技术等人员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都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三、夏季,对施工现场进行防汛、防坍塌、防雷击、防中暑、防火等安全检查。四、冬季,对防风、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检查。五、节假日前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六、各单位定期和不定期针对各工地的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设施、模板及支撑、脚手架、深孔挖孔桩、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爆破作业、工艺特点等进行专业性、专项、单项安全检查。七、各项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复查工作和记录,对未按时整改和未如期完成的,责令停工停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检查严格按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进行。(一)、检查职工、干部的思想和安全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看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二)、检查领导是否履行了其安全职责;(三)、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执行、落实,各级人员的职责是否得到履行;(四)、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还存在对安全生产影响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五)、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标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交通事故。2、减少轻伤事故,年因工负伤不超过5‰。3、避免重伤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6‰。4、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杜绝和减少职业病、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5、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的要求。6、认真学习和贯彻建设部JGJ59-2011标准,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现场。项目负经理周曙经营负责人安全员7、应急救援机构项目经理朱广军总工程师王静云技术负责人材料主管柳正清电气技术员电气施工员管道施工员材料员管道技术员“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2、适用范围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3、责任单位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建设项目单位。4、工作程序4.1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①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②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③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①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③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④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②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③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④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⑤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⑦安全设施投资概算;⑧结论和建议。(2)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③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⑤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4.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②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③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④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4.4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①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②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③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④采取的安全措施;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4.5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制度为了更好地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技能,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二、为了提高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本公司开展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学习。三、为了使新进厂的从业人员掌握岗位职业健康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两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对新进厂从业人员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操作规程。四、为了普及职业健康知识,项目部应利用各种会议、专题讲座、企业报刊、简讯、板报、班组活动、技术交底、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五、待岗、转岗、换岗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进行相应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次罚款30,=次罚款60,三次罚款180,以次累加。2、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罚款50。3、施工现场乱拉乱接插座罚款50。4、穿拖鞋,高跟鞋,到施工现场上班罚款50。5、作业时间打闹嬉戏罚款100。6、无防护措施上高空作业罚款100。7、电源开关一机多用罚款100。8、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9、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10、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11、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12、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13、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14、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15、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16、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工班长100元。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18、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19、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20、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21、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22、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23、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24、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罚工班长100元。25、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罚工班长100元。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为预先控制潜在或突发性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后果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本制度。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有效扼制重、特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则。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防汛抗台、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4、各级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实施安全目标和责任考核,确保岗位职责的切实履行。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各单位(项目部)做好防范重大事故预案的编制及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和演习工作。5、各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重特大事故处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6、各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根据现场实际,配备相应的应急服务力量(如义务消防队等),实施统一管理和指挥。7、对义务参加应急服务的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思想意识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演习等活动,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8、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等专(兼)人员应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预测预控、扼制事故发生的目的。各单位(项目部)应根据预控事故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实施专人储存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器材的可靠性,严禁将应急物资挪作他用。9、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必须以最快方式(电话等)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各有关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自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应设法保护好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10、认真吸取国内外同行重、特大事故教训,总结先进的应急安全防范经验,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改必须由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按照施工方案编制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生产场所的文明标化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吊装工、场内机动车辆司机、塔吊司机与指挥等。3、本制度以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性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6、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二年定期参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复审教育,小型机械操作工由企业组织复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反之,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须另行组织培训。8、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