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代理合同【范例5篇】合同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它。在我们签署合同之时,一定要先看看合同的内容。代理合同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具有法律效力。签代理合同也有很多有注意的地方,不然也容易让自己上当,那么,想必您在找可以用得到的合同吧?下面是网友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分享的“化妆品代理合同【范例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化妆品代理合同篇【第一篇】甲方(制造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前言:根据甲方实施区域代理、产销结盟、共创品牌、长远共享的营销战略,本着加深友谊、互惠双赢、奉献社会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一区域独家代理经销权甲方同意乙方为“_朵蘭思_”专业化妆品品牌在区域独家代理经销商。二订货与交货、乙方首次订货金额必须达到_8萬_元。甲方以折供貨給乙方、乙方货款直接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后,_五_天内一定将货发出。、乙方首次采购品种数量要达到甲方所提供品种数量的__50__%。、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____。甲方负责广州市运输费,乙方负责长途货运费。甲方尽力协助乙方降低货运成本。三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2、甲方向乙方出示化妆品的三证3甲方负责乙方市场的区域保护,否则乙方有权索赔。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事网路销售5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6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五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⒈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首批款8萬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七在合同生效日開始甲方給乙方三個月時間拓展市場,三個月后每月反單8萬元。在此期间新客户给乙方推广,三个月之后市场拓展另行协商。甲方:乙方:年月日化妆品代理合同篇【第二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或总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或代理商)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总则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化妆品代理合同篇【第三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xx”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条件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二、代理区域福建省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20xx年10月01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的定金。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六、结算及运输: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先生/女士)电话:七、产品质量及换货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八、权利及义务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化妆品代理合同(二)甲方(厂方):乙方(代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二、乙方代理区域为省市的专营店渠道。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1、保证金的收取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2、保证金的返还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七、甲方的主要义务(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八、乙方的主要义务(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20xx年销售目标详见附件1:《财务年度销售任务》(二)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