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PPT 44页)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一、危险物品的概念广义的危险物品:是指本身具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购销、运输、使用过程中,易发生灾害事故,同时易被违法犯罪人员用于从事破坏活动,从而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物品。狭义的危险物品:是指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管理的危险物品。第一节危险物品管理概述二、危险物品管理的范围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4三、危险物品的性能1.杀伤性。2.爆炸性。3.易燃性。4.腐蚀性。5.麻醉性。6.毒害性。7.放射性。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5四、危险物品的特点1.威力大、作用快。2.易受外力作用的影响,性能极不稳定。3.便于携带、使用方便。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6五、危险物品管理的任务(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危险物品从生产到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的发生(三)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7六、危险物品管理的基本方法(一)登记注册、审批发证(二)监督、检查(三)收缴失控的危险物品(四)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五)查处事故(六)进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要综合运用哦!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8第二节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管理枪支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械。弹药是指枪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等具有杀伤能力和其他特殊作用的爆炸物品,还包括土制的爆炸物品和爆炸装置对私自制作的土枪、钢珠枪等是否作为枪支关键看两点:①是否发射金属弹丸②是否具有杀伤力一、枪支弹药的概念、范围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9枪支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主管全国的枪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枪支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工作。这说明公安机关是枪支管理的主管部门,它依法对枪支的生产、研制、销售、购买、运输、使用以及配备、配置、出入境等诸环节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装备枪支的管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有规定,适用有关规定。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0枪支管理的范围枪支管理的范围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枪支所使用的各种弹药及其主要零部件。仿真枪。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1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1、公务用枪的配备管理(1)公务用枪配备的原则公务用枪的配备原则是“在法定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2)可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一种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缉私人员。另一种是,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一)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22、民用枪支的配置管理(1)营业性射击场(2)狩猎场(3)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4)射击运动单位(5)猎区的猎民、牧区的牧民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一)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3(二)枪支的制造和民用枪支的配售管理1、定点制造、配售2、限额制造、配售3、严格制造、配售管理4、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4(三)枪支的运输管理枪支的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弹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向运往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的,向运往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承运,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或者没有按照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规定运输枪支的,应当扣留运输的枪支,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枪支运输的安全,运输枪支必须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由专人押运;途中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运输枪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严禁邮寄枪支,或者在邮寄的物品中夹带枪支。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5(四)枪支的使用和保管1.公务用枪人员在携带和使用枪支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的《公务用枪持枪证》和所持枪支的《公务用枪枪证》,否则为非法持枪,未携带《持枪证》或所带证件不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扣留枪支。《公务用枪持枪证》和《公务用枪枪证》每年审核一次,有效期为4年。民用枪支持《民用枪支持枪证》。2.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已经携带的,可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或指定单位代为保管,离开时取回。3.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6(四)枪支的使用和保管4.持枪人员禁止携带枪支饮酒、娱乐;不准携带枪支离职离岗学习、度假、旅游、走访亲友、参观、疗养;不准携带枪支参加非警务活动。5.依法配备和配置枪支的人员,不得私自出租、出借枪支;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6.属于配备公务用枪范围的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需要使用枪支时,可借用公务用枪,但必须经枪支保管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7.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符合持枪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收回枪支和持枪证件。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7(四)枪支的使用和保管8.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必须及时将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9.枪支保管的三项基本要求是:集中保管,专人负责;领取登记,用毕清退;保管设施牢固可靠,配枪单位应根据这些基本要求,认真做好枪支保管工作。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8(五)枪支的查验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查验制度。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查验。对违反使用枪支、不符合持枪条件或者枪支应当报废的,必须收缴枪支和持枪证件。拒不接受查验的,枪支和持枪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公安机关在查验时,主要查验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持枪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否有违法使用枪支的情形。二是对枪支的自然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枪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能否保证安全使用。此外,还要认真核对枪支与持枪证、持枪人三者是否一致。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19(六)枪支的报废和销毁对于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不能安全使用的枪支,应当报废。配备、持有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报废的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报废的枪支应当及时销毁。枪支的销毁,由公安机关编报《销毁枪支移交清单》和待销毁枪支一齐逐级上交地、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集中造册,上交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20(七)枪支的特别管制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特殊需要,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局部地区合法配备、配置的枪支采取集中保管等特别管制措施。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21(八)枪支的入境和出境国家严格管理枪支的入境和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枪支入境、出境。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的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必须事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批准;携带枪支出境,应当事先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理有关手续。依照该规定携带入境的枪支,不得携带出所在的驻华机构。外国体育代表团入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或者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境参加射击竞技体育活动,需要携带射击运动枪支入境、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人员携带枪支入境、出境,应当事先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221.必须符合《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政治可靠,工作负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酗酒习惯;2.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枪支的性能和使用、保养规定,年度射击、保养技能考核合格;3.熟悉《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4.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5.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1.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2.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所携带枪支的枪型、枪号必须与持枪证上登记的内容相一致;3.非工作需要不得携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4.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5.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6.不得在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的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枪支途经上述区域、场所时,应将枪支寄存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办理寄存手续。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要及时受理枪支寄存,不得推诿。同时确保寄存枪支的安全;7.严禁携带枪支饮酒;8.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9.不得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10.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11.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12.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年度审验;13.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乘坐民航飞机,进入北京市,执行警卫任务或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14.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有关规定:(一)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二)人民警察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三)人民警察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四)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应写出书面报告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25高压线,不能碰!五条禁令内容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来自第九章危险物品管理26四、管制器刀具的管理管制器具是指容易被违法犯罪行为人用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而由公安机关依法纳入管理范围进行控制管理的管制

1 / 4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