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S/2005/636安全理事会Distr.:General10October2005ChineseOriginal:English05-53481(C)141005171005*0553481*秘书长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报告一.导言1.安全理事会在S/PRST/2004/40号主席声明中,请秘书长于2005年10月提交一份关于整个联合国系统实施安全理事会有关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的行动计划,以期在最高层加强承诺和问责制,并顾及改进问责制,监测并报告联合国系统内的执行进展情况。2.本报告按上述要求编写。二.实施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全系统行动计划的制定3.妇女与和平与安全机构间工作队同会员国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于2004年12月就实施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全系统行动计划的框架和内容进行了初步协商。该工作队由性别问题和提高妇女地位问题特别顾问主持,由22个联合国系统实体的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观察员组成。14.作为起草行动计划的第一步,工作队根据第1325(2000)号决议规定的政府间任务以及此后发表的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主席声明(S/PRST/2001/31、S/PRST/2002/32和S/PRST/2004/40),拟订了一份表格。2005年4月,性别问题和提高妇女地位问题特别顾问向联合国实体的和平与安全执行委员会成员介绍了情况。委员会支持为全系统合作提供框架并着重于为全面实施第1325(2000)号决议加强合作的举措。所有具有同和平与安全相关授权任务的联合国实体得到邀请,为行动计划作出贡献。同各有关实体进行了协商,以协调每个实体对行动计划的责任领域和具体的贡献。本报告附件所载行动计划得到37个实体的贡献(见附件)。2S/2005/636三.全系统行动计划的框架A.政策框架5.第1325(2000)号决议以及此后发表的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三项主席声明是重要的里程碑,提供了一个行动框架。安全理事会强调将社会性别观点放到联合国和平与安全方面所有努力的中心地位,并在一些专题下和交叉领域内采取行动。6.此外,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报告(A/59/565)以及秘书长题为“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的报告(A/59/2005)向冲突地区和冲突后地区的千百万妇女和女孩提出了一些至关重要的倡议,包括:设立建设和平委员会;加强对预防冲突的重视;负责保护民众免遭灭绝种族罪、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权以及加强法治。7.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中(大会第61/1号决议)世界领袖们重申将全面而有效地实施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他们强调必须融入社会性别观点,妇女必须有机会平等参加和全面参与维护及促进和平与安全的各项工作,而且需要加强她们在各级决策中的作用。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和平委员会的组建及其工作中,这是委员会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因为委员会的授权任务是汇集所有有关行动者,调集资源,并拟订冲突后建设和平及恢复的综合战略。B.目的和时限8.联合国各实体采用行动计划的目的如下:(a)制订连贯而有效的具体战略、行动和方案,以推动妇女在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作用;(b)确保会员国和其他行动者在国家和区域各级对实施第1325(2000)号决议予以更有效的支持;(c)加强联合国系统最高层的承诺和问责制;(d)加强机构间合作。9.在得到加强的协调和问责制框架内,政府间机构和机构间机构将以该行动计划为尺度,定期评估联合国系统的工作。已建议行动计划应包括2005至2007年时段。C.结构10.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和主席的有关声明规定的任务,行动计划的结构内容应围绕以下12个行动领域:A.预防冲突和预警;3S/2005/636B.建立和平和建设和平;C.维持和平行动;D.人道主义反应;E.冲突后重建和复兴;F.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G.防止和应付武装冲突中的基于性别的暴力;H.联合国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和合作伙伴防止和应付性剥削和性虐待;I.性别平衡;J.协调和伙伴关系;K.监测和报告;L.财政资源。11.在每一个行动领域,有关实体找出属于它们各自任务规定范围内的目标,并提出实现这些目标的战略和行动。各实体还说明,根据其作用和职能以及所支配的资源,在具体时限内预期取得的成果。行动计划中各项活动的落实,由规划相关活动的实体负责。D.机构间协调12.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理事会(行政首长协调会)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协调的最高级机构间机构。协调会由各成员组织的行政首长组成,由两个高级别委员会协助;这两个委员会是方案问题高级别委员会和管理问题高级别委员会。13.和平与安全执行委员会和人道主义事务执行委员会由秘书长设立,目的是向最高级行政首长提供一个讲坛,讨论并制定战略,以预防武装冲突并应对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上述两个执行委员会专门处理各冲突地区中与妇女状况有关的问题,包括基于性别的暴力、性剥削和性虐待。联合国发展集团同这两个执行委员会合作,支持建设和平这一大目标,并制定旨在改进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网络的政策、指导方针和工作程序。14.负责协调社会性别问题这一大范围规定任务的机构间机构是机构间妇女和两性平等网络,这是联合国系统实体的社会性别问题协调中心网络。该机构间网络负责监测和协调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联合国系统的方案、规范和业务工作。妇女与和平与安全机构间工作队是机构间网络的10个工作队之一,并已成为实施4S/2005/636第1325(2000)号决议机构间协商的协调中心。这是一个技术协商机构,没有代表参与实体作决定的权力。15.同妇女、和平及安全问题有关的其他机构间协调机构包括:•机构间常设委员会及其社会性别和人道主义援助工作队•机构间排雷行动协调小组及其社会性别和排雷行动指导委员会•联合国协调预防冲突框架小组•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队•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问题机构间工作组•特派团综合工作队E.问责机制16.安全理事会、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妇女地位委员会等政府间机构以及其他主管机构和专家机构,在对联合国各实体进行监督和确保其问责制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它们为会员国、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制定关于社会性别问题主流化和增强妇女能力的政策、标准和准则,并提供资源、监测进展情况,发现差距和挑战。17.在联合国实体这一层次上,社会性别问题主流化的职责在于各实体的首长。在实践上,联合国各实体在支持社会性别问题主流化方面,主要依靠的是社会性别问题顾问和单位、协调中心和社会性别问题团体等网络。为监测和评价目的,各实体首先向各自政府间机构报告。四.向前迈进:结论和建议18.尽管这是联合国系统第一次进行如此广泛和复杂的规划工作,几乎涉及妇女与和平与安全问题的各个重大行动领域,但是联合国全系统的行动计划为系统内为冲突中和冲突后地区妇女开展的各项活动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行动计划还对联合国各实体在每个行动领域下提出的个别报告中列明的可为妇女与和平与安全问题所用的专门知识和资源作了概述。为实现安全理事会第1325(2000)号决议规定的目标提出的多数战略和行动,以及相关的主席声明为采取行动和为在2005至2007年期间取得具体成果提供了长期框架。19.行动计划中的各项战略和活动应可大大加强联合国系统在赋予冲突地区妇女权力方面作出的贡献。在行动计划拟定时限内,联合国系统将审查是否制定了适当的业务手段、指导方针和手册,可使社会性别主流化和将性别观点纳入联合国系统一系列广泛的方案、政策和项目。将为维持和平和政治事务领域拟定社会性别主流化行动计划。重点是监测国际人道主义和人权法的实施情况、防止和报5S/2005/636告侵犯妇女人权的事例。将在冲突后重建、清雷、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和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领域扩大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方案规划。将推动对一系列问题进行的研究和政策分析,包括冲突预防和预警机制。将拟定、实地检测、调试和实施使妇女对决策等方面的贡献和参与制度化的指导方针。将为建立地方妇女促进建立和平和建设和平的能力作出更大努力。将抓紧对联合国工作人员、军警和民警进行的培训、提高对性别问题的敏感认识和促进能力建设。将坚决采取行动,防止和打击基于性别的暴力,包括性剥削和性虐待。20.同时,对行动计划中的各项行动和战略回顾总结后表明,各个行动领域可利用的专门知识和作出的努力并非均衡一致,有些领域的活动重叠,另一些领域则出现差距。在枚举的例子中,出现差距的领域包括:作为预防冲突和预警努力的一部分收集按性别分类的数据和统计;对工作人员进行能力建设,从而将性别观点纳入预防冲突工作;在一切预防冲突和预警努力中、在人道主义应急,包括系统范围各机制的工作中使社会性别主流化;在各项和平协定中更系统地纳入性别观点;加强妇女对正式和平进程的参与。需要加大努力保护妇女的权利,包括防止、记录和报告基于性别的暴力事件。应通过这方面的努力,建立一项全面监测和遵守机制。21.性别问题和提高妇女地位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对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秘书长提交安全理事会的各次报告中纳入的性别观点所作分析结果表明,47.1%的报告多次提到性别问题,21.9%的报告最低限度地提到性别问题,另有31%的报告只字未提或只提到一次妇女或性别问题。尽管与早先的报告相比已取得进展,但也清楚表明,在提交的所有国别报告和专题报告中,安全理事会需要收到关于第1325(2000)号决议实施情况的质量更高、数量更多的资料。22.希望通过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机构间协调的审查,更准确地评估存在的差距和重叠现象,拿出纠正这些现象的新举措。23.关于问责制,政府间立法机构若能给予更多关注,将大大有利于第1325(2000)号决议的执行。特别顾问办公室对安全理事会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所作的分析表明,2004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63份决议中有9份决议(14.2%),62份主席声明中有15份(24.1%)声明在行文中提到妇女或性别问题。24.鉴于上文第8段列出的系统范围行动计划的目标,以及越来越多的联合国实体在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方面应当发挥作用,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协调和问责制。25.在现有的机构间合作安排和问责制基础上,为加强联合国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和相关的主席声明的能力而提出下列具体行动:6S/2005/636在政府间一级(a)在实施第1325(2000)号决议方面,加强政府间的监督、监测和后续行动;在系统范围一级(b)通过方案问题高级别委员会作出的努力,在各有关组织以及秘书处各部分的参与下,㈠确保根据系统范围的计划,在业务上协调机构间工作和联合国实体的联合活动,㈡对协调实施计划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并将情况通报行政首长协调会;(c)在可行的情况下利用主管机构系统,确保同合作伙伴进行对话,包括联合确定优先事项和目标,全面协调和监测在指定领域取得的进展情况;(d)在各级加强与民间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和协调。在联合国实体一级(e)责成各实体首长、秘书长特别代表和特使负责社会性别主流化和全面实施第1325(2000)号决议,确保外地和总部方案管理人员和各项方案、项目和活动的主管干事承担责任。(f)为监测第1325(2000)号决议实施的进展情况,在适当的高级别任命一个协调人或协调小组,向实体最高级别汇报;(g)为监测实体实施计划的进展情况,拟定加强内部问责制程序;在外地一级(h)通过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性别专题组、社会性别顾问和妇女事务单位,加强外地机构间合作,加强与各国政府、提高妇女地位和促进两性平等的妇女全国机构和民间社会合作。26.安全理事会不妨考虑提出一份关于全面实施系统范围行动计划的两年期报告,还应将此报告提交大会。有关行动计划的两年期监测报告可同有关妇女、和平与安全的专题报告轮流提出,从而确保在实施和决策周期之间取得平衡。每个实体实现具体目标的进展情况可由有关组织或办事处在其本身的评价程序范围内定期进行评估。27.系统范围行动计划是加强联合国系统内相互协调和配合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