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范例4篇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篇【第一篇】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现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根本,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召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做好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坚持廉政报告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向市委、市纪委如实请示报告。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勇于作为的良好氛围。四是2月7日市招商局党组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亲自主持撰写,党组成员都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未发现与前2年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的情况。五是进一步完善纵到底横到边、任务层层传递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好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使责任落实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环环相扣靠实责任,确保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二)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党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周例会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市政府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等内容,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体学习余次、研讨交流次,党组成员讲党课次,撰写心得体会篇。二是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先后组织观看《折达公路问题案例》、《从政治明星到阶下囚》、《贫县硕鼠》、《被贪欲吞噬的一把手》等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意识,使干部职工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吸取教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方面的各项要求不断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内化为有严格约束的工作和生活行为,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做到警钟常鸣,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先后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交流等讨论交流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从政的教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和省、市的各项任务上来,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三)严格执行纪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始终把监督管理作为预防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重要举措来抓,在机制完善、重点环节和管理举措上加强落实,切实凸显监督的有效性。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在重大事项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持公开制度,主动将XXXX工作重大情况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增强了各重大事项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便于接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其中集体约谈次,工作约谈次,提醒谈话次,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四是在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同时,认真开展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廉政教育,每次节假日放假前都组织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安排部署节假日值班、安全等相关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用各项制度规范行为。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XXXX》要求,忠诚履行职责,切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一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负起来,从严要求、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底线一寸不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护短遮掩。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管党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内监督,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篇【第二篇】同志们:今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明确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我局20xx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一、清醒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都着重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不仅是全市、也是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大形势、新常态。在这种新常态下,就如何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己经进行了多次的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看,成绩明显,总体良好,但与新常态下,从中央到省、市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与行业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思想认识有偏差,贯彻落实不到位。一是全体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对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程度不“高”。说起来重视、大会小会反复讲,但从根本上还是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辅助性工作,没有真正像重视业务工作一样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及时研究调度、推进落实。二是普遍有老好人思想,没有认真、大胆去抓去管。工作交流甚至是批评都是围绕业务工作。视廉政方面为敏感话题,怕一谈廉政伤了同志们感情,谈虎色变、不敢触碰,甚至发现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也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三是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特别是中层干部和普通职工,认为抓廉政是领导的事情,自己岗位没有什么人、财、物方面的权力,没条件腐败,也不会腐败,自身缺乏廉洁从政、廉洁办事的警觉。四是对全国全党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认识不足。只是感觉到了“新常态”的压力,或者迫于“新常态”的压力,没有从思想上主动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要求,没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新常态”要求上来。(二)廉政职责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权责划分不清晰。局里的分工只是沿袭了上级的要求,缺乏完善细致的规定和制度,造成领导干部对自己岗位应当担负的廉政责任认识不清。二是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规范不明确。有些领导干部既不明白自己的职责,也不清楚廉政工作标准,不知道廉政工作该抓什么、如何去抓,对自己的失职不作为、甚至自身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及时察觉。三是缺乏完善的责任追究办法。职责不清,出了问题也无从追究责任,更多地局限于提醒和批评,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措施。因为责任追究不到位,弱化了党员干部抓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甚至出现了问题也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影响了廉政工作的落实力度。(三)工作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不系统,有漏项,造成工作落实找不到有效依据。特别是对于市级以上层面出台的一些规定,没有结合单位实际进行细化。比如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处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外,缺乏具体的内部规定,对于一些较小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二是制度不严密,不具体。有些制度仅仅是沿袭和落实上级要求,从根本上缺乏执行的意愿,有些管理制度只有方向性的要求,没有细化标准和明确界限,执行起来缺乏操作性,没有起到具体指导和规范工作行为的作用;有些制度规范定得过于宽泛,执行起来弹性大大,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存在廉政问题隐患。三是工作程序不规范。特别是涉及审批和决策程序方面,依然存在按照惯例、沿用老办法的思路,没有建立起系统的集体决策和规范的审批程序。四是制度不能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大多数制度只考虑了业务工作流程,没有考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并明确防范措施,有防范措施的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后期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措施,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四)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较薄弱。局里虽然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但也基本上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机构,很少真正行使工作职责。全局党风廉政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般是局党组会议研究,日常性的工作由分管领导安排责任科室落实。工作力量方面,缺乏专职或相对专职的工作人员,缺乏对相关政策、规定有深入研究分析的人员,普遍存在吃不透、把不准的现象,也无法具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较大,造成工作更多地停留在表面上,实效不明显。二、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坚持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