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7月,是海南州政府批准隶属周水利局的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组织协调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环境、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并对上级党委政府和水利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项目概况拉西瓦灌溉工程位于贵德县境内,灌区涉及二乡(河东乡、新街乡)三镇(河阴镇、河西镇、常牧镇)87个行政村。拉西瓦灌溉工程计划利用拉西瓦水库抬高的黄河水,从大坝右坝端2442米高程处预留农灌孔引水,引水设计流量为9.5m3/S,设计加大流量为12m3/S。工程控制灌溉面积20.35万亩,其中改善土地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土地面积8.35万亩。拉西瓦灌溉工程总投资137451万元。工程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引水枢纽部分,主要工程为取水口1座、引水管线3386.8米,估算投资8174万元,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建。二是灌溉工程部分,主要工程为干渠1条53.2公里,支渠28条87.29公里(其中20条为自流渠道,8条为提灌渠道),隧洞13座29.7公里,渡槽28座8.01公里,倒虹吸3座1.25公里,各类渠系建筑物136座。工2程估算投资:129277万元。二、项目申报情况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主要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勘查报告》、《移民安置方案》、《建设范围内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范围内压矿评估报告》、《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测量》、《土地复垦方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文物遗存评估报告》等13个专题报告。2011年1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水利部水规总院对青海省发改委,水利厅呈报的《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会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2011年7月9日至11日,水规总院对修改后的《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复审,8月16日将审查意见和《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文本报水利部,请求核批。争取在2011年底项目建议书报国家发改委核准。三、拉西瓦建设局建前工程基本情况为促进拉西瓦灌溉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根据南政〔2010〕12号《海南州政府关于先期开工建设拉西瓦灌溉建前工程的3请示》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示,委托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建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合同金额为600万元。2010年8月23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建前工程可研报告审查会,9月25日省水利厅以青水规〔2010〕872号批复了《关于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并提交省发改委。10月28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农经〔2010〕1531号文件下达了《关于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1年5月,省水利厅根据省发改委(青发改农经【2010】1531号)《关于海南州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审查并批复了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主要内容为: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位于拉西瓦灌溉工程干渠桩号0+000-13+481km段之间,西起阿隆沟,东至温泉沟。干渠设计流量9.5m3/S,加大流量为12m3/S。工程属Ⅲ等中型工程,干渠及干渠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干渠及干渠建筑物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临时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干渠渠首段工程:1#隧洞进出口掘进、衬砌各2.0公里;2#隧洞贯通、衬砌0.266公里;3#隧洞施工支洞掘进、衬砌1.025公里。隧洞均采用C20F150W4现浇钢筋砼衬砌城门洞型,断面尺寸:3米×3.466米(净宽×4净高)。施工交通、用电工程:修建4米宽沙砾石路面施工道路6.58公里(包括沿线车便桥、排洪涵及浆砌石挡墙、护堤等);架设施工用电单回路10KV线路10公里(包括总容量3035KVA变压器12台)。工程总投资10226万元,其中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前工程概算总投资10226万元,2010年省发改委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投资2000万元。2011年省财政厅从重大水利基金中安排2000万元,剩余226万元已衔接省水利厅在明年的重大水利基金中安排。尚缺资金6000万元,需向银行贷款.建前工程实施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实施,第二标段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实施,第三标段由青海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实施。施工监理中标单位为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标单位为青海省水利水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截止9月底,已实施完成施工道路3条6.58公里,架设10KV单回路输电线路4条10公里,箱式变压器6台等“四通一平”工程。1#隧洞进出口、2#隧洞进口、3#隧洞施工支洞洞脸开挖全部完成。完成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5.2万立方米、浆砌石2350立方米、砼422立方米,累计完成投资2042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的20%。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的引水枢纽工程完成投资1635万5元。预计到年底,力争完成1#隧洞进出口开挖558米、3#隧洞施工支洞180米,10至12月完成投资740万元,年累计完成投资2782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计划的27%。由于受建前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平台贷款的影响,6月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进场。本年度实际施工期只有6个月,完成6000万元投资计划难度较大。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1]191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青安委[2011]15号)和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青水安监)[2011]708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逐条逐款进行了全面自查。(一)加强宣传、完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全局人员从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几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工程特点制定了《拉西瓦灌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结构,完善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根据工程实6际,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防汛应急预案。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培训,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且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二)齐抓共管,参建各方认真履职管理局设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质量安全办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根据科室职能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工程人员安全,施工安全,质量安全。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特别是在隧洞的设计中,配备了钢支撑,有效的减少了安全隐患,并且使安全设施有了资金来源。监理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各项规定,每日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安全施工。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通过督查等新式督促各参建单位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并严格按照水利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了现场施工事故应急预案及防汛预案。各施工单位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个特种工种7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没有无证上岗情况。(三)督查情况9月24日由主管副局长任督查组组长,质量安全办公室成员为组员的督查小组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各施工单位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个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没有无证上岗情况,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正常。为下一阶段的隧洞开挖打下了良好的安全基础。(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自工程开工建设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自查及平时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一是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带来安全隐患;二是工程安全检查记录不规范,很多安全注意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已经提出,但没有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管理还有待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工程建设的首要任务,只有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确保工程安全,人员安全和质量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落实。。三是坚持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到每个工地、每个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收到实效。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