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适用范围1.1目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绿色矿业、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矿山单位、控股公司、参股公司。2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4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的实施意见》云铜【2010】299号2.5云达发[2010]第172号关于下发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2.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3术语与定义领导带班值班:各级领导依据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带领组织每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4职责4.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评审、批准下发《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4.2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贯彻执行。4.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起草、修改、完善和领导带班统计、公布、上报。4.4矿(厂)长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4.5党委书记负责党、政、工、团、纪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与落实。4.6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对矿(厂)长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方面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4.7分管设备的副职负责主要设备、特种设备、提升运输等系统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4.8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流程、四新技术和生产经营中设备能源、安全环保等方面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4.9党委副书记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外部沟通与联系。并配合党委书记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4.10工会主席、纪委书记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与管理,组织协调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的检查与督促。负责收集员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查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现象。4.11分管经营工作的副职负责招用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织识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5管理内容与要求5.1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制定、实施《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5.2井下矿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职责要求和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规定,定期下井带班值班,组织、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生产工作。5.3地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5.4结合《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环保管理调研制度,分析现状,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思路和方案。5.5实行带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带班值班人员与职工同时下井,执行现场向下一班带班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主要内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5.6建立带班值班档案制度。记录带班值班人员带班值班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采取的措施。5.7实行带班值班人员考勤制度。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室汇报带班值班范围内的出勤人员,材料、系统、环境情况,由调度人员进行考勤记录。5.8建立带班值班定期公布制度。利用公司及各单位网站、玉溪矿业报每月公布带班值班人员带班值班检查情况。5.9建立逐级上报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值班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包括公司相关人员考勤),同时上报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10公司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的带班值班人员带班值班过程中的失职、渎职现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核查处理。举报电话:0877-88898538889880举报信箱:liaoping@yunnancopper.comqinguanghui@yunnancopper.com5.11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将《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5.12各单位根据生产组织情况,于每月25日前对下月的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做出计划安排,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5.13带班值班领导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带班值班计划带班值班,由各单位进行计划调整,确保每班至少有1名带班值班人员。5.14具体要求5.14.1带班值班领导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5.14.2认真查阅上一班带班值班领导记录台帐,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5.14.3督促、检查、指导工区(车间、项目部)组织召开班前会。5.14.4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5.14.5检查、落实工区(车间)领导或值班长、队(组)长、专(兼)职安全人员、管理人员等带班值班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5.14.6检查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5.14.7加强对主要提升运输、供配电、通风、防排水等系统和大爆破、贯通、断层、重大隐患处理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5.14.8协调、组织解决生产组织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生产问题。5.14.9检查各工区(车间、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检测检验记录等。5.14.10填写《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记录台帐》。内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组织过程中的问题、对策措施及注意事项。5.15评审与更新《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每年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审、更新。5.16各单位根据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工区(车间、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5.17《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6带班值班规定6.1公司管理人员下井规定6.1.1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下井4次以上,其它公司领导不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6.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下井6次以上,其它部门及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6.2井下矿山单位带班值班规定6.2.1带班值班人员范围:领导班子成员、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主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6.2.2矿长每月带班值班8个班以上。6.2.3党委书记、经营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每人每月带班值班4个班以上。6.2.4安全生产副矿长、设备副矿长、总工程师每人每月带班值班16个班以上。6.2.5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主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每人每月带班值班18个班以上。6.2.6所属生产工区(项目部),实行三班轮流带班作业,保证每班有一名副区长或值班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带班作业,与作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6.2.7各单位所属施工协作经济实体,严格执行各矿山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理制度》,实行现场带班下井制度。6.3露天开采矿山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班进行现场检查和巡查。6.4地表单位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和巡查。6.5承建承管CM项目经理部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执行。6.6飞亚公司、南亚公司参照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执行。7检查考核及奖惩7.1公司对《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考核周期一个季度检查考核一次。7.2《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各单位提供检查考核依据,其依据为《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记录台帐》、《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考勤记录表》、带班值班检查记录本,无台帐、考勤及检查记录,无实质性工作内容,视为未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7.3检查考核情况,由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存档备查。7.4《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环保管理综合量化评估、系统安全状态评价及安全生产问责追究考核的重要内容。7.5建立奖惩制度7.5.1无领导带班值班或该带班值班而末带班值班和带班值班没有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置,严肃追究责任。7.5.2对带班值班过程中及时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有效避免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给予奖励。7.5.3未认真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值班管理制度》,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8附录和记录表式8.1JL/YXKY/ZD06-2010-01-A1领导现场带班记录台帐8.2JL/YXKY/ZD06-2010-02-A1领导带班考勤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