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与校园安全主要内容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类型二、学生在学校不安全因素剖析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四、班主任如何做好教育保护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性质、类型据统计,全国各类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事故起数占36.5%交通事故占9.6%刑事案件占26.9%校舍倒塌事故占3.8%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占7.9%自然灾害占11.5%校园周边安全生产事故占3.8%。近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特点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5、6月是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自然灾害多发期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低年级学生尤其小学生是事故高发群体因溺水和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最多涉校生刑事案件明显增多事故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学校及周边因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而引发的事故较多春季是传染病流行事件高发期事故的性质量大面广绝大多数受害者为中小学生学校事故处理常常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独生子女的增加给学校事故处理造成巨大心理压力巨额赔偿费用使学校不堪忍受,使学校工作雪上加霜学校内安全事故划分为12种类型:1.教育教学活动安全2.交通安全3.教学设施安全4.消防安全5.饮食卫生安全6.实验课安全7.学生集会中的安全8.校园暴力侵害9.门卫安全10.自然灾害11.寄宿学生安全12.校园周边安全二、学生在校不安全因素剖析(一)学校方面的原因61、教学设施陈旧、老化、设置不当或使用了伪劣产品。2、制度不严、管理不善。3、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4、教师工作疏忽、缺乏预见性。5、安全保护措施不力。6、校园隐性伤害(1)语言粗暴;(2)私拆学生信件;(3)随意禁止学生上课;(4)对学生不一视同仁;(5)对少年儿童的隐性身体伤害包括:不合理的生活作息习惯,如睡眠不足.午餐无规律课桌椅尺寸过小、书包过重、教室通风或采光不符合要求等未经质量检测的文具、玩具,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家庭装修、食品中的各种人工添加成分等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二)学生方面的原因1、相互打闹伤人2、学生特殊体质或疾病3、学生自尊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4、交友不慎引发的安全问题(三)不可抗力因素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因不可抗力引起伤害的,不承担责任。如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伤害。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有关中小学安全的法规政策《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200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教育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是特定的,必须是学生。2、必须有伤害结果发生。3、必须有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是过失,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故意。5、从时间和地点上看,伤害行为或者结果必须有一项是发生在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和地域范围。(二)伤害事故的等级分类按事故伤害人数及造成的损失,一般可将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为:1、轻微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轻伤1-2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同)2、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轻伤3至9人;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至2人3、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轻伤10人以上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3-9人;一次死亡1-2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4、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重伤或急性中毒10-29人;一次死亡3-9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三)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1、抓紧时间,及时救助学生2、想方设法,及时告知家长3、及时报告上级4、保护现场,组织专人处理5、积极对待,严防事故发展6、主动协商,慎重对待承诺7、协商不成,请求行政调解8、调解无效,依法提起诉讼9、分清责任,处理有关人员10、总结教训,改进防范措施(四)伤害事故的赔偿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的归责原则依照《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实施)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21、学校的设施、设备、教具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混乱,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相关活动,未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知道教职工患有不适宜担任本职工作的疾病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未成年人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等活动的;7、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职工体罚学生,违背职业道德的;10、学校教职工管理学生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必要制止的;11、学校知道学生擅自离校等信息,未及时告之其监护人,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6(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学生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四、班主任如何做好教育保护5(一)履行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主任的基本规范应该遵循这样一些原则:1、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坚信我们的学生都是可教、可育的2、增强自律精神3、培养道德情感。包括:对教育的热爱、对学生的关爱、对同志的友爱。(二)牢固树立教育保护意识31、班主任要熟读各种教育法规,树立科学的全面的安全教育新观念。新的安全教育管理观应是避免一切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学生身体、心理、学习、财务构成威胁的因素。2、在新安全观的指导下,班主任要坚持防范为主的方针,增强工作责任心,要不断丰富自身安全教育管理知识、积累警示素材、更新教育手段和技能。3、要深刻研究和把握学生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安全教育安全预防的科学性。(1)要懂得学生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时间段、地点以及学生的自身行为。边缘时间的管理:如课间、放学、午休、周日;边缘地点的管理:宿舍、途中;边缘人物的管理:学习困难、纪律较差、性格内向、单亲子女等(2)树立证据意识。字条等要保留,对缺课学生做好记录。(3)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情况,交往中以礼待人。(三)认真履行教育职责1、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包括自修课)注意义务:课前提醒的注意义务、课堂上指导监督义务、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义务。(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2、体育课、实验课上的伤害事故实验课注意义务:保证试验仪器设备不存在瑕疵;实验前进行讲解、演示、交待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及时制止学生违规操作行为;实验后做好材料、器材的保管、回收处理工作。体育课注意义务:确保场地和器材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竞赛选手搭配合理,安排年龄大致相同的学生进行对抗性比赛;活动前认真讲解、示范动作要领;活动中要正确指导和帮助,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组织不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活动;不得安排有特异体制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体育活动;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助受伤学生。3、课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注意义务:从宏观上用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伤害事故的发生4、午休、晚休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注意义务:建立进出校门制度,防止学生外出;建立巡查制度,防止学生的危险活动;保证休息的设施符合安全的要求。5、自行上学、放学途中的发生的伤害事故一般不承担责任保证校车符合安全要求6、提前到校或滞留学校发生的伤害事故未经学校同意不承担责任例外:如果因为建筑物及其设备设施的瑕疵造成在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到校学生的伤害,学校不能免责。7、集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注意义务:考虑路线、设施、环境等安全因素,并采取必要措施;安排充分数量的老师进行照顾,保证出入口畅通;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救火等活动。8、外出旅游注意义务:必须租用合格的车船,且不得超员运载;组织登山、远足类活动前,应事先了解地形情况;应有学校医务人员陪同。9、学生疾病事故注意义务:配备一般的医疗用品;必要的关怀和照顾;告知义务;及时、有效救助义务;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10、学生离校事故注意义务: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按规定时间清查人数;不得擅自让学生停课离校;及时告知义务。11、学生饮食安全事故注意义务:健康宣传义务;炊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不得购进三无食品;12、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致害学生事故注意义务: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安全标准;知道或应当知道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障照明等必需的生活设施齐全。13、校外第三人致害学生事故注意义务: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校内交通事故;严格宿舍管理制度;不得让身份不明之人将学生领走;不得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四)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1)校内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设立保卫机构健全门卫制度校园保安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保安公司的专业保安;师生在校时段,建立适当值班巡逻制度。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2)日常安全管理教学规范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教学楼设施(3)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4)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禁止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违章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交通设施、学校上下学时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园发生的自然灾害、治安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