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S/2004/959安全理事会Distr.:General8December2004ChineseOriginal:English04-63166(C)101204101204*0463166*秘书长依照第1546(2004)号决议第30段提出的报告一.导言1.安全理事会2004年6月8日第1546(2004)号决议第30段请秘书长在该决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安理会报告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联伊援助团)在伊拉克的行动,以后每季度报告在全国选举和履行联伊援助团所有责任方面取得的进展。本报告是依照该决议提出的第二份报告。2.本报告提供了上一份报告(2004年9月3日S/2004/710和Corr.1)以来联合国在伊拉克活动的昀新情况,概述了伊拉克的主要发展变化,提供了联合国在伊拉克的存在的安全安排昀新情况。本报告重点是第1546(2004)号决议规定的联合国优先任务,特别重视联合国在政治进程中的作用,包括计划选举的筹备工作,以及我的伊拉克问题特别代表的工作。二.主要发展变化概述A.概览3.目前的安全局势仍然是重大挑战。虽然该国某些地区,特别是南部,仍然相对平静,在中部,暴力的影响仍很严重,特别是巴格达市内和周围地区,以及法鲁加、萨迈拉、拉马迪及昀近的摩苏尔等城市,伊拉克的安全和执法机构依然脆弱。在国家和省一级,针对国家机构和政府官员、多国部队、伊拉克安全部队成员和平民以及援助人员发动的攻击,包括恐怖行为,仍然没有减少。几乎每天都有绑架和劫持人质的报告。4.11月7日,伊拉克临时政府根据《国家安全法》宣布,除北方三个省份以外,伊拉克各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宣布对法鲁加和拉马迪采取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在法鲁加实行24小时戒严,对法鲁加内部的车辆通行实行限制,关闭这两个城市所有公共建筑,撤消所有武器许可证,解散地方警察,关闭同阿拉伯叙利亚2S/2004/959共和国和约旦的边界,暂时关闭巴格达国际机场的民航交通。从那时以来,对于巴格达、拜吉、摩苏尔、纳杰夫、巴库乌巴和萨迈拉等其他城市也实行了戒严。选举进程的大部分时间都将实行紧急状态,包括政治实体的核准过程,选民登记,以及竞选期间。5.本报告审查期间,伊拉克中部,在北部摩苏尔(尼尼微)到南部拉提菲亚(巴比伦)之间,以及从西部凯姆(安巴尔)到东部巴古拜(迪亚拉)之间,叛乱和军事活动特别多。法鲁加市一直是在这方面的热点。2004年11月3日,临时政府授权伊拉克安全部队和多国部队采取军事行动,夺回法鲁加的控制权。虽然临时政府似乎已夺回法鲁加大部分地区的控制权,但仍有报告说,叛乱组织可能已转移到法鲁加以外其他地方。6.在巴格达南部的伊斯干达里亚、拉提菲亚和马赫穆迪亚,一些教派组织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武装组织与伊拉克安全部队和多国部队也发生过战斗。在萨德尔市,伊拉克安全部队和多国部队采取了军事行动,与此同时,临时政府请地方领导人参与解决有待解决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结果达成一项安排,在政府武器收购方案内,叛乱分子放下武器,换取当局承诺改造长期受忽视的居民住区。此外还宣布了实行部分大赦。撰写报告时,萨德尔市已恢复秩序。7.昀近,基尔库克、摩苏尔和其他地方暴力升级。法鲁加行动之后,武装组织与多国部队和伊拉克安全部队在摩苏尔发生战事。在基尔库克,不满情绪似乎部分源于前政权的安置政策,被迫离开该地区后而现在返回的库尔德人对此提出质疑,要求纠正这些政策。今年早些时候发生过一系列攻击,导致库尔德地区政府一些官员和平民死亡,此后,三个库尔德斯坦省份相对平静。8.目前暴力事件的原因、起源和动机并不是单一的,反映了伊拉克各民族之间及其内部更深刻的不满和分歧。改变这种局面,必须通过认真策划的政治解决办法。可信的政治进程与安全局势的改善二者相互作用,才会带来实现稳定、持久和民主过渡目标的真正希望。B.过渡政治进程选举9.过渡进程昀急迫的优先事项是筹备直接进行民主选举。过渡选举的监督、组织、举行的管辖权完全归伊拉克独立选举委员会。联合国为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咨询和支持。根据《过渡行政法》,过渡时期国民议会、省委员会和库尔德斯坦国民议会将举行选举。选举后,过渡时期国民议会将不迟于2005年8月15日编写永久宪法草案,然后不迟于2005年10月15日提交给伊拉克人民,举行全民投票予以批准。如果全民投票批准该宪法,将不迟于2005年12月15日选举永久政府。3S/2004/95910.选举的具体筹备工作仍然按时间表进行。本报告第四节B介绍了联合国选举技术援助活动的昀新情况。2004年11月21日,独立选举委员会宣布定于2005年1月30举行选举。临时政府呼吁所有伊拉克人进行登记和投票。虽然一些政党和其他实体已宣布支持如期举行选举而还有一些则宣布可能抵制选举。这突出表明急需在全国和解这个挑战的更大框架内达成共识。临时全国委员会11.2004年8月全国会议组建临时全国委员会之后,委员会于2004年9月1日举行就职会议,此后定期举行会议。《过渡行政法》附件规定了临时全国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能。根据该法,临时全国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促进建设性对话,形成民族共识,并为总统委员会和部长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临时全国委员会有权监测法律的实施情况,跟踪关注执行机构的工作,有人辞职和死亡时任命总统委员会的替补人选,对总理和部长委员会提出质询,并在获悉总统委员会批准行政命令10天内以成员三分之二多数否决行政命令。临时全国委员会还有权批准部长委员会将提出的2005年国家预算,并确定其内部条例。12.作为初步行动的一部分,委员会制定了规章和议事规则,并选定了由主席福阿德·马苏姆(他还担任全国会议主席)、两名副主席和四名代表组成的领导成员。临时全国委员会同部长委员会、总理、总统委员会和司法当局共同组成伊拉克临时政府。临时全国委员会任期有限,将在2005年1月选举成立过渡政府结束。13.临时全国委员会成立了13个委员会,审议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海外投票、关于伊拉克债务的政府政策、计划进行的人口普查和选举。临时全国委员会还审议了安全事项,并邀请内政部长就有关发展变化向委员会通报情况。此外,委员会还讨论了有关民族和解问题的一些倡议。一些成员参加了结束巴格达萨德尔市居民住区危机的谈判。对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宣传极少。委员会会议在国际区会议中心举行。C.伊拉克的区域发展变化14.本报告审查期间,继续进行区域和国际建立信任的努力。2004年11月23日,埃及在沙姆沙伊赫主办了伊拉克问题国际部长级会议,汇聚了伊拉克的邻国、其他区域行为者以及更广泛的国际社会主要成员。参加会议的有伊拉克的邻国(埃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约旦、科威特、沙特阿拉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土耳其)、八国集团(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中国(剩下的唯一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阿尔及利亚、巴林、马来西亚、荷兰、突尼斯和阿拉伯国家联盟、伊斯兰会议组织、欧洲联盟和联合国。我的伊拉克问题特别代表阿什拉夫·杰汉吉尔·卡齐和我的特别顾问拉赫达尔·卜拉希米陪同我出席会议。4S/2004/95915.我在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必须解决伊拉克当前局势的双重挑战,即推动伊拉克内部和国际社会齐心合力。会议结束时协商一致通过一份昀后公报。在公报中,与会者特别申明伊拉克人民有权享受安全而稳定的生活,通过民主方式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并充分控制他们的自然和财政资源。与会者还强调联合国应发挥主导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第1546(2004)号决议第4段和第7段的规定,支持伊拉克的政治进程。部长们还欢迎联合国在为举行选举进程提供咨询和支持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包括昀近决定在伊拉克部署更多的选举人员。部长们吁请国际社会为在伊拉克保护联合国提供援助。16.与会者欢迎伊拉克临时政府和伊拉克社区其他领导人作出努力,扩大政治参与,鼓励所有反对暴力的人士以和平方式参加政治进程和选举进程。部长们鼓励伊拉克临时政府,在举行选举之前,尽早在伊拉克召开伊拉克政治党派和民间社会代表会议,向他们通报沙姆沙伊赫会议的结果,以推动建国工作和民族和解、鼓励更广泛地参加选举。17.作为会议的后续行动,公报指示与会者的代表,定期审查执行达成的结论方面的进展,向各位部长报告后续会议结果,第一次后续会议将于2005年2月举行。同时,与会者同意在选举前就公报执行情况进行协商后续工作。我要感谢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主办这次会议,这是在安全理事会之外召开的第一次多边会议。18.与此同时,伊拉克、伊拉克的邻国和埃及于11月22日在沙姆沙伊赫继续举行外交部长级会议,于11月30日在德黑兰举行内政部长级会议。我的特别代表参加了这两次会议。三.联合国在伊拉克的存在安全安排最新情况19.报告所述期间,伊拉克一些地区的安全状况仍很严重。除多国部队和其它目标受到袭击外,主要的威胁显然直指新建的伊拉克警察和武装部队。这些袭击规模很大,有关的政治暴力事件也很多,主要是绑架和暗杀,因此,伊拉克临时政府于2004年11月7日宣布实施紧急状态。鉴于伊拉克某些地区暴力事件极多,有些地区有愈演愈烈之势,工作人员安全仍是联合国在该国所有活动的昀大限制。联合国安保协调员昀近分析评估了联合国人员在伊拉克面临的威胁,认为仍处于非常严重的状态,因此有必要继续执行2004年8月5日我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S/2004/625)第5至7段中列出的措施。20.因此,联合国在伊拉克工作人员人数限制昀近虽有所放宽,主要是为了协助选举进程,但只限于巴格达的“国际区”2003年12月5日我的报告(S/2003/1149)第84段提到的国际区中必要保护安排目前仍在执行。在国际区以外的活动仍然极为危险。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仍是打击成效大、影响大的袭击目标。若在国际区以外增加联合国工作人员或活动,不仅需要落实前几次报告中列出的大量保护安排,还需要总体安全环境有质的改善。5S/2004/95921.如我的报告(S/2004/710和Corr.1)第25段所示,多国部队正在保护广泛的地区,护卫联合国人员的行动,保护联合国设施周边地区和控制进出。美国军队负责统一指挥多国部队,因此目前正同美国进行谈判,商讨由多国部队保护联合国在伊拉克存在的协定。在协定缔结之前,联合国和美国相互致函,表明相互理解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的安全框架。这些信函涉及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房舍安全、援助团行动的安全、搜索和救援、紧急医疗后送、排除炸弹、救灾和互通安全信息。22.第1546(2004)号决议第13段规定,联合国继续支助多国部队努力,鼓励会员国派遣部队或提供财政捐助,设立多国部队统一指挥下的单独实体,专为联合国派驻伊拉克的人员提供安保,若干会员国表示可以向单独实体提供财政支助后,11月30日,安全理事会主席通知我,安全理事会决定设立一项联合国信托基金,接受并经管会员国为支助这一单独实体提供的财政捐助。11月30日,我决定为此成立联合国信托基金。23.除多国部队提供保护以外,还需要有一体化的联合国安全结构,包括联合国房舍安全和贴身警卫。我上次提交报告以来,已经征聘了第一批保护协调干事,并派往伊拉克。此外,必要的贴身警卫也已经招聘。他们正在进行昀后装备、培训和技术核查,以便在伊拉克执行任务。这项工作结束前,联合国将继续依靠多国部队提供贴身警卫。24.2004年10月1日,我收到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一封信,其中欢迎9月23日我信中提议招聘部署一支警卫队,由武装民警、军人或准军人的建制部队组成。其后,一个会员国已经提供了135名军人。联合国这支警卫队,在开赴巴格达之前正在接受培训,将负责控制联合国援助团设施的进出口,并在设施内巡逻。同派遣人员的会员国达成的财政安排符合维持和平特派团的现行做法。美国已经部署,并保证继续从多国部队中专门抽调一支连级部队,负责保护“国际区”内的联合国设施,直到联合国警卫队抵达开始执行任务。25.联合国将继续依靠多国部队和会员国提供进出巴格达以及伊拉克境内的空中运输,直至联合国有能力恢复飞行作业。为减少伊拉克境内需要的国际人员人数,联合国在很大程度上,还将继续依靠会员国,在双边、收费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