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资安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史秀志二00六年七月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目的了解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申报注册安全工程师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1基本法学原理1.2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与特征1.3安全生产法规的本质与作用1.4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与地位1.5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与义务1.6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治对策-法制运行机制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二章安全生产法规的发展与现状2.1安全生产法规的起源2.2安全生产法规的发展2.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2.4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1安全生产法立法历程3.2实施的背景3.3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5.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5.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7工伤保险条例5.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6.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6.2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6.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6.46.56.66.7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七章安全生产的国际法律事务7.1概述7.2国际劳工组织及其公约7.3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事务7.4我国对跨国公司的安全生产要求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八章安全生产法制管理8.1安全生产责任制8.2安全审核制8.3安全检查制8.4安全教育制8.5事故报告制8.6职业卫生监护8.7企业经济合同中的安全管理条款中南大学资安院本课程内容第九章安全生产监督监察8.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2安全生产监督理论与技术8.3安全生产国家监察8.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8.5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8.6矿山安全监察中南大学资安院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中南大学资安院1.1基本法学原理1.1.1法的起源法律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人们的关系和行为靠氏族习俗。国家出现,调整人们之间新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就出现了。现代社会由于政治、经济、文件活动的频繁,以及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复杂,更需要法律发挥协调、平衡、规范、导向的作用。1.1.2法的概念法律有两种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法律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属于广义范畴。中南大学资安院1.1.3法的本质特征(1)权力性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权力所表现的某些特征。(2)强制性法是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3)规范性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但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的特殊性是指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可预测性的特点。中南大学资安院1.1.4法的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有3种情况: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三是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2)关于地域的效力(3)关于时间的效力1.1.5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与法律制裁相联系。中南大学资安院1.1.6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行政规章。(3)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4)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中南大学资安院1.1.7法的作用法通过自身的力量,保证人们能够具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这是基本的作用之一。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安全生产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运用法治的功能和手段,发挥法的作用,对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中南大学资安院1.1.8法律与经济的关系(1)政治与经济经济是从事物持生活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活动。它是社会生活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政治是政权实施的治理,法律是政治的手段之一。它主要的功能是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其中包括经济秩序。中南大学资安院(2)法律与经济①经济依赖于法律;1)正常的经济利益必须要法律来保护。2)经济活动中的矛盾和纠纷需要法律来裁决。3)违法的经济活动必须靠法律来惩治。4)社会的经济秩序必须靠法律来维护。②法律依赖于经济。1)执法机构的建立、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队伍的建设都需要经费。2)法律在社会中的实施需要很多设施。3)对违法犯罪的立案、侦破、检察等需要经费的保障。(3)经济影响法律中南大学资安院1.1.9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1)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①合法行政。②合理行政。③程序正当。④高效便民。⑤诚实守信。⑥权责统一。中南大学资安院(二)社会主义法治有3层含义:1)社会主义法治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2)社会主义法治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3)社会主义法治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中南大学资安院(三)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中南大学资安院(四)社会主义法的适用一层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另一层含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原则主要有3个:①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③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中南大学资安院1.1.10我国法律体系与安全生产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如下五大领域。(1)宪法和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宪法和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是规定国家的各项制度和国家机构的性质、任务、职权、组织构成、活动原则的基本法律,是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重点熟悉的法律。中南大学资安院(2)民事方面的法律民事方面的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以及调整诉讼主体就民事纠纷进行诉讼活动等的法律,包括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事故赔偿、工伤保险等方面,民事方面的法律是基本的法律基础和依据。(3)经济方面的法律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是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南大学资安院(4)行政方面的法律是调整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制度。在这一领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属于产业振兴和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有:电力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5)刑事方面的法律是确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中包括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条款。中南大学资安院1.2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与特征1.2.1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人们通常说的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规定、规则及标准等)的总称。安全生产法规的表现形式是国家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它可以表现为享有国家立法的机关制定的法律,也可以表现为国务院及其所属的部、委员会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还可表现为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中南大学资安院1.2.2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规体系的一部分,因此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与党的安全生产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我国安全生法规具有以下特点:(1)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生产经营人员、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2)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征;(3)安全生产法规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因此,安全生产法规具有政策性特点,又又科学技术性特点。中南大学资安院1.3安全生产法规的本质与作用1.3.1安全生产法规的本质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基本任务之一是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即以法律,法规文件来规范企业经营者与政府之间、劳动者与经营者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过程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把国家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生产经营人员的生产利益与效益,以及保障社会资源和财产的需要、方针、政策具体化、条文化。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其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中南大学资安院1.3.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提供法律保障;(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3)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4)提高生产力,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中南大学资安院1.4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与地位1.4.1宪法与安全生产宪法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定有: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第42条,关于保证提供劳动条件方面;第43条,关于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和职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第48条,关于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等。宪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表明了:(1)国家保护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国家保护公民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3)国家通过各种途径保护公民的劳动活动,并逐步改善劳动生产条件;(4)国家保护公民进行劳动前的就业培训;(5)国家保护公民的休息权利。中南大学资安院1.4.2一般法律与安全生产(1)刑法与安全生产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专门规定了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规定在航空、铁路、交通运输及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违反有关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判处的刑罚。中南大学资安院(2)民法通则与安全生产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发生责任事故时有关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其中民事责任方面与生产相关。中南大学资安院(3)工业企业法与安全生产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自198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企业的综合法规,在企业权利与义务方面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中南大学资安院(4)乡镇企业法与安全生产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对乡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5)其他法律与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是处理经济合同中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南大学资安院1.5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与义务1.5.1劳动保护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劳动保护是安全生产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劳动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强,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国家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安全,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的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1.5.2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