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工作调研报告【热选5篇】2024/X/XX巡视巡察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巡查工作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定期查验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检查商品质量,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交易纠纷,即时查处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新方式。但通过调研,目前市场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提高市场巡查工作效能,使之更好的成为市场监管的强效措施,还需要工商执法人员对这项工作不断进行完善补充。一、目前市场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市场巡查人员的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一是对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市场巡查人员把市场巡查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应付化,甚至闭门造车,自己坐在办公室里随意填写市场巡查记录,没有使市场巡查真正成为工商执法的重要手段。二是对巡查目的认识不到位。巡查人员认为巡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及时处理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形成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要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治理”这样的链式巡查观念,也没有形成把市场巡查工作作为维护辖区地方经济秩序稳定、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上级领导部门提供有价值市场信息重要手段的正确理念。三是对巡查的对象认识不更新。一般认为巡查的重点为集贸市场、超市、门店等经营主体,而没有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从思想意识上及时地将巡查范围扩展到如金融单位、公用企业、房地产市场等领域当中。四是对巡查内容认识不深入。表现为只注重对市场中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而没有及时将监管内容延伸到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误导性宣传、霸王条款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限制竞争行为等更广阔的执法领域中去。(二)市场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一是巡查人员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全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数百部之多,而巡查人员普遍只熟悉《个体工商户条例》、《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而对涉及公司企业、商标广告、格式合同、反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较为专业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因此巡查人员办理普通违法案件的业务比较熟练,而查处的案件一旦涉及上述特殊类别,承办起来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部分巡查人员的执法技巧不高。监管时凭热情、凭经验、凭感觉,巡查办案时,往往只是单打独斗,缺乏发动社会力量发掘案源,缺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造成对有些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缺乏广度、力度。三是个别巡查人员的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表现为查办案件时不依照程序,随意性大,与相对人谈条件,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三)市场巡查措施不够具体目前基层工商所巡查人员多侧重于各种专项性、临时性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方法措施。巡查记录能简就简,不能全面反映市场主体及监管过程信息。导致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了问题未及时纠正,不能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反复出现。(四)基层部门执法权限不明确监管模式创新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该属于工商所的职权,应授权给基层工商所。但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显不能适应这项要求。主要表现在没有对工商所的强制措施权作出规定、没有对县级工商所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工商所执法权限作出规定等。二、通过思考,应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市场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充分认识推行市场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市场巡查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切实强化市场监管到位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推行市场巡查工作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降低执法成本。通过推行市场巡查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逐步实现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监管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从而真正担负起历史使命。(二)树立科学的巡查理念,创新市场巡查模式上级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市场巡查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工商所市场巡查对象不明确、巡查内容不清楚、巡查工作不到位、巡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全面提高市场巡查工作效能。工商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必须抓住重点,应集中力量增加对食品、农资、危化品、商标广告及其它问题易多发、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主体的巡查频率。基层巡查人员也要开拓思路、调整工作方法,通过合理分类,寻找科学的工作方法落实监管任务,寻找最佳途径实现监管效果最大化。巡视巡察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为贯彻落实《九江市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九办字〔2019〕4号)《九江市扶贫专项检查整改调查监督方案》(九人社字)〔2019〕23)精神,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有效推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按期完成检查整改任务,3月6日至3月8日,第四监督研究小组对都昌、彭泽、湖口三县就业扶贫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监督,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和台账、实地考察扶贫车间、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等方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整改:(一)政治地位。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坚持政治认识和解决问题,以检查整改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巩固责任,形成领导领导、共同管理的整改工作模式。2019年以来,都昌县就业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了9次调度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县就业扶贫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督促乡镇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做好对接,提交优质材料;3月4日,彭泽县召开了县乡(场、区)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理解,明确整改任务;湖口县召开三级干部检查整改会议、扶贫发展专项会议、市领导干部扶贫调度会议,推进检查整改工作。(二)传达学习情况。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检查报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一检查组关于江西省扶贫专项检查工作反馈会议精神、刘琦书记在中央扶贫专项检查反馈会议上整改工作动员讲话、刘琦书记、易炼红省长在省委扶贫专项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林斌杨书记、谢一平市长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和市委扶贫专项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扶贫专项检查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情况和学习内容可在县就业扶贫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会议记录本中反映。(三)组织领导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结合实际按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并细化整改措施。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的整改措施,大体上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三县均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就业扶贫工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四)整改进展情况。三县人社部门能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对关键性问题能够打通重要节点,对普遍性问题也能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数据汇总:(一)扶贫车间:都昌县截至2018年底已建就业扶贫车间87家(其中运营正常的72家,经营困难的1家,有名无实的14家),3个深度贫困村各有1家扶贫车间,2018年已对其中42家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万元,3月12日前,将对符合用工条件、运营正常却暂未发放补贴的20家进行发放,11家因用工还没有满6个月,所以暂不能发放补贴,2019年3月,新增上报安置贫困户就业的拟认定为扶贫车间有47家(先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待稳定用工6个月后,对符合条件的车间按实际符合条件的用工人数发放补贴,同步认定为扶贫车间);彭泽县对已建26家就业扶贫车间进一步全面梳,目前有21家就业扶贫车间正常运行,有4家扶贫车间因未吸纳贫困劳动力或贫困劳动力就业时间每年仅20天-40天,有1家扶贫车间因窑炉到了使用寿命,元月份进行拆除重建,需要半年时间左右,2017年补贴扶贫车间14家,补贴金额万元,2018年补贴扶贫车间20家,补贴金额万元;湖口县对已建的31家扶贫车间摸底后发现,到目前为止正常运转的有20家,存在困难9家,面临关闭的有2家,2018年对其中5家扶贫车间发放了共计万元补贴。(二)培训情况:都昌县辖24个乡镇,316个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348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60周岁)23291人,贫困劳动力中现有未就业人数1192人。2017年共培训199人次,发放补贴万元,2018年共培训2048人次,其中户籍地为深度贫困村的96人次,共发放补贴万元,两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2551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071人(其中:经营类14人,服装类27人,电商类21人,农业类851人,家政类61人,其它类97人),今年2月27日开办第一期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班已对96名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彭泽县辖19个乡(场、区)镇,150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7611人,贫困劳动力7834人,其中未就业813人。2017年培训人数620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2018年培训47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81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95人(其中:经营类23人,服装类21人,电商类19人,农业类40人,家政类33人,其它类59人);湖口县辖14个乡镇,14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427人,贫困劳动力5530人,其中未就业537人。2017-2018年共培训917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199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53人(其中:经营类3人,电商类2人,农业类23人,家政类9人,其它类116人)。(三)交通补贴发放:都昌县全年对190人次发放交通补贴,发放金额万元,发放范围仅限于大港土目源、和合双峰、土塘冯梓桥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其中省外174人,补贴万元,省内16人,补贴万元;彭泽县较2018年10月督察时发放人数有大幅提升,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年对487人次发放万元交通补贴,其中省外437人,补贴万元,省内50人,补贴万元;湖口县2018年仅对15人发放交通补贴,其中省外13人补贴万元,省内2人补贴万元,合计补贴万元。(四)扶贫专岗:都昌县2018年开发扶贫专岗5073个,其中就业部门371个,发放资金万元;彭泽县就业部门2017、2018两年分别开发扶贫专岗287个、305个,分别发放资金万元和万元;湖口县共计开发626个扶贫专岗,发放资金416万元,其中就业部门332个,发放资金336万元。(五)政策宣传:三个县均印制了就业政策宣传小册,多渠道建立就业信息平台。都昌县同电视台建立了宣传报道小组,采访创业典型,出版《返乡创业人员事迹材料》书籍,创办《创业都昌人》栏目;彭泽县正在探索将彭泽二套开辟成《就业》频道,全天候滚动播放就业扶贫政策及园区就业岗位信息。(六)保障扶贫和人才扶贫:三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落实了县级财政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做到了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均开发了三支一扶“扶贫”岗位。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扶贫车间方面:1.人社部门及乡镇人社所对扶贫车间跟踪管理对接服务力度不够,缺乏对扶贫车间具体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部分扶贫车间台账很不完善,有些扶贫车间只有贫困劳动力花名册,缺少其他相关材料;2.奖补政策兑现比例低,2018年度都昌87家、彭泽26家、湖口31家扶贫车间中已申领奖补的分别为42家、20家、5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比例分别为%、%、%,有部分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享受相关补贴;3.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有相当一部分有充分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仅有2-3个,且用工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