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第三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第五条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第二章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公司级负责人第六条董事长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有关制度、规定。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第七条总经理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审批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二公局安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第八条党委书记一、履行党组织对公司安全监督职能。二、在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纳入安全教育中并予以落实。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教育党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六、领导、参与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九条总工程师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二、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大型机械化施工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三、在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设计时,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五、组织领导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六、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第十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公司安全总监)一、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二、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上级各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三、布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修订、健全并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组织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护(防范、防护)设施(物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监督审查公司安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待遇情况。六、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七、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八、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九、主持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一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施工生产领域内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三、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四、结合公司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在检查、处理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时,同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六、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七、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八、参与公司生产领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二条主管物资设备副总经理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三条主管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市场开发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在主管的市场开发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弟十四条主管成本合同副总经理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第十五条其他分管项目副总经理一、是主管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二、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三、参与分管片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十六条总会计师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二、负责审核公司及各单位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第十七条纪委书记一、对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决议、指令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二、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三、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安全资金保障。四、对安全生产上的严重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六、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监督对责任人处罚决议的落实。第十八条工会主席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三、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第二节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第十九条安全环保管理部部门安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上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二、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例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指导项目安全工作。三、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控制目标,并组织各单位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