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上的讲话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王守祯(2010年3月31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王君省长安排召开的一次非常紧急、十分重要的会议。3月28日,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发生透水事故,截止目前尚有153人被困井下,生命危在旦夕,再次敲响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警钟。刚才建明同志通报了“3.28”透水事故的情况、原因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13号明电精神。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认真深刻吸取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2010〕13号明电要求,切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到清醒、清醒、再清醒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王家岭矿发生的透水事故,发生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发生在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之后,发生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这充分说明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也说明了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不深入、不扎实,存在很大差距。希望各地、各级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的领导能够在血的教训面前,做到清醒、再清醒,深化认识,真抓实干,超前防范,坚决遏制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第一、要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大事,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建设新基地、新山西进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山西,是实现“三个发展”的重中之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不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第二、要对我省煤矿安全的复杂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首先,煤矿是高危行业,安全倍受关注。今年是我省煤矿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的关键一年。整合矿井正处于主体接管后过渡磨合期和大规模提升改造的建设期,大部分矿井将进行技改建设,有的还将边生产、边建设,是调整动荡、事故易发的高危期。过渡期生产、基本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难度大,任务艰巨繁重,给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其次,煤矿灾害突出并日趋严重,治理难度越来越大。目前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延伸,开采地质条件不断恶化,瓦斯、水、火、煤尘和顶板等灾害时刻威胁安全生产。再次,专业人才紧缺,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大部分整合矿井急需懂技术、善管理的专业人才,现有人才资源不能满足当前需求。特别是兼并主体整合矿井数量多、分布广、跨度大,安全管理难度大。第三、要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清醒的认识。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说到底就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重视,重生产、轻安全。二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突出反映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不认真、不彻底,安全管理不严格,防范措施不严密。三是安全执法行动不够深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工作措施不得力。一些煤矿企业和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三超”、“三违”现象和瞒报迟报事故还时有发生。也说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四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还不能有效抵御不断加剧的煤矿灾害。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处置的监控实际效应都不太理想。五是基建、整合、技改矿井建设管理混乱,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同时多头多面作业,劳动组织管理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建设施工单位赶工期、赶进度,轻管理、轻安全,导致事故频繁发生。同时一些整合矿井基础技术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技术档案管理不完善,给超前防范工作增加了难度。六是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出现滑坡。在煤炭市场需求趋旺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盲目追求产量效益,致使国有煤矿事故有所抬头。在当前十分严峻的安全形势下,要求我们各级煤炭部门、各煤矿企业必须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上来,统一到省政府所做出的决定和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关于“任何时候煤矿安全都是第一位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时刻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在措施上更加得力,强力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二、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严格、严格、再严格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第一层含义:是要严格各类矿井的安全管理。既要重视小煤矿安全,更要重视大矿的安全,既要重视生产矿井安全,更要重视建设矿井安全。过去小煤矿由于管理混乱,导致了不少重特大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通过兼并重组后,将形成大中型机械化矿井。矿大了,装备水平提高了,安全保障硬件有了改善,但安全管理跟不上,队伍素质跟不上,同样出事,甚至出大事。屯兰事故和王家岭矿事故的教训是十分沉痛的,说明大矿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说明了大矿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说明了队伍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及各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不论生产矿井还是建设矿井,不论大矿小矿都要实施严格监管。全面抓好的第二层含义是千方百计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第三层含义是在做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这“三全管理”的同时,还要特别重视抓住瓦斯、水害、现场、尤其是掘进头和人的行为五个重点环节的“三全管理”,严防各类大事故。具体在以下八个方面要严格、严格、再严格:(一)严格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各市及各集团公司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执行,标准不能降低,程序不能简化。要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各市监管的煤矿,严格执行分管副市长签字批准的规定;省属大集团本部煤矿及兼并重组的煤矿,必须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不得将签字权下放到下一级公司。要坚决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验收复产一个,安全生产一个,不安全绝不能复工复产,坚决遏制盲目复工复产倾向。(二)严格关闭矿井的监管。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严密监管关闭矿井,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特别是对兼并重组方案列入关闭尚未实施关闭的矿井,要采取专人盯守,加封上锁等有效手段,严密实施监控,防止擅自组织生产。同时要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关闭计划和方案,按规定时间倒排进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三)严格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各级煤炭部门要严密实施跟踪监管,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防止以整顿名义擅自生产。(四)严格建设、改造矿井安全监管。去年至今,我省煤矿建设安全呈恶化之势,十分严峻,事故起数还是死亡人数都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特别是刚发生的王家岭矿透水事故,进一步暴露了我省煤矿建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必须下大力气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一是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煤矿建设秩序。凡未经核准、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以及越权审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违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擅自开工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建设矿井以掘代采,严禁在基建区域内非法组织生产,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二是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越级承包煤矿建设任务,更不得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三是必须按照井巷工程关键线路认真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当主、副、风井井筒到底后,优先施工井底车场、中央水泵房、水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工程,形成永久的通风、供电、排水系统。进入采区(分区)后,一翼回采最多可布置两个掘进面一个开拓面;两翼回采时,最多可布置四个掘进面两个开拓面。四是必须严格建设矿井水患、瓦斯管理。加强掘进面渗水、涌水情况的观测预报;对水文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建设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重点监管;要切实抓好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防治工作。建设矿井必须设置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并配足专业人员,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要严格按照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文件对瓦斯治理工作的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施工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装备,确保瓦斯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完善矿井防灭火措施。采用先进适用的防灭火技术,按规定建设以黄泥灌浆为主的两套防灭火系统,并且与矿井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切实做好煤层自燃防治和采空区防灭火工作,要及时封闭采空区,定期观测。开采埋藏浅煤层的矿井,要及时封填地表裂隙,减少漏风,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加强井下电缆和带式输送机等机电设备的防火管理工作,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要配齐和正确安设CO、温度等传感器,确保运行安全。六是认真排查治理基建矿井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全省所有基建矿井及施工企业要深入开展以自查自检为重点的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煤矿各系统、各环节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制定相应的排查整治措施,按“三定”原则,抓紧治理,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负责对所属基建矿井安全整治工作的复查,省厅进行抽查,对整治不彻底的矿井,要责令停建整改,复查合格方可复工。七是要严格落实各级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晋政办发〔2009〕17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煤矿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均负有重要的安全责任,要切实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留漏洞”,构建有效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加快推进煤矿项目建设。(五)严格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一通三防”工作始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防治瓦斯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瓦斯是煤矿安全第一杀手”的认识不偏差,坚定“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不动摇,树立瓦斯“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不松懈,突出做好“一通三防”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重大及以上煤矿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12字方针,进一步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同时按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3287号)要求和省煤炭厅《关于做好瓦斯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煤办明电〔2010〕13号)安排,组织有关专家集中对所属各类煤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瓦斯会诊”。对在瓦斯会诊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消除隐患。真正做到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情况下,在低瓦斯状态下和抽放达标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六)严格矿井防治水管理。水害是煤矿的重大灾害之一。各煤矿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煤矿防治水规定》,针对当前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规范煤矿防治水工作,提高探放水超前保障能力,有效防治矿井水害。第一,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水害隐患严重的煤矿企业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第二,要采用适合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的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情况,编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防治水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为防治水决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第三,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项规定。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一旦发现透水的疑似征兆和水患的可疑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必须及时将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水患。第四,要加强雨季前水害防治措施,按照防大汛要求制定“雨季三防”工

1 / 1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