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2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网友精心分享的“202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考下载。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第一篇】指导思想:以“学院党委“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城规系老师的领导下,紧扣就业形势转暖给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视点“的就业工作思路,持续就业管理创新、强化就业渠道拓展、完善就业工作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整合校内外一切有利资源,帮助增强我系毕业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稳定的情况下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工作目标: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积极把握新的就业形势,着力推进全员化促进就业工程,深化全程化就业指导体系,打造立体化校园招聘市场,完善科学化管理工作机制,开拓互动式基层就业方式,力求通过一系列有思路、有创造、有计划、有成效的工作举措,2/23提前实现20__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8%以上的工作目标。其中力求在各项基层就业项目的参与和录用人数均名列全院前茅,提供校园市场招聘岗位数量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超过3:1,确保5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市场就能获取第一份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指导工作的全程性、系统性。1、整合各项教育资源,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依托20__年成立的建筑与城市规划系就业指导中心为平台,全校范围内遴选有兴趣、有实力从事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师资,多层次、多维度开展针对教学,加大力度促进大学生优良综合素质养成,从而助推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规范管理就业指导相关教学课程,组织就业指导师资集中备课,内容完备的教学课件,正式开设“就业指导“必选课,2个学分,分年级、分专业,形成比较系统、完善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2、发动院系两级力量,开展专家就业指导讲座除了覆盖各年级的全程化的就业指导课程,另外针对20__届毕业生开展集中的就业指导专家讲座,引导他们在进入就业双选市场前夕适时调整就业心态、提高就业技巧。结合当年就业环境、就业形势政策和社会需求适时完善并优化就业指导5大模块,邀请企业家、政府领导、学者教授分别就有一定研究造诣的模块开展讲学,继续要求各学院层面的就业指导讲座每个模块必须覆盖到每一位毕业生。校级就业指导讲座满足3/23专家影响力大、讲座水平高、学生参与率高的要求,真正有效激发全校层面的毕业生就业激情。督促各学院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以活动与竞赛配合讲座,切实提高就业指导效果。3、提供就业咨询门诊,落实就业个性帮扶举措组织好网络化的职业倾向测评,引导学生剖析自我,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切实为所有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邀请专家教授定期开设择业咨询室门诊,办公室随时接待学生来人来电咨询,做到个别指导,真正落实帮助每一个有就业困惑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发动社会各界友好合作单位,发动全系教职工共同关心毕业生就业问题,继续开展暑期实习、预就业等活动。在5、6月份对未就业的学生进行集中的强化指导,督促各学院实施“零距离就业行动计划“,一对一帮扶,加强个性指导,对就业困难学生做到就业情况全了解、就业帮扶全方位,重点开展生活补贴、心理疏导、校友企业岗位推荐等工作。二、完善信息平台,确保就业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1、加强就业基础调研工作,搜集整理有效就业信息督促和指导职业发展与就业协会加大在就业信息采集工程中的力度,通过每天的校园招聘活动录入用人单位信息,整理出规模庞大的单位库;通过学生主要意愿流向地的人才中心网站、各兄弟院校的就业网站、各应届毕业生的招聘网站等收集适合我系毕业生的需求信息。继续开展就业工作基础调研活动,通过4/23用人单位对我系毕业生的信息反馈表、电话和实地调研交流等形式,获取社会需求的第一手资料,确保提供给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安全、及时、有效。2、继续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扩充就业信息发布数量增加有必要的功能模块,更大限度地满足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要。坚持快速的信息更新和大量的信息发布。坚持每天通过宣传橱窗张贴每一场校园招聘活动信息,定期制作就业工作专题橱窗,尽一切可能扩充就业信息量和信息受众面。3、广泛采用新型信息媒介,畅通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开通点对点短信平台传递就业信息,详尽掌握所有毕业生、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的移动电话号码,建立完善的就业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库,将每天的招聘会信息及时、准确地发送到每一位毕业生手机上。积极采用新媒体工具服务就业工作,每天通过飞信向各班级专兼职就业工作辅导员及时传达工作信息,通过就业工作qq群与全校就业工作战线教职工进行交流互动,对于需要通过行政手段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除了通过校园网进行文件发布,主要利用新媒体工具进行工作内容布置和工作举措交流,缩减常规工作流程,提高就业工作效率。三、拓展就业渠道,确保校园就业市场的规模化、常态化1、加强相关部门联系合作,形成促进就业合力强化与专业人才中介网站的合作,通过前程无忧、中华英才网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招聘网站协助发布江苏大学毕业生生源和招聘会信息,通过592招聘网等二、三线品牌的人5/23才招聘网站帮助确认来校招聘单位资质,借助其平台系统筛选参会单位信息。深化与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的合作,积极加强学生主要意愿流向地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的交流合作,邀请各地人社局、人才中心帮助组织当地企业组团来校招聘,不定期开设地区专场招聘会,或者在大型综合校园招聘会中设立各地招聘团专区。加强重点招聘合作单位的走访调研,组织校内各部门共同走出去寻求合作,对企业集团、产学研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联络感情,通过谈全面合作的方式引导其来校吸纳人才。大力调动校内外一切有关积极因素,形成促进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的强大合力。2、大力组织各类校园招聘,营造优良就业氛围做大做强系列综合性校园人才供需洽谈会,坚持以其作为全年校园就业市场主线,打造学院就业市场的品牌和特色,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优良的就业氛围,并在兄弟院校中形成较大的辐射和很强的影响力。根据学科门类特点,发挥学院就业工作职能,精心组织各类适合学院自身学科专业的专场招聘会,把就业市场组织工作落到实处。遵循小型化、行业化的原则,与相关学院或各地人才市场及地方教育、人事部门积极合作,联合组织学院专场、地区专场、行业专场、周三人才市场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同时,还要通过就业网站、短信平台等把无形的就业市场与有形的就业市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6/23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第二篇】第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第二条继续贯彻“优才优用、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第三条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就业项目,如“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投身国家基层建设,保证国家的重点需要;鼓励毕业生报考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参加各类公招考试;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建功立业;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指导力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四条努力创造毕业生公平竞争的良好就业平台,并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二、就业协议书签订第五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所持的协议书、各科学习成绩总表、推荐表一律以学校下发的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相关部门鲜章。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1份(协议书印有“西南石7/23油大学20__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字样,学校统一印制的协议书,一式三联,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一联),实行编号管理(即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协议书编号,登记备案时毕业生与协议书编号必须相对应)。毕业生签约时只能使用自己对应编号的协议书才有效。毕业生所持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不使用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学校。凡转让他人使用者,一经查实,学校不再推荐转让双方就业。对不慎遗失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不再补发,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第七条毕业生应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一旦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就协议书中“备注”栏条款作明确约定,如协议书中未涉及到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协议书“补充协议”栏中说明。第八条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情况及意见,并签章;(3)毕业生合适单位填写信息,确保每栏信息准确无误;(4)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备案;(5)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6)如需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提前加盖公章,须经用人单位书面或口头通知校方后,方能办理。第九条以下两种情况视为毕业生就业协议生效:8/23(1)经双向选择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协议书已被用人单位填写或带回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随后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2)凡自愿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或笔试选拔后,被单位选入录用名单,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随后办理相应的手续。第十条毕业生应树立诚信签约意识,自觉遵守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约定,学校在校内只为毕业生提供一次就业机会,且学校有义务将毕业生不诚信签约行为向招聘单位通报。第十一条拟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专升本及各类公招考试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须主动告知用人单位,如因隐瞒相关情况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凡被确定为推免研究生的毕业生,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及时将协议书返回学校。修读双学位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处理办法与推免研究生方法相同。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协议参加就业,其就业办法与其他参加就业的毕业生相同;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必须于毕业离校当年5月1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在联系自费出国的毕业生在应聘时须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第十二条凡入学定向的学生原则上回定向单位就业,如需与定向培养单位解除定向协议,须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办理,9/23否则按定向单位派遣。解除定向手续按照下列步骤办理:1、持定向培养单位开据的解除定向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3、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予以办理并在毕业生信息库里修改培养方式信息;4、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证明材料返回学院登记备案。第十三条签约时,毕业生应将由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三、就业派遣第十四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须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为拟定上报派遣方案提供依据。如未能及时登记入库,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第十五条学校不负责结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但结业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可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肄业生不具备毕业生就业资格,学校不为其办理相关派遣手续。第十六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毕业生派遣到生源所在地。第十七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可以凭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第十八条毕业生在校期间如果家庭搬迁,须在毕业离校当年5月30日前提交有关证10/23明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以免贻误派遣方案的上报。第十九条为了保证上报派遣数据库准确无误,请毕业生在学院核对毕业生信息库相关信息时,以本人电子注册信息为准,否则,由此引发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