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报告(通用4篇)#工作总结范文##最新处理报告范文9篇#下面将介绍1篇在网络上非常好的“处理报告(通用4篇)”文章,该文章主要讨论日常工作中的报告书写。我们在撰写报告时需要注意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能被视为高质量的呢?以下资料仅供大家参考,请大家仔细参考下载。处理报告【第一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八)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对公司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事故的类别第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五大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一、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二、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事故的报告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安监局(站)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第六条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的第一时间内,必须紧急启动二级(公司、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部署,及时进行事故现场的救援与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及发生二次伤害事故,把事故的性质和各类损失降底到最小程度。事故的调查第七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一、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四、《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第八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事故的处理第十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表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二、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三、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四、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五、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六、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七、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八、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九、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十、因不按规定没有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的责任人。第十三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第十五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第十六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二、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三、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结案。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遇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处理报告【第二篇】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处理报告【第三篇】第一章总则安全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增强每个管理者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此处罚管理规定。第一条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二条坚持安全生产三个理念坚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上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硬件完善胜于软件约束,为职工创造不出安全事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坚持诊断预防胜于通报处罚,重日常监督检查、轻事后处理。第三条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第四条坚持落实五步安全工作法我是否持有此项工作所要求的许可证或得到批准?我是否具备了从事此项工作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我是否对此项工作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并采取措施以保证自己安全?我是否检查过我的活动不会危及或影响其他人员的安全?我是否使用了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第五条凡出现安全事故都以本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第二章考核细则第一条各项目公司要制定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及落实方案,凡没有制定和落实的纳入项目经理月度绩效考核,扣5-10分;第二条各部门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1小时内)把信息传递给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按安全事故有关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对于隐瞒不报而经调查属实的加倍处罚相关负责人;第三条凡是有“三违”现象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责任人的班长连带150元,车间主任连带100元,项目经理连带50元(“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行为)。第四条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受伤,治疗金额较小,没有住院,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各项目公司可以自行拿出处理意见,对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第五条在生产工作期间,凡人员因受伤,治疗金额较大,需住院治疗的,按以下标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1、治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5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元;2、治疗金额在500-1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1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200元;3、治疗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2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400元;4、治疗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4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800元;5、治疗金额在3000-5000元之间的,责任部门主管处罚600元,责任部门经理处罚1000元;6、治疗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责任部门主管、责任部门经理当月考核工资;7、情况严重者,视情况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第六条事故治疗费用要经管理中心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报销,管理中心根据治疗金额的多少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处罚;第七条安全事故出现后,责任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凡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第八条其他相关规定1、公司内严禁聚众闹事,辱骂诬陷他人,严禁威胁、打击报复管理人员,违者一律予以辞退,并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处罚,性质恶劣者交司法部门处理。2、对公司有关部门调查不积极配合或拒绝提供证据或提供伪证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3、对不服从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无理斥责、出言不逊、谩骂、威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罚款500元,严重者做辞退处理。处理报告【第四篇】水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资源之一,然而现今全球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两大严峻的问题,水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领域。本次实践报告将结合实践所获得的经验和学习的理论知识,探讨水处理领域的相关主题。一、水污染治理技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水污染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水污染治理技术应运而生。水污染治理技术包括化学法、物理法和生物法。其中生物法分为的主要有活性污泥法、生物固定化法和湿地处理法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固定化法都是在一定程度上模仿自然界的生化作用,通过优良的微生物种群对水中的有机物进行降解,从而达到治理水污染的目的。湿地处理法则借助湿地植被的净化作用,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