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3篇2024/X/XX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作为这一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该如何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值得认真思考。一、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其目的非常鲜明。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管党治党工作,在党内外、国内外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活动的开展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现在看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我们党依靠自身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帮助监督解决自身问题的成功实践。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8点要求: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五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六是严明党的纪律;七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八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2.反腐力度史无先例。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从“八项规定”到纠正“四风”,中央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从纪检干部率先清退会员卡,到延伸到全体党员,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巡视工作,到大案要案的接连查处,都让我们切身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近期,北京市纪委公布了今年前8个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成绩单”——共立案7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8人。其中局级5人,县处级101人、乡科级178人;移送司法机关94人。不论是查案办案数量还是力度都前所未见。在中央“反腐风暴”的高压态势下,北京基层纪委通过内设机构、人员配备调整等,将力量聚焦于办案“主业”;硬件设施上,各区县纪委也专设“谈话室”,软墙软桌,电脑“隔空”指挥,一切都遵从标准化。北京纪委首次公布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3.总书记亲自抓亮点频现。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党章规定和中央决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身体力行抓落实,总书记做到了。从就职演说到身先士卒,从下基层调研到每次的重要讲话,都能充分地体现出这一点来。他讲到: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打铁还需自身硬。他提出:治理腐败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他主张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在河北调研时他讲到:我们每一个人,包括我在内,都有一个不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活到老学到老,世界观改造永远没有完成时。二、纪检监察部门的现状1.以前,很多地方的党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现实工作中纪检干部大多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兼职一些行政的党务的具体工作。对同级党委成员的监督也是老好人思想严重。平时更多的时间是抓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有一些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规章和制度在落实中也往往被打了折扣。纪检监察部门自身也硬不起来,或多或少认为没有抓经济工作、行政工作重要,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大事,渐渐的就出现了工作重心偏移,办案力度不够,对同级监督软弱的突出问题。2.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要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中纪委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承担党章赋予纪委任务的必然要求。第一,转变职能,更好地突出主业主责。中央纪委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主业,解决了以往“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老问题;第二,转变方式,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第三,转变作风,核心还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3.监督职责的地位与作用。通过三转,纪检监察干部要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三大职责越来越清晰,但这三者监督是前提是基础性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政府管辖的各职能部门;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内容包括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办案工作情况等。监督工作做好了,做到位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自然就少了。加之我们现在强大的反腐力度,追责制度的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的开展,党风政风会越来越好。三、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些想法(一)突破固有思维转变角色,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努力实现“三转”,要突破固有的思维方式,转变好角色,着重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敢于担当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共产党员的鲜明品格和必备素质,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重要标准,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准则。纪检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严格把关、敢于承担责任。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树立“纪检部门不监督就是失职”的意识,克服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思想,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力度,要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内监督条例》的精神实质,端正思想,摆正位置,主动真诚地接受纪检部门监督。三是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主体,对那些消极应对、抵制监督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对其实行纪律教育或组织处理,形成敢于监督良好氛围。第二,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具有适应新形势实施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加大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把握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水平,增强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驾驭文字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真正提高了监督能力和政策法规水平,才能在实施监督过程中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有敢于监督的勇气。第三,要建立奖惩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的奖惩制度和激励机制,真正使工作人员把监督当成一种责任,摆脱畏难情绪,破除监督阻力。要规范监督人员守则,要让从事监督工作人员有使命感、有紧迫感、有危机感。对于在监督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应该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要给予批评、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形成敢于监督的长效机制。(二)研究监督范围与事项,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有七项,纪检部门要研究监督范围与事项,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一是解决如何在服务中实施监督。紧密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二是解决如何在制约中监督。在实现工作目标的全过程中进行检查监督,规范其行为,纠正其偏差,保证目标的实现。三是解决如何在参与中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在参与中实施监督,保证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有效性。四是解决如何监督中发挥预防作用。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对工作产生的不利因素,以便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种问题的发生,减少损失,防患于未然,在实施监督中发挥有效的预防作用。五是解决如何通过监督促进规范化。纪检部门通过监督检查,有效促使重大计划、重要决策、工作目标、协调实施等各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纪检部门要真诚和主动接受监督,要广开言路,听民言、察民意、知民情、解民难,不断改进监督工作。(三)不断创新监督手段,解决监督实效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监督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履行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职责所在,通过对监督对象实施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公共权力廉洁高效运行。只有不断创新监督手段,才能更好地取得监督实效。二是加强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不能靠“单枪匹马”,要进一步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形成合力打出监督的“铁拳”,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各种监督优势,扩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功能。三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发挥昌平电子监察平台的监督作用,切实把权力关在透明的笼子里,保证公共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纪检部门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注意把握几点: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要求转变为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具有群众基础。三要针对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聚焦工作中心,做到有的放矢,监督精准到位,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近段时间,昌平区纪委就采取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做法,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集中对处级单位党政正职“六不直接分管”、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这样一来,既对全区专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又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检查中学到好的管理办法,发现本单位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从而达到全面提高的目的。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2一、监督监察与部门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上述可以看出,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主要是通过监督检查来体现的,纪检监察干部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监督监察,才能达到“到位”不“越位”,监督检查促发展的目的。一是要主动参与有关业务工作,认真了解学习业务部门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法规,重点掌握业务工作环节,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单位党组和纪检组的支持下,把违法违纪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熟知业务工作性质,不受单位业务行政的不同放松监督检查工作。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对不管钱物的部门,纪检监察不需要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论到什么部门,工作职责是一样的,只要爱岗敬业,“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做好针对性的监督,提高了单位工作效益,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更好的行业形象,造就了一个廉洁的食药监部门,同样是发挥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三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采取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将自己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后,进行归类,主动向纪检组长汇报,力求得到纪检组长的支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避免监督检查代替管理工作。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部门重点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督促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实施刚要,是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任务。一是要组织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党纪党规入心入脑。二是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好系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自己的特色,创造性的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要积极营造行业廉政勤政环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突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和弘扬新风正气为主导,贯彻市局“求科学监管之真,务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