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内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哈尔滨市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政策及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一节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为:“五无一杜绝”,“一创建”。“五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第二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⑴组织保证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工作的落实,督促工人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生产。各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管理本辖区日常的安全工作。⑵制度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由各级安全组织监督检查,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网络,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工前有布置,工中有落实,工后有讲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⑶责任保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注册安全责任制。建立各级各部位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岗位责任制与经济挂钩,切实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三节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①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风、防雷、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月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须按建设单位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②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须悬挂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须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须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③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并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④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管理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⑤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块发生器要隔离存放。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⑦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⑧电缆线路须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⑨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⑩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⑾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⑿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⒀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⒁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用的照明灯刚采用12V电压。⒂围挡施工前先根据疏导方案,配合交管部门在相关路段利用非高峰期设置分道线、限速等警示标志,在施工范围一定路段内设置交通安全和导向疏导标志,并用锥形标和拉绳(带小三角彩旗)进行简单围挡,确保交通有序,施工安全。⑵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①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③驾驶室或操作室须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须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要有专人看管。⑤用手柄起动的机械须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⑥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⑦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要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⑧乱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⑨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⑩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⑶安全技术措施①做好技术交底中的安全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安全。②所有参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工地安全员均持证上岗,认真负责。③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交通导行是龙头项目,必须保证交通导行按时完成,必须保证交通导行期间的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在交通导行路段的两端及沿线,按照国标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夜间开放警示灯,并安排专职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指挥、疏导车辆,保障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④沟槽开挖后,沿沟槽两侧搭设符合我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防护栏杆,挂安全网;夜间开放警示灯,避免坠落伤人。施工路段进行可靠的围挡与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⑤各种管道在吊装作业时,由专人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在吊装作业区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非施工人员谢绝进入;在吊装过程中,起重臂下及吊车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⑥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⑦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各作业队设义务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随时消灭安全隐患。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中的安全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安全。⑧所有参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与施工无关人员谢绝入内。夜间施工,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⑨搭设的模板支架必须认真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杆件,保证立杆间距小于1.5m,横杆间距小于1.0m;脚手架操作面满铺脚手板,与结构距离小于20cm;并防止有空隙、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设有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脚手板,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禁止使用竹芭作脚手板。⑩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及吊车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并有信号工专人指挥。疏导交通人员合理组织,确保交通安全。第十一章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1.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安全管理方针,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各施工队为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主管生产的经理和各施工班组长亲自挂帅抓安全生产。2.1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上墙,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2.2安全教育和交底加强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安全员要经常检查作业队,各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2.3安全设施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施工阶段对各类洞口的防护措施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并作好记录。防护设施的变动必须经技质科与项目安全员的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完全恢复,书面资料由安全员保管。2.4安全例会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的纠正、预防和调整工作。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监理安全旬检制度。2.5值班制度坚持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值日制度,每天夜间都安排安全保证体系成员坚持夜间值班;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护设置要有专人制度,并设门卫。2.6大型设备管理制度大型施工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要严格加以控制与监督,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2.7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2.8防火制度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设施及器材。现场施工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动火现场监护制度,以及定期消防知识教育宣传活动。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项目工程师、项目安全员、项目施工员和机械管理员组成的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制定、实施、审核安全方针;贯彻实施国家、上海市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讲评和交底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纠正和预防工作等。4.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及承诺4.1我单位保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必须落实哈尔滨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4.2在有运营场地的施工中,我方保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和设备安全,消灭一般及以上责任行车事故。4.3我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经考试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人员配备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4.4接受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对我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避免因设备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我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4.5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我单位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明显安全标志。4.6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我方保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7施工中,我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减少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噪音、扰民现象发生,我单位在施工中对因物料堆放、车辆通行等对周边地带道路等公用设施造成的损坏,在工程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4.8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路、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需要特殊防护时,我方保证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4.9作业车辆设专人指挥、监督,防止出现机与机,机与人发生碰撞,因我方责任造成行车事故、人身伤亡及各类损失由我方负责。4.10夜间作业要配备专门照明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一律慢行。4.11对深基坑开挖等涉及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土方工程,开工前我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监理审核后,报请专家论证后开工。4.12施工过程中,遇有高压电线路、线杆、地下管道等情况,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有序的进行。4.13我单位针对燃气、供水、电力等设施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身、财产损失。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项目经理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安全措施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工作项目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机管员临时用电计划15、支线架设配点箱的电缆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支线应沿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16、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假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

1 / 4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