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范例【实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范例【实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第一篇】城市环境噪声的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不仅要有良好的治理技术和措施,也需要各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完善城市环境噪声防治的立法目前城市环境噪声评价主要是以噪声的分贝数为评价标准,反映的是人耳朵对于噪声的主观感受,以及对听觉的影响,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噪声对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危害程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作用,使我国人民能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天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立法。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合理的城市建设规划对城市噪声污染的防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从城市人口的控制、城市区域的划分、城市道路的规划等各个方面来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城市人口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密度的增长,采取在大城市远郊地区建2/14立卫星城市的办法。按噪声对城市进行分区使住宅区、文教区等远离工厂、车站、机场等高噪声源的区域,安静区和高噪声区域之间绿化带或缓冲带隔开来阻断或降低噪声的传播。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各种交通枢纽,例如如车站、机场等,使它们远离城市安静区域,规划专用道路将车站和城市相连;交通流量大的城市应规划若干条环城道路,减少穿过城市中心的车辆严格区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流。利用地形或屏障降低噪声,利用沿街建筑遮蔽形成“声影区”,降低噪声利用绿化带减噪能用于减噪的绿化带有两种,一种是茂密的树林带,它能够作为一种遮音的屏障,使一部分的声音被反射,一部分的声音则被树林吸收;另一种则是地面松软的植被覆盖,如花圃、草地等,它能够吸收经地面反射的噪声。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第二篇】按照市委、市政府“美丽__·幸福家园”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精神,为遏制我市建筑、生活、娱乐类噪声扰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_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__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3/14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工作格局,采取联合执法、严管重改的方法,重点对文化娱乐场、建筑施工工地、商业宣传等噪声污染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全力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噪声扰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噪声扰民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部署和研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噪声扰民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整治重点和内容1.集中整治夜间建设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2.集中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居民区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3.集中商业经营活动中设备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使用各种风机、空调器、冷却塔、排风机等设备,导致噪声4/14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4.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高音喇叭揽客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5.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娱乐、集会活动未经审批或未采取噪声防范措施,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噪声扰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沿街商户要建立管理台账,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噪声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全面推进阶段1.及时查处市民投诉噪声扰民案件。各单位对市民投诉要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并加强监管,防治反弹。2.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在高考、中考、司法考试等各全国性考试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市招考委等部门要求,组织做好护考工作,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3.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对无证夜间施工、商户高音喇叭揽客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5/14(三)巩固提高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预防、制止、查处的长效措施,推动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五、工作要求1.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各级部门、单位要尽快对辖区内噪声扰民问题多发区域进行摸排,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制定有效的整治措施。细化量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完成时限。2.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市、区、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效力,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不留后患、不留死角。3.以核查案件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实效要依法彻底解决长期以来市民百姓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举报内容属实、噪声污染严重干扰和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噪声扰民案件。4.要及时汇报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每月28日以简报形式将当月整治情况,报至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电子邮件。6/14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第三篇】当前,我市生活噪声污染环境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对全市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减少和降低生活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促使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二、整治内容(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二)在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像器材;7/14(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四)露天营业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养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干扰周围居民;(六)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场界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七)机动车辆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八)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污染。三、行动时间从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单位立足辖区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要集中警力,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8/14(三)总结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总结噪声污染治理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整治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接警、核查和处理,切实有效减少各种社会生活噪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二)认真履职,主动管理。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社区走访、巡逻执勤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有效打击噪音扰民现行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产生噪音的商业网点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噪音污染源,逐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噪音措施,对“不放心户”要指定责任区民警现场监督,确保不再发生噪音污染问题。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抓住乱鸣喇叭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时段,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要立即出警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制止,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对群众报警和110指令推诿扯皮现象。各派出所9/14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环保、文化、工商、行政执法、街道等部门,做好娱乐场所、商业街道、居民小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三)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在整治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始终,边整治,边教育,边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要积极会同当地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惩处;对拒绝、妨碍、阻止、干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措施,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控制生活噪声污染的能力,严防污染情况出现反弹。按照职责分工,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违反规定的,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10/14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接到此类报警,要先行予以制止,然后移送文化主管部门查处。(五)加强督促,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整治城区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辖区内发生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被群众投诉或经市局组织人员核查属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内容。(六)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9:00将上周整治情况通过市局文件收发系统报送到治安管理大队,重要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噪声专项整治方案【第四篇】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城区开11/14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