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附件: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田湾核电站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国家核安全局二○○八年四月—4—目录1.目的…………………………………………………………………………52.适用范围……………………………………………………………………53.编制依据……………………………………………………………………54.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65.监督检查…………………………………………………………………116.报告制度…………………………………………………………………187.大纲的管理………………………………………………………………208.附录………………………………………………………………………21附录8.1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核安全检查项目……………………22附录8.2田湾核电站安全相关定期试验检查项目…………………25附录8.3田湾核电站安全重要系统专题检查项目…………………30附录8.4田湾核电站换料大修专项检查项目………………………31—5—1.目的为了规范对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的核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国家核安全局编制并发布本监督检查大纲。在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通过执行本检查大纲,确认:(1)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在核电厂运行期间的活动和物项满足核安全管理要求和许可证条件,遵守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在安全分析报告和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与承诺,使与核安全有关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质量、性能满足规定要求,以确保核电厂运行安全。(2)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的有效性。主要包括对发现的核安全有关问题或核事件、核事故是否及时做出响应,并严格执行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与核安全有关问题或核事件、核事故是否进行认真的分析,采取正确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核电厂质量保证大纲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核电厂操纵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等。2.适用范围本大纲适用于田湾核电站首次装料至退役的整个运行阶段。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HAF002)—6—及其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HAF501)及其实施细则;(5)《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导则;(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及其导则;(7)《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及其导则;(8)《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401);(9)《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其实施细则;(10)国家其他与原子能、辐射防护、环境保护、公安、卫生和交通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11)田湾核电站运行许可证及其条件;(12)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查认可的《田湾核电站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田湾核电站运行质量保证大纲》、《田湾核电站场内应急计划》、《田湾核电站在役检查大纲》等;(13)经国家核安全局认可的其它适用于田湾核电站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14)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查认可的其他执照申请文件;(15)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其它相关文件。4.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4.1组织机构—7—参与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监管的各部门和单位为:—国家核安全局机关(主要涉及核安全管理司、核安全管理司核电一处);—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简称“北方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简称“核安全中心”)和其它技术支持单位。组织机构图如下:国家核安全局机关北方监督站站主任站副主任监督一处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核安全中心—8—4.2职责4.2.1国家核安全局机关职责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国家核安全局局长的全面领导和核安全管理司直接领导下进行,核电一处具体管理并实施本监督大纲。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制定并发布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和程序;(2)审批北方监督站编制的田湾核电站年度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编制发布局的核电厂年度检查计划;(3)审批北方监督站编制的田湾核电站换料大修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4)组织实施许可证颁发前的例行核安全监督检查,颁发相应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编写核安全检查报告;(5)组织实施田湾核电站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控制点释放前核安全检查,并负责释放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控制点,编写检查报告;(6)组织实施由局负责的非例行核安全(重大运行事件或安全隐患,包括应急、核材料管制等)监督检查,编写核安全检查报告;(7)组织审查安全重要物项和活动的纠正措施及后续行动;(8)组织审查和评价田湾核电站运行事件报告,及重大不符合项报告;(9)组织审批田湾核电站的特许申请和安全重要修改申请;—9—(10)组织审批田湾核电站“换料大纲”、审查“换料安全分析报告”,必要时组织审查“在役检查结果报告”;(11)负责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2)组织审议和实施必要的执法行动;(13)阅处田湾核电站的月报和年报,及报送国家核安全局的其它报告;(14)负责处理北方监督站的日报、周报、年报及其它报告;(15)组织开展运行经验反馈工作;(16)组织评价、考核本监督检查大纲实施的有效性;(17)组织田湾核电站操纵人员资格的核准;(18)组织评价和监督田湾核电站厂内应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19)负责培训和考核核安全监督员。4.2.2北方监督站职责北方监督站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实施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监督检查大纲和程序;(2)负责编制田湾核电站年度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和换料大修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报核电一处,由国家核安全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审查田湾核电站提交的换料报告、启动报告和换料总结报告;—10—(4)负责编制田湾核电站换料大修期间的专项检查程序,并实施专项检查;(5)参加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对田湾核电站的核安全监督检查;(6)组织实施田湾核电站的核安全监督检查(日常、例行和非例行),包括核电厂系统、构筑物、部件、核材料、应急、实物保护、三废管理和核辐射防护等,并编写检查报告;(7)组织召开对田湾核电站的定期对话会和现场对话会,并编写会议纪要或备忘录;(8)评价和参与评价田湾核电站的不符合项;(9)按时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的定期监督报告(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和换料大修监督总结报告,必要时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相关专题报告;(10)协助处理违反核安全管理要求和许可证条件的事项,对重要事件进行跟踪并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处理或执法行动的建议,在国家核安全局授权时采取执法行动;(11)监督田湾核电站操作人员资格考试;(12)检查和督促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执行报告制度;(13)负责处理田湾核电站的月报、年报和报送北方监督站的其他报告;(14)参与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1—(15)参与田湾核电站经验反馈工作。4.2.3技术支持单位职责核安全中心作为国家核安全局和北方监督站的技术后援,其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审评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的运行事件报告、不符合项报告、安全重要修改和特许申请、换料大纲、换料安全分析报告、在役检查大纲和在役检查结果报告等技术文件,并提出评价意见;(2)参与国家核安全局或北方监督站组织的对田湾核电站运行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支持;(3)负责建立和维护田湾核电站运行事件数据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于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分别提交每半年度运行事件分析报告,于每年四月底前提交田湾核电站上一年度运行事件分析报告,每年编制田湾核电站运行经验反馈报告;(4)负责操纵人员资格核准文件的审查、田湾核电站操纵人员资格核准程序的编制,参与操纵人员资格考试试题编制的监督;(5)负责根据田湾核电站监督周报、年报所反映的问题,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技术建议。5.监督检查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例行和非例行检查。检查的主要方法是文件检查、现场观察、人员座谈与采访、测量或试验等。5.1检查内容、方式—12—5.1.1检查内容运行阶段核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质保大纲的管理(2)营运单位的组织(3)人员的资格和培训(4)文件管理(5)运行管理(6)维修管理(7)修改(8)计算机软件和信息管理(9)辐射防护(10)排出流和废物管理(11)应急准备与响应(12)实物保护(13)防火安全(14)核材料管理(15)检查、监督和试验(16)报告制度的执行(17)不符合项的控制(18)运行事件管理(19)评定、审查和监查—13—(20)运行经验反馈(21)田湾核电站换料大修的重要活动(22)核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23)记录具体检查项目参见附录8.1。5.1.2检查方式(1)文件审查(2)日常检查(3)例行检查(4)非例行检查(5)定期对话会(6)专项检查5.2监督检查的实施5.2.1文件审查(1)运行事件报告田湾核电站提交的运行事件报告,由核电一处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2)特许申请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偏离运行技术规格书等的特许申请,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3)修改—14—对于田湾核电站在运行期间进行的安全重要修改项目,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4)不符合项对于田湾核电站在运行期间按规定提交的不符合项报告,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5)换料大纲对于田湾核电站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换料大纲,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6)换料安全分析报告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换料安全分析报告,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7)换料报告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换料报告,由北方监督站负责审查。(8)换料启动报告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换料启动报告,由北方监督站负责审查。(9)在役检查报告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在役检查报告,由核电一处负责组织核安全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审评。(10)换料总结报告对于田湾核电站提交的换料总结报告,由北方监督站负责审查。5.2.2日常检查—15—日常检查由北方监督站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实施。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核安全相关的物项、活动和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日常检查活动包括现场巡视、参加有关会议、专题调查、定期试验检查、维修活动检查、现场对话协调会、重要活动监督等。(1)现场巡视: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田湾核电站主控室和场内安全相关现场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2)参加有关会议: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参加核电站的生产早会,了解机组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参加田湾核电站组织的核安全相关的技术会议。(3)专题调查: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机组运行期间发生的运行事件、重要异常等情况进行现场专题调查。(4)定期试验检查: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安全重要系统的定期试验进行抽查,及时了解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确认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应重点检查的定期试验项目见附录8.2。(5)维修活动检查: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重要设备的维修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了解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确认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的维修活动满足质保大纲的要求。(6)现场对话协调会:北方监督站与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对话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为:上一阶段工作的回顾—16—与总结、下一阶段工作的安排与协调、日常检查中需要协调与落实的事宜。每次现场对话协调会后,北方监督站应编写会议纪要。(7)重要活动监督:现场核安全监督员应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运行期间的质保监查、应急演习、消防演习、操纵人员的取照考试等重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5.2.3例行检查国家核安全局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由局负责的例行检查。北方监督站根据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年度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站的例行检查。例行检查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核设施的安全监督》(HAF001/02)的要求执行。例行检查的主检查员应由持有核安全监督员证的人员担任。例行检查的主要内容按附录8.1、附录8.3选定。5.2.4非例行检查非例行检查为国家核安全局或北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