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C/ISZC/ISZC/ISZC/IMS.03.MS.03.MS.03.MS.03.22222222.**.**.**.**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管理标准汇编管理标准汇编管理标准汇编管理标准汇编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批批批批准准准准页页页页文件文件文件文件编号:编号:编号:编号:SZC/ISZC/ISZC/ISZC/IMSMSMSMS.0.0.0.03.22.01~213.22.01~213.22.01~213.22.01~21编制人:编制人:编制人:编制人:程君强程君强程君强程君强莫玉生莫玉生莫玉生莫玉生刘欢刘欢刘欢刘欢邱东邱东邱东邱东编制日期:编制日期: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03200320032003年年年年3333月月月月21212121日日日日修改修改修改修改日期:日期:日期:日期:2020202009090909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25252525日日日日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莫玉生莫玉生莫玉生莫玉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2009200920092009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26262626日日日日批准人:批准人:批准人:批准人:周扬铭周扬铭周扬铭周扬铭批准日期:批准日期:批准日期:批准日期:2009200920092009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28282828日日日日SZC/ISZC/ISZC/ISZC/IMS.03.22.0MS.03.22.0MS.03.22.0MS.03.22.01111版本号:第版本号:第版本号:第版本号:第四四四四版版版版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SZC/IMS.03.22.01修订状态:□1□2□3□4□5第1页共5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总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兼)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新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新聘用的专(兼)职安全员名单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并在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公司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教育与培训教育与培训教育与培训教育与培训第一条对新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劳务供方等,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工段/车间、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三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和现代化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专业业务和管理水平,熟悉有关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掌握安全生产管理SZC/IMS.03.22.01修订状态:□1□2□3□4□5第2页共5页中的“应知”、“应会”标准,各级领导要坚持严格管理,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的落实工作。严格管理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严于律己,敢抓敢管。各项目部/工厂专(兼)职安全员,有条件要送他们到国家和地区举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学习班进行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认证。第四条安全教育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想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事故教训。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第一条项目部/工厂主管生产部门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指挥生产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第二条项目部工程科必须按安全施工生产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提出安全技术方案,保证生产施工安全。第三条人力资源部安排新工人及调换工种时,协同并监督安全部门,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农民合同工、临时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得到新岗位上工作。特殊作业工种要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第四条项目部/工厂设备科要把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单列项目,保证供应,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保证各种机电设备等处于完好状态。第五条项目部/工厂综合科要协助安全部门把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并监督专款专用。第六条项目部/工厂主管工会工作的部门要协助安全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第七条各项目部/工厂要根据任务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职工思想状况,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坚决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同时”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运用各种形式(录像、广播、黑板报、刊物、现场会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第八条切实把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对其视同本单位劳动组织一样,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第九条施工/生产前根据安全需要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全体职工进入现SZC/IMS.03.22.01修订状态:□1□2□3□4□5第3页共5页场必须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要拴安全带。电工、电焊工要穿绝缘鞋。无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现场施工。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十条大型物资吊装必须由有资格的起重人员指挥,运输车辆严禁超重、超载、抢道和无照驾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交通法规。第十一条工作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物料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距地面4米以上的平台,地面深坑和多层厂房平面预留洞孔,升降口,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或挂危险标志、脚手架、梯子、跳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二条油库类储存场所应有安全措施及灭火器材,氧气、乙炔气、酸、碱等易燃品、危险品、爆炸品要隔离存放,建立安全防火制度。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三条施工/生产中,特别是施工/生产高峰期间,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车间)检查安全情况,对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违反操作的现象有权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第十四条劳务供方应服从项目部/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要积极参加项目部/工厂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落实解决,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工伤、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办法》有关内容执行。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检查和整改检查和整改检查和整改检查和整改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二次,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还应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月(周)安全检查,保持相关记录。第二条各项目部/工厂要根据生产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形式可以是普遍检查、重点检查、专题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生产车间/施工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或项目部/工厂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头,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定内SZC/IMS.03.22.01修订状态:□1□2□3□4□5第4页共5页容、定时间解决,防止走过场,通过“事故隐患通知书”对重大问题要进行跟踪,复查,保证落实,由于条件有限,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制订计划,限期解决,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整改。第四条:安全检查要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和有关大检查规定进行(见安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查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分别形成记录保存成册,要有检查报告材料,报公司安全部门存档备案。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奖励与处罚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定时总结,各项目经理部(厂)要在工程施工结束时、每年年底对其已经完工和正在施工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工程竣工时和每年十一月底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按其要求填写安全报表(月报、年报),在上述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条总结内容为:1.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安全检查情况、违章违纪事故处理、处罚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2.成功的经验、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准备采取的措施。3.下一步(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排及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第三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4.切实地把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各项安全工作有一定成效。5.连续三年/项目工期内无责任性员工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SZC/IMS.03.22.01修订状态:□1□2□3□4□5第5页共5页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相关要求进行事故处理,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