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报告xx来,市中院按照省高院的总体部署,围绕“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法院管理”的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进两级法院“智慧法院3.0版”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市中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在人民法院组织、管理和建设中的重要性,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并列入院长会议议事日程。xx年x月,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暨审判流程管理(夏县)推进会”,拉开了智慧法院建设序幕。几年来,全市法院投入办案经费、转移支付资金xx余万元,加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并引入x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进行运维管理,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一)硬件建设全市法院信息化机房面积共xx余平米,通过法院专网实现上下级法院互联互通。中院办公大楼内设有xx个楼层交换机,外网网络带宽xxM,内网网络带宽xxM,保证了全院办公办案数据传输。配置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1套,能够满足两级法院网络视频会议的需要。先后购置服务器xx台及存储设备x台(其中xx台服务器托管在中国移动公司机房),基本能保障全市两级法院办公办案系统的运行与数据存储。(二)软件建设目前,市中院应用软件共xx套,其中最高院和省高院下发、中院应用维护软件xx套。在智慧法院建设之前,市中院就先试先行,除最高院配发的“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应用系统”软件外,市中院与软件公司合作,先后开发了“法院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分案系统”“便民查询系统”等。xx年x月,省高院发布《xx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了中基层法院6大类21项重点任务,市中院以“大数据、大服务、大格局”的信息化建设为指导,以提升办公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方便群众诉讼为指引,在对之前软件升级的基础上,相继完成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执行指挥系统”“智能送达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科技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初具规模。1、移动微诉讼。依托腾讯小程序提供网上诉讼服务,初步实现简易案件的全流程在线流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2、法官办案系统。各审判业务部门基于不同角色和权限,可进行不同类型案件办理流程操作,协助法官高效完成审判执行业务。3、办公自动化平台。全市法院集中部署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移动办公APP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力争实现各类通知、公文办理、物品管理、车辆管理与使用、考勤等业务的无纸化办公。4、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法官在办案流程中,输入相关信息,可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匹配入档,为全国法院大数据分析提供基础数据。2019年,全市法院同步生成电子卷宗50415件。5、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网统管”“一号通办”的诉讼新模式,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平台对接,汇聚诉讼服务数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司法资源,突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对简单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完善要素式裁判指引,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14个法院和37个派出法庭全部接入了全国法院专网。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应用,在辅助法官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大数据分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发挥微诉讼作用,方便群众诉讼移动微诉讼是人民法院推广的一款小程序,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进行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事项,亦可同步得到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利用移动微诉讼网上立案2802件,跨域立案88件,通过远程提讯、互联网庭审平台、微信视频等方式审理各类案件1217件,科技创新在战“疫”中大显身手,老百姓足不出户便捷解决了纠纷。(二)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信息化的便捷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完成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材料智能收转、网上阅卷、电子档案自助查询等综合性诉讼服务。突出诉源治理和一站式多元解纷,吸纳行业协会、基层乡贤、村干部等社会自治力量进行诉前调解,用少量的审判资源快捷办理占比较大的简易案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19年,两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9014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33375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3299件,信息化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效。信息化的监督作用。审判流程管理平台,从开始立案到作出裁判,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法官在办案流程中把控节点,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自动生成电子卷宗。院庭长在自己权限范围内随时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提醒审限和延期审批。办案流程节点信息在内网公开,并同步向当事人推送,当事人也可实时查询涉诉案件的审理信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加强对“四类案件”监督,对审判关键节点进行管控。院庭长依职权在审判管理平台察看分管庭室案件的办理流程,在线审批延长审理期限等事项。落实案件评查制度,全部在网上审阅,并接受了人大调研督导。定期对案件运行态势和法官个人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有力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2019年,两级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74697件,较好完成了18项约束性重点质效指标,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二。信息化的减负作用。智能化审判辅助平台,提供法律条文检索、类案推送,辅助法官统一裁判尺度,精准裁判量刑。借助裁判文书模板快速生成裁判文书,并自动校对纠错,同步完成文书打印、电子签章,实现裁判文书一键上网。同时,该系统还可一键生成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送达回证等制式法律文书,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获得感。(三)助力智慧执行,兑现胜诉权益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均建成集案件管理、执行惩戒、执行公开、远程指挥为一体的“智慧”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全市法院对上连通最高法院的“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外建立与公安、民政、土地、房产、工商、银行等协执单位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形成了贯通全国、覆盖主要财产线索的查控网络,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2019年,两级法院通过执行查控信息系统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527万元,查扣车辆37辆,查封房产135套。为信用xx网站推送失信被执行人52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749人,限制高消费和出境18376人次,大量的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启用“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对执行案款全程动态管控、及时兑现,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促进信息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全市法院以四大公开平台为依托,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暴晒,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评判。2019年,两级法院共庭审网络直播19466场,庭审录音录像全覆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法律文书78485篇。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融媒体发布重要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工作,努力构建阳光司法。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智慧法院运维体系还不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是一个长期性、高耗资的系统工程,业务更新、运行和维护需要大量资金作支撑,仅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缺口很大。运维技术人员大多是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稳定性差。一些年龄偏大的法官还不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软件。(二)执行信息存在孤岛现象。执行信息系统与政府一些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对接不畅,如公安、民政、国土等部门还未实现真正互联对接,还存在信息盲区,大大削弱了网络查控功能。(三)网络安全保障有待升级。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办案系统的生命线。目前我市法院网络安全通过网闸、防火墙、瑞星杀毒软件及打系统补丁来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尚未开展,整体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较弱。(四)司法大数据应用有待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还不够,存在重建设、轻使用的问题。审判执行系统仅应用在办案上,大数据也只停留司法统计层面,司法大数据为法院各项工作评估、研判和预测的功能尚未达到应有效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设智慧法院,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全市法院要围绕“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智慧法院建设在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把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注重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加强司法区域链平台建设应用和智慧云、桌面云建设等,全力推进两级法院“智慧法院3.0版”。(二)加大投入,深化信息化应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加强资金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深化信息化建设应用,逐步推行无纸化审判、刑事审判运用“206系统”等,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形势,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完善技防和保密措施,确保数据信息安全。(三)网络查控,助力解决执行难。坚持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在更大范围共享数据资源,拓展网络查控范围,切实解决执行难。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依托信息技术,适时上传下达、协调指挥、快速执行,依托信息技术助力解决执行难。同时健全信用惩戒机制,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四)拓展服务,提升司法为民水平。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平台,推广线上线下、内网外网互联互通的“一网统管”“一号通办”的诉讼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继续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五)提升素质,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按照《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高院“三年三百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既懂审判业务,又能娴熟应用信息的技术骨干,并发挥优秀人才的领军作用,形成专业分类齐全、梯次结构合理、人员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