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委第X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4月15日,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中共xx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5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七个问题)。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推进部门履行职能有差距(一)关于“履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税务、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目前已经实现部门间按月共享相关信息数据。二是在做好按月共享数据的基础上,注重平时数据的处理,积极与税务部门业务人员对接,实现人员信息数据及时推送,确保信息数据的一致性。(二)关于“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部分行政监管制度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使用全州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考核制度,分批次进行考核。二是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开展了三个批次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落实了三批次相关的结余留用政策。(三)关于“个别巡察反馈事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县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实际,及时修订过时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了《xx县医疗保障局各项规章制度》、《xx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等,并将各项规章制度整理印制成册发放到全局干部职工手中,做到了人手一册。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严不实(一)关于“平时工作部署多、讨论研究少”的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学习、业务学习等相关学习开展时,参会人员认真准备发言,结合实际对医保发展和各项工作推进提出积极建议。2022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参会每次都作交流发言;每周的职工集中学习时,参会人员均根据业务学习情况和实际经办积极参加讨论、交流。二是及时做好了整理归档发言材料和相关记录工作。(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回顾总结不深不细,应付了事”的整改情况强化了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材料的审核,切实提高材料的质量,真实体现工作实绩。目前,相关材料均通过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等层层审核,避免模板式撰写材料。三、执行“三公开”制度不到位(一)关于“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不到位,没有定期公开部分政务事项”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日常教育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三公开”制度。二是严格审核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了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三是及时开展了公开信息。目前已经通过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6期,涉及基金运行,药品采购、定点机构纳入等方面。四、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资金支出缺失审批意见与签章,资金拨付不及时(一)关于“部分经费支出审批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相关材料的完整性。二是加强了日常管理。分管领导要强化对相关股室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干部职工处理工作时做到认真仔细审核和校对材料,同时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完整。三是及时对存在的单据进行的整改,对审核意见与签章及时进行了完善。2022年8月2日,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无误后已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二)关于“部分资金跨年度拨付,没有日清月结”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按月拨付。对按规定按时完成对账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按月拨付费用。对不按时完成对账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提醒。截止8月20日,已经完成2022年6月以前完成对账的全部费用的拨付工作,目前正在开展7月的对账和拨付工作。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整改情况一是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教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班子学习和日常学习内容,牢固树立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强化了责任担当,增强了履责的政治自觉。二是分级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各人、各环节、各岗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六、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纰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淡化(一)关于“个别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纳入“三重一大”会议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凡事涉及“三重一大”相关事宜,一律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组研究通过后执行,同步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组长参加,确保相关议题在党内监督下开展。二是做好相应的记录。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及时、真实、规范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于2022年8月19日的局党组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同意支付,并邀请纪检组长丰翠芳同志列席会议。(二)关于“党性观念淡薄,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淡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民学习,提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的意识。二是摆正了心态,自觉接受监督。凡事局党组开展涉及“三重一大”议题的相关会议一律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组长参加,确保相关议题在党内监督下开展。七、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部分责任缺失(一)关于“落实廉政提醒谈话有差距,缺失部分节庆节点廉政提醒谈话活动”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每逢节日,必须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教育,严守党纪党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等相关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筑牢廉政防腐墙,过一个文明、健康、清廉、祥和的佳节。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规范、时时记录谈话内容,及时整理,完整归档材料。2022年6月2日开展了端午节前廉政提醒谈话、8月19日开展了州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二)关于“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监管不够到位,存在部分乡级门诊月平均处方值超过xx.xx元的限额标准、住院次均费用超过xxxx.xx元的限额标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具体数据进行了核实。xx乡卫生院2019年、2020年住院次均费用均没有超过标准。xx镇卫生院2019年住院次均费用略超过标准;xx镇卫生院2020年住院次均费用没有超过标准。2021年、2022年由于医保信息系统改革,目前无法提取具体的数据,且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和历次处理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xx乡卫生院和xx镇卫生院书面通报批评。二是下发了《xx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月平均处方值和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控制工作的通知》,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学习、强化自我监管监测,配齐配强力量,提升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能力,提升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和自律性,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