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例精编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例精编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1名称:XX住所:XX邮政编码:XX法定代表人:XX姓名:XX注册资本(万元):XX实收资本(万元):XX公司类型:XX营业期限:XX股东:XX备案事项:XX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公司盖章:XX2/11法定代表人签字:XX20xx年XX月XX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注册号:XX项目:XX原登记事项:XX申请变更登记事项:XX名称:XX住所:XX街道/乡镇:XX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法定代表人姓名:XX注册资本: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公司类型:XX经营范围:XX许可经营项目:XX一般经营项目:XX3/11许可经营项目:XX一般经营项目:XX营业期限:□长期□至20xx年X月X日备案事项:□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执照有效期: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公司盖章: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20xx年XX月XX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一)、变更公司名称注意事项: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提交材料:4/11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5/11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四)、增加注册资本注意事项: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6/11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五)、减少注册资本注意事项: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7/11签字);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六)、变更实收资本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变更出资方式注意事项: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能变更出资方式且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中,应有不少于30%的货币出资。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8/11(八)、变更出资时间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时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九)、股东转让股权注意事项: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9/11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十)、变更经营范围注意事项: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10/11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十二)、变更营业期限提交材料: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十三)、变更登记机关注意事项: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变更流程:1.按照上述变更地址等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初审通过后,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将为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11/11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同时,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3.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申请人正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全部变更材料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示例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