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基础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陶金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类别•基础知识•事故案例•安全监察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类别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基础知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列车观光车观光车思考思考安全监察员反映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些大学校园,使用电动观光车用于运载学生和来访人员,这些车辆是否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属于监管范围?型号表示方法铭牌标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最高车速限值工业机动车辆叉车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共6类。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应当具有防爆性能,并具有与所在爆炸危险场所相适应的防爆等级。事故案例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可分为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类型。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案例2015年广西福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叉车事故2015年8月5日15时,在平南县安怀镇广西福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叉车撞人事故。该公司叉车司机驾驶一辆叉车经过生产车间和机修车间之间的通道时,将机修工撞伤,伤者被送往医院紧急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案例2016年青秀山观光车事故2016年2月27日,青秀山风景区一辆观光车在景区道路上行驶时,因避让不及,导致一名女童被撞倒。受伤女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具体原因待进一步调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安全监察重点•三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两有证: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一检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一预案: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对应第八十三、八十四条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法。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姓名:陶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