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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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4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网友分享的“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第一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2/18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且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缴费要一定的期限后,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是达不到领取保险金的条件的。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第二篇】第一章保险对象3/18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4/18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第十一条在保险单有效期间,投保单位如因人员变动,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填写变动通知单一式三份,送交保险公司据以签发批单,作为保险单的5/18附件。被保险人中途离职,不论已否办理批改手续,均自离职之日起丧失保险效力,保险公司应退还已缴的未到期保险费。第十二条投保单位应在保险起保日一次缴清保险费,有特别约定的可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于收到保险费后,保险单开始生效。分期缴费的,如在约定期限内不能交付时,保险单即行失效。第八章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足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自动放弃权益。附件一、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保险单号:_________┏━━━━━━━━┯━━━┯━━━━━━━━━━━━━━━━━━━━━┓6/18┃投保人││投保险别┃┠────────┼───┼───┬───┬──┬─────┬──┬─┨┃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住址│┃┠────────┼─────────────────────────┨┃健康情况│┃┠────────┼─────────────────────────┨┃受益人姓名及称谓│┃┠────────┼─────────────────────────┨┃保险金额│┃7/18┠────────┼─────────────────────────┨┃附加医疗险│┃┠────────┼─────────────────────────┨┃保险费│每仟元保险金额元角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储金金额│按第档次每仟元元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被保险人签章┃8/18┃说│2.被保险人如有病残情况,应在健康│┃┃│情况栏内据实填写。│┃┃明│3.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中小学生│┃┃│平安保险不慎。│年月日┃┗━┷━━━━━━━━━━━━━━━━━┷━━━━━━━━━━━━━━┛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保险单号码:_________本公司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承保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订立本保险单。┏━━━━━━━━┯━━━┯━━━━━━━━━━━━━━━━━━━━━┓┃投保人││承保险别┃┠────────┼───┼───┬───┬──┬─────┬──┬─┨┃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9/18┃家庭住址│┃┠────────┼─────────────────────────┨┃健康情况│┃┠────────┼─────────────────────────┨┃受益人姓名及称谓│┃┠────────┼─────────────────────────┨┃保险金额│┃┠────────┼─────────────────────────┨┃附加医疗险金额│┃┠────────┼─────────────────────────┨┃保险费率│每仟元保险金额元角附加医疗险每仟元元角┃10/18┠────────┼─────────────────────────┨┃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按第档次每仟元保险金额储金┃┃保险储金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备││保险公司签章┃┃注││年月日┃┗━┷━━━━━━━━━━━━━━━━━┷━━━━━11/18━━━━━━━━━┛签章:_________复核:_________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第三篇】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保险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写好的投保单为要约,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意思表示。当然,保险人也可以是要约人,如保险人接到投保人提交的已填好的投保单后,又向投保人提出某些附加条件,此时,保险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是完全接受投保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是向投保人发出了新的意思表示,这在法律上被视为新的要约。在该情形下,保险人是新的要约人,投保人则为受要约人,如果投保人同意接受保险人提出的附加条件,则表明投保人接受保险人的新要约,至此,投保人便成为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通常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经核对、查勘及信用调查,确认一切符合承保条件时,签章承保,即为承诺,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承诺的方式可以按法律规定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或暂保单,也可以是保险人直接在投保人递交的投保单上签章表示同意。但是,不应认为承诺人一定是保险人,如前所述,要约承诺是一个反复的过程,投保人与保险人对标准合同条款以外的内容可以进行协商。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12/18保险合同成立.其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与承诺,意见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即成立。但是,保险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当然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法定生效要件或者履行一定的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的生效即为保险权利义务的开始。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第四篇】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个月的被考察13/18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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