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幻灯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安全知识讲座教案一、综合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何时通过、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洪泽民同日颁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予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3、为什么要制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制定《安全生产法》,①是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的需要;③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④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4、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5、什么是安全生产?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6、何为安全第一?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7、何为预防为主?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预防,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前移,不能只注重事后处理,更为重要的是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8、《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有什么特点?按照“三方原则”,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各方应承担的职责,是《安全生产法》的特点。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什么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如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①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②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③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④要加强政府的监督作用。3、如何落实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安生生产职责应从上至下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要求所有人员都应清楚自己的岗位及生产安全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且与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有相互监督的责任。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职责是什么?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5、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意外的突发事件的总称。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6、什么是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设置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用于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的标志。7、安全警示标志如何设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是要求明显,二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警示标志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8、什么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种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先制定好的救援方案。它的作用是,一旦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就能够立即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目性。9、为什么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人是生产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从业人员,他们是否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因此生产经营单位要保证每个从业人员具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就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三、从业人员权力和义务1、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达到什么要求?①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再次是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自我保护方面的知识;②要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2、什么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⑴电工作业;⑵金属焊接;⑶超重机械;⑷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⑸登高架设作业;⑹锅炉作业;⑺压力容器作业;⑻制冷作业;⑼爆破作业;⑽矿山通风作业;⑾矿山排水作业;⑿矿山安全检查作业;⒀矿山运输提升作业;⒁采掘(剥)作业;⒂矿山救护作业;⒃危险物品作业;⒄经国家批准的其它作业。3、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有哪些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特种作业岗位上从业的人员。《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对考核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几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从持IC卡操作证日期算起),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5、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6、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哪些安全生产基本权利?从业人员依法享有8项权利:享受工伤保险权;伤亡求偿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获得正规劳动防护用品权。7、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是怎样规定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安全生产是从业人员最基本的义务和不容推卸的责任;二是从业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按照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违规;三是从业人员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为事故处理及其从业人员责任追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10、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什么?一是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二是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三是有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义务;四是有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义务。1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怎么办?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法律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12、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什么规定和要求?不提供应当受到什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提供不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配备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对那些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3、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可以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履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14、在生产经营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应该怎么办?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应怎样做?从业人员应及时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及时、有效、正确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其它各项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来不及采取措施的紧急情况下,要积极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6、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法律主体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二者缺一不可。所以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①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行使哪些职权?①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③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⑤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哪个部门决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4、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哪些基本职能?①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②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比如关闭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等;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⑤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5、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应抓好哪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二是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6、受理举报“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包括哪些方面?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③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行为。7、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哪些基本职责和权利?《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具体有五项权利:①“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

1 / 1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