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概述3课第一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含了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以及地方人大制定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安部、地方政府制定的交通安全规章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还包括民法、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交通安全的规范性条款。分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第一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特征(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调整人、车、路、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二)内容具有技术性和科学性(三)适用范围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第一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特征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组成(一)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安全法》。(二)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务院《安全法实施条例》。(三)部门行政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门行政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条例、办法等。•《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地方性规章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经授权的公安局制定发布的规定、办法、通告等。(五)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交通管理状况的实际而制定出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对三环路四环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六)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带有指令性和强制性的技术性规范文件,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七)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规范性条款是指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也含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方面的某些规定。第二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作用一、明确管理权限《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管理道路交通的职权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根本任务就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行使国家赋予的交通安全管理权。二、规范执法行为《安全法》对交通警察的队伍管理和执勤执法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的监督。这些监督方式在改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调整管理关系《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就形成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四、规范交通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在人们日常交通活动中,以它的规范作用来实现管理作用的。这种规范作用主要通过其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功能来实现的,通过对人们交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作用的发挥,唤起人们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实现良好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目的。第三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适用范围一、对道路的适用范围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公路:是指连接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与乡村之间的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修建的,由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道路。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但不含田间或农村自然形成的小道。高速公路公路不含田间或农村自然形成的小道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通道,一般划设人行道、车行道和交通隔离设施等。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线、胡同里巷等。城市道路:广场:是指城市规划在道路用地范围内另辟的开阔地带,专供公众集合、游息、步行和交通集散的场所。一般分为中心广场、站前广场、民用航空候机室前广场、城市广场等。公共停车场:是指专门划设的供车辆停放的车辆集散场所。二、对人的适用范围《安全法》中“人”的概念:主要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道路上从事施工、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的人员。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单位,也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参与道路交通活动,它们也是法规适用范围内的“人”。三、对车辆的适用范围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最大外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第四节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与义务一、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赋予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中所享有的权利。㈠在道路上的通行权利•上路通行权•通行许可权•优先通行权•借道通行权•占用道路权㈡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权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㈢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为保护当事人在交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也赋予了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权利。二、机动车驾驶人的义务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规定的驾驶人必须履行的责任。㈠遵守交通法规的义务《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这是一个合格的驾驶人必须首先尽到的义务,也是驾驶人最重要的义务。㈡对交通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法就要受到处罚和制裁,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驾驶人发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这里的法律责任,不但包括交通违法行政责任,还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㈢接受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的义务《安全法》规定,“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概述•第一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概念•第二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作用•第三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适用范围•第四节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